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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管理清晰运用(12)



    “推”还要看对象,因人制宜。有些问题的处理,还要因人而异,要考虑到当事人的个性,看其接受程度如何,“推”能不能取到预期效果。如果当事人接受不了,则容易产生逆反心理或误解,加深矛盾,甚至会引发新的问题。例如鲁莽的人,自我控制能力比较差,此时推了会使矛盾加剧,甚至产生难以想象的不良后果。

    因此,“推”不是放手不管,一推了之,而是要密切注意观察其发展变化情况,把握好火候,适时进行处理,以期达到适时适度、恰到好处、妥善解决问题的目的。

    管理灵性需要模糊的灵光

    模糊的定义是泛指反映事物属性的概念的外延不清晰,事物之间关系不明朗、难以用传统的数学方法量化考察。模糊思维是人脑的一种思维方式,被誉为“电子计算机之父”的冯·诺依曼在1955年曾指出,人脑是一台“计算机”,它的精确度极低,只相当于十进制的2—3倍,然而它的工作效率和可靠程度却很高。

    管理活动中的大量问题,都属于复杂问题,具有模糊性质。现代管理活动系统涉及因素众多,这些因素之间的联系多向交错,性质多样,使得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关系不明朗,不清晰,这些联系和关系又处在瞬息万变之中,人们对这些联系和关系及其变化的判断又阻着人的感觉、感情、非理性因素的影响,因而使管理者所要处理的许多问题都具有模糊性质。

    为了使领导活动中许多模糊概念明朗化,模糊关系清晰化,使领导在处理具有模糊性质问题过程中处于主动地位,领导者应当了解掌握模糊思维艺术,以增强解决各种棘手问题的能力,善于正确地处理日常出现的各种复杂问题。

    模糊思维方法最根本的特征是,在模糊条件下取大取小原则,即利益最大,受害最小。这是模糊思维方法的灵魂。掌握模糊逻辑,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以“难得糊涂”的思维方法去灵活处理模糊问题。下面介绍几种运用模糊思维的艺术。

    1.处理模糊性问题中的“粗”与“细”的艺术。对于重大决策、原则问题,管理者须细细调查研究,分清是非,决断处理,但对许多具有模糊性问题的处理,却是粗比细好。实际上,对于众多情况下的模糊性问题,诸如各单位的具体问题,常见的管理团队不团结问题,下属间隔阂、积怨问题,员工中存在的各种情绪问题等,采取“宜粗不宜阳”的模糊方式去处理,其效果往往胜于精细深究一筹。

    2.处理模糊性问题中的容忍与原谅的艺术。面对重大原则问题,管理者必须旗帜鲜明严肃处理,对管理团队内部、上下级之间、员工之间,许多具有模糊性的问题,则以容忍、原谅态度去处理,才能达到管理目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表示人处在“绝对好”与“绝对坏”之间的某种状态,皆有优点与缺点,这与模糊思维逻辑相一致。既然如此,管理者就应当容忍他人的缺点,原谅他人的过失。著名心理学家斯宾诺莎说:“心不是靠武力征服,而是靠爱和宽容大度征服。”

    3.处理模糊问题中的拖延与沉默艺术。管理者处理重大、紧急情况,明朗的问题,无疑应果断、坚决,态度鲜明,但在处理某些模糊问题时,则可以采用拖延与沉默的艺术,能推则推。比如对“可做可不做的事”,“可开可不开的会”,“可发可不发的文件”,有意拖延,不会影响大局,反而会大大提高领导工作的效率,这就是拖延艺术。对“可管可不管的事”,对“可说可不说的话”,保持沉默,效果反倒更好。古希腊作家普卢塔克说:“适时的沉默,是极大的明智,它胜于任何言辞。”

    所以,在管理工作中,处理具有模糊性的工作或问题时,需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原则性是质的体现,它是确定的,但是在一定条件下,它又是模糊的,须通过灵活性为其镶上一圈“模糊的灵光”。灵活性是量的体现,它是不确定的,须在原则性形成的质的磁场中为其排定“是”与“非”的方向。

    要装糊涂不要真糊涂

    现实生活中有些事是较不得真的,在这些事上睁一只眼闭一只,跟效果会更好些。管理工作中也会碰到这样的“糊涂事”,对此,不妨把心态放平和,“糊涂”地看待和处理它。

    郑板桥的一句“难得糊涂”的至理名言,使古今中外多少掌权者渡过了难关,使他们进可攻退可守,处理事情游刃有余。仅仅几字便让他们拍手叫绝,堪称制胜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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