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专利侵权民事救济的经济分析)(3)
时间:2022-11-28 作者:王鹏 点击:次
第二种方法是效果评价。即通过经济分析来揭示和测量可供选择的侵犯专利权民事救济制度对可量化的经济变量的具体影响。在分析交易费用与消除侵犯专利权外部性的关系时,本书应用这一方法对财产规则与责任规则消除外部性的实际效果作出较为客观和确定的量化判断,以选择适用最优规则。 第三种方法是运用经济模型构造法律规则。即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前提,通过经济分析,直接以经济理论为基础,进行纯粹的经济技术推导和设计,最终从经济理性推导出某种特定的理想侵犯专利权民事救济制度的基本形式、要求和特征,形成模型,并以此为基准,构造相应的侵犯专利权民事救济制度,以求得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大化。这种方法对简化复杂的法律现象,以分析其本质因素,具有很大优势。本书在研究时大量运用了这一方法,构建了专利权最优二次界定原则选择模型、交易费用与专利实施权安排判断模型、两个侵权责任模型、四个赔偿数额模型和六个落入专利保护范围判断模型。 第四种方法是历史解释。即运用制度变迁与发展理论,对侵犯专利权民事救济制度运行--变迁的一般机制与过程进行分析,揭示侵犯专利权法律历史演进的经济根源、机制和方式,以及法律制度的继承与发展、创新与移植、革命与改良等问题。 第五种方法是技术支持。应用经济学的技术分析方法研究中国侵犯专利权民事救济制度,可以为剖析侵犯专利权民事救济制度运行中的具体法律问题提供技术支持。本书在研究解决侵犯专利权外部性的最优方法时,运用了博弈论方法;在研究最优侵犯专利权责任规则的选择和最优损害赔偿数额确定时,运用了边际分析方法。 0.3.2产权经济学的角度 产权经济学通过研究产权的含义、内容、形式、属性、功能、起源、产权界定等,揭示最优产权安排。它认为产权的本质在于能产生经济上有效率地利用各种资源的激励,产权制度优劣的评价标准是所有权界定和在所有权明确地归属于某一主体的条件下,财产权各项权能的分解以及使用这种权能的各类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界定的明确与否。专利权也是一种产权,侵犯专利权民事救济制度的首要功能就是清晰地界定专利权的边界。本书在研究专利权第二次界定的相关规则时,运用了产权经济学的方法,以分析专利权最优二次界定的制度安排。 0.3.3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 新制度经济学于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兴起,主要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逻辑和方法进行制度分析。它注重从现实世界存在的问题出发,而且侧重于从微观角度研究制度的构成、运行以及制度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它将制度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运用于研究包括法律、企业组织、市场组织和社会文化等制度在内的“生产的制度结构”,把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领域拓展到人与人之间的交易活动。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具有理论基础意义的最基本的范畴和分析工具,新制度经济学用交易费用比较各种不同制度安排的经济绩效,解释制度的多种多样的差异性,使制度有可能也有必要成为一个可以量化分析的维度。侵犯专利权民事救济制度中的各种不同的专利实施权安排与交易费用具有极为密切的联系,本书在分析专利实施权安排时运用了交易费用理论。新制度经济学将传统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扩展到新的领域,运用这种方法对制度作局部均衡分析和比较静态分析,解释制度产生的原因和制度变迁的根据。该方法在研究侵犯专利权民事救济制度的经济逻辑,比较不同法律制度的效率,以选择最优法律制度方面极具优势。本书在分析、比较专利权最优二次界定原则以及一些具体的侵犯专利权法律规则时,运用了这一方法。 0.4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 0.4.1总体思路笔者是沿着如下思路展开分析的。科学研究的第一步是掌握本领域的学术动态,以借鉴先前的研究成果,发现既有研究的不足之处,确定本研究的起点和重点。因此,笔者首先对现有侵犯专利权民事救济制度经济分析及相关文献进行综述和分析,作为开展研究的起点。其次,在经济学视角下重新审视中国侵犯专利权民事救济制度的演变、内容、逻辑结构和特点,以构建一个经济分析的基本框架。在侵犯专利权司法实践中,首先需要认定侵犯专利权是否成立,其次是确定侵权责任,最后作出判决。由于专利权边界的表达方式不同于物权,其第一次界定大多不够清晰,因此在进行侵犯专利权认定时,首要的问题就是明晰专利权边界,然后作出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判断,再排除合理使用专利技术的行为,才能认定侵权成立。侵权成立后,法院就要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笔者就是按照这一顺序构建了一个经济学的分析框架。第三,以此框架确定的侵犯专利权民事救济制度各组成部分的逻辑顺序,即:确定专利权边界--判断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排除专利合理使用行为--认定侵权、确定侵权责任,共分四个步骤对侵犯专利权民事救济制度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具体的经济学分析。上述四个步骤中的前三个步骤的内容是认定是否构成侵犯专利权,第四个步骤的内容是解决侵犯专利权造成的外部性问题。第一步,研究专利权的第二次界定,以解决专利产权第一次界定大多不够清晰的问题,这是判断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基础;第二步,在明晰产权后,就能够对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进行准确判断,笔者通过建立判断模型对此进行分析;第三步,有一些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虽然落入了专利权保护范围,但属于合理实施专利技术,并不构成侵权。笔者运用交易费用理论研究了这一专利实施权安排的合理性,并构建了专利实施权安排判断模型;第四步,经过以上三个步骤的分析,就能够将那些落入专利保护范围,又不是合理实施专利技术的行为确定为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将产生外部性,外部性会降低资源配置效率。因此,笔者以实现卡尔多‐希克斯效率为目标,研究侵犯专利权外部性的解决问题。最后,在分四个步骤对侵犯专利权民事救济制度进行了经济学分析后,对我国现行侵犯专利权民事救济制度效率作出综合评价,分析其不足,提出进一步提高其运行效率的对策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