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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场陈列艺术(9)



    后来,酒瓶启子的业务员巡视终端,看见了该老板的陈列,给他出了个主意:你把酒瓶启子放在你出售的酒旁边试试,我敢保证你的酒瓶启子的销售量肯定会是以前的几倍,而且根本就不会占多少地方。

    该老板不信,但又觉得企业的业务员有些道理,决定试一试。结果正如该业务人员的预料,酒瓶启子的销售量成倍上升。他纳闷的是:有人购买酒瓶启子甚至一次买好几个。他问这些消费者原因,消费者回答很简单:做得这么漂亮,款式又多的酒瓶启子,可以挂在冰箱上当装饰品呀!

    酒和酒瓶启子是完全不同的两类商品,但是却是相关。它们有着根本的区别:

    ★酒是快速消费品,消费者会反复购买;

    ★酒瓶启子相对来说是耐用消费品,消费者不会反复购买。

    这就决定了,酒瓶启子被消费者关注的程度低,不可能专门设立一个明显的位置来做它的陈列,被放在角落里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如果酒瓶启子除了开酒用,还有别的效用时,情况就不一样了,比如别致的款式被用来当作装饰品了,它的购买数量就不一样了。这就是我们时常说的:产品除了核心价值,还有延伸价值。“时常被消费者看见”——就是我们在做陈列时要考虑的问题。酒瓶启子借酒被时常关注之势,同样创造了不错是销售形势。

    当然不是所有的卖场都可以这样陈列,像大型的购物中心,一般陈列都是按照品类划分,很难将不是同类的产品陈列在一起。但是对于你开的那些比较小的便利店来说,关联陈列法很适合。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这样的借势陈列,不适宜在一个小卖场里广泛运用,因为用的过多,卖场会显得凌乱,陈列没有规律,让消费者不容易找到他们更加经常购买的商品。

    按消费者的心理陈列商品的艺术

    “渠道扁平化”是竞争导致的一个必然趋势。如何做好客户终端销售,是每一家超市的必修课,商品陈列作为做好终端的必要条件,它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良好的商品陈列不仅可以方便、刺激顾客购买,而且可以借此提高超市的品牌形象。为此,应根据消费者的心理特征,讲求商品陈列艺术,使商品陈列做到醒目、便利、美观、实用。具体可采用以下7大方法。

    抓住顾客心理的陈列法则

    社会环境和经济条件不断发展,顾客的购买需求也随之不断地变化,所以商家在陈列自己的商品的同时,一定要知道顾客购买的8个心态,而后按顾客的购买心态来陈列自己的商品。

    尽管顾客的购买需求在不断变化,其购买心理仍然可以分为8个阶段:

    顾客购买心理的8个阶段

    我们可以通过橱窗陈列、商品陈列等措施来满足顾客的购买心理,从而达到以下的目的。

    ◆注意。吸引目光,注视观看。

    ◆兴趣。产生、引发兴趣。

    ◆联想。购买时和购买后的联想。

    ◆需求。想要拥有、购买欲望。

    ◆比较。与类似的同种商品比较,做出选择。

    ◆决定。经过上述5个阶段的活动过程,顾客在头脑里经过反复的酝酿和思考后最后才决定购买。

    ◆实行。签订买卖契约和付款。

    ◆满足。顾客购买后的满意感。

    基于上述关于顾客的购买心理,和大家一起探讨满足顾客购买心理的几种商品陈列法。

    醒目陈列法

    醒目陈列商品法要求的是商品的摆放应力求醒目突出,以便迅速引起消费者的注意。

    合理摆放高度。消费者走进商店,经常会无意识地环视陈列商品,通常,无意识的展望高度是0.7至1.7米。同视觉轴大约30度角上的商品最容易让人清晰感知,60度角范围内的商品次之。在1米的距离内,视觉范围平均宽度为1.64米;在2米的距离内,视觉范围达3.3米;在5米的距离内,视觉范围8.2米;到8米的距离内,视觉范围就扩大到16.4米。因此,商品摆放高度要根据商品的大小和消费者的视线、视角来综合考虑。一般来说,摆放高度应以1米至1.7米为宜,与消费者的距离约为2米至5米,视场宽度保持在3.3米至8.2米。在这个范围内摆放,可以提高商品的能视度,使消费者清晰地感知商品形象。同时要便于触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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