标准化模型--侵权判定的经济分析(12)
时间:2022-11-29 作者:王鹏 点击:次
这一案例在适用模型4.5对功能性外观进行排除时,较好地把据了判断原则,概括起来有三:(1)有利作用决定性。虽然功能性外观也有视觉效果,但它不能脱离产品对生产生活的有利作用而存在,与产品的有利作用不可分离。这些有利作用主要包括:良好的性能、齐全的功用、低廉的成本、使用方便性、经济实用性、可靠性与安全性等,而装饰性外观则与此无关,其作用是改进产品的视觉效果,吸引消费者对产品的注意。(2)不可选择性与唯一性。产品的装饰效果和美感要求可以与产品的有利作用脱离,具有可选择性,而功能性设计往往不具备可选择性,一旦改变,就不可能实现原来的有利作用。应当着重说明的是,功能性外观的不可选择性和唯一性是针对某一种产品的功能,即其有利作用来讲的,而与这种产品的用途无关。不同技术方案形成的不同产品,其功能可能不同,但用途却可以完全相同,因此,某种产品的功能性外观对这种产品的用途来讲,往往并不是唯一的。(3)效果客观性。技术方案决定了产品的功能性外观,功能性外观一定可以达到只有技术因素才能产生的结果,这种结果必须通过推理证实,或者利用技术方法检测,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装饰性外观不具有技术效果,它所产生的美学效果只能是消费者的主观认识,这种认识因人而异,不同文化修养、性别年龄、社会背景、国家地区的人,其感受会明显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