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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一定要到位(5)



    “抢风头”可能会得到一时的痛快,但结局往往是领导不敢重用、同事不愿接近,当所有人都把你晾在一边、让你无事可做的时候,就算你再有能力,也没有用武之地!

    想着别人,不搞特殊

    不只听一个人向我抱怨,在他们企业中,总有那么一些“不服管”的人:他们要么是老资格、要么业绩突出、要么身处比较重要的位置,总想有点“特权”,别人都遵守的他偏不遵守,别人都没有的他偏偏要给自己争取,好像不这样就显示不出自己的与众不同。

    举一个最小的例子,本来有规定,上班必须穿统一的制服,但有人偏偏就不,提醒他时他还一脸不高兴,振振有词地反驳你:“我马上就要出去办事,哪有时间来回换衣服,耽误了谈判,你担当得起?!”

    这类人就好比烫手的山芋,不用他,确实有点可惜;重用他,又总是心有顾虑:谁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捅出个娄子、让事情变得无法收拾!

    如果真的有非常特殊的情况,偶尔搞点小“特殊”还可以理解,但就怕养成目空一切的习惯,什么时候都想凌驾于组织之上。他们的发展很可能就要到此为止。

    在凌志军写的《联想风云》一书和有关媒体的报道中,记录了这样一段经历。

    孙宏斌曾经是联想企业发展部领导,分管联想北京以外的所有业务。1989年,他迅速建立13个独资分公司,营业额达到了2400万元。

    他的执行能力获得了柳传志的欣赏,柳传志对他抱着极大的信任和期待。但是,1990年3月,孙宏斌领导的企业部创办了一份《联想企业报》,让柳传志警惕起来。报纸的头版刊登着“企业部纲领”,其中第一条就是“企业部的利益高于一切”,企业部经理居然拥有“分公司经理任命权”,等等。

    这份报纸和报纸传递的信息,显然说明孙宏斌想把企业部搞成联想内部的“独立王国”,要与联想分庭抗礼。

    没有哪一个老总能容忍属下做这种事情。

    柳传志及时做出反应,明确指出孙宏斌的错误。但是,孙宏斌仍然坚持自己的做法,而企业部的员工渐渐也形成了一个规矩:只对孙宏斌一个人负责。

    在当时的企业部竟然产生了这样的观念:“联想公司是一艘大船,企业部是一只小船。联想的大船沉下去了,企业部的小船就会漂起来,变成大船。”

    在企业部会议上,柳传志严厉斥责了孙宏斌,愤怒地指责他们“只知道有企业部,不知道有联想集团”。

    之后,柳传志果断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开除为孙宏斌摇旗呐喊的得力助手、封存分公司账号、请公安机关派人来保卫公司的安全、自任企业部经理、将孙宏斌调到业务部等。

    可是,当柳传志召开企业部会议、宣布新决定的时候,被开除的人仍然位列其中,所有人都摆出不合作的姿态。这些人看到孙宏斌时,却表现得非常服从。看到柳传志的秘书应旗坐在柳传志旁边,孙宏斌居然大喝一声:“这不是你的位子!”

    柳传志意识到这是孙宏斌带领整个企业部向自己示威,企业部想要脱离联想集团的掌控。

    孙宏斌的一些下属私下里还提出了非常过激的意见,甚至建议“卷款”走人。当时孙宏斌掌握着公司至少1000多万元的资金,如果“卷款”真发生,那联想就将陷入巨大的财务危机中,信誉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已经不仅仅是企业内部纠纷了,柳传志正式向公安局和检察院报了案。

    后来,孙宏斌被以“挪用公款”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5年。

    这场惨烈的联想内部纠纷,起因就在于孙宏斌想让企业部成为联想的重中之重,甚至想要取而代之、另立山头,这不是“越位”又是什么?

    没有哪个老总能够容忍属下这种凌驾于组织之上的行为,因为容忍的代价极有可能是公司的分裂,甚至倒闭。出于维护组织整体利益的考虑,这种不安定的因子必须要被清除掉——不论之前他做过多少贡献,执行能力有多么强。

    再好的“明星下属”也不能取代组织的作用,妄想可以操纵组织顺从自己的意愿,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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