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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最重要,水清必须有鱼(3)



    董明珠深知任人唯贤的公平法则,因为她清楚员工的斗志和激情需要焕发,但更需要用公平的火花来点燃,用领导的影响来续燃。企业发展,人才是最关键的资源、要素和竞争力。企业员工众多,但多劳不多得的情况也还存在,从而挫伤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因此,要严格遵循“对事不对人”的办事原则,杜绝“对人不对事”的不正之风,入职淘汰、岗位升降、薪酬涨跌、工作奖惩,都要有理可依,有据可查,不搞明一套、暗一套,公一套、私一套,以制度作为保障,规范办事,公正办事,提拔真正有能力、有水平的员工,这样才能赢得员工的信任和支持。

    无论何时,“公正”都是企业家的品质之源、立身之本、为人之要、处事之基。对于一个企业而言,要想加快发展、突围而出,首先要凝聚人心,团结力量,真正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如果大家都秉持“公心”,廉洁自律,心怀使命感和责任感,公平办事,公正为人,平等待人,以集体利益为先,以企业发展为重,这样才能树立团结进取的企业文化,公平正义的企业精神,才能使企业走出困境,蓬勃发展。

    3.有制度不执行,比没制度更糟

    在由中国企业家杂志举办的2014商界木兰论坛上,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回应媒体报道格力“血汗工厂”时,表示会考虑利用法律武器还击谣言。

    网上的一些言论,更加坚定了董明珠加快企业制度建设的决心,董明珠说:“一个好的企业制度,不能因人而设,因人而异,或者有权力的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制度要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企业管理人员的言行应该是员工所学习的榜样,中国制造业的底气和力量,不是来自劳动力成本,而是来自于企业的制度建设。”董明珠表示,一旦格力集团内部完善了制度,就一定会严格执行,因为在董明珠看来,有制度不执行,比没制度更糟。

    在现代社会,许多企业都制定了成套的管理制度、规章标准,大到厂规厂纪,小到领物规定、作息规定,不可谓不完善。如果这些制度都能真正地执行和贯彻下去,这对企业绝对有着莫大的助益。

    但是,我们也经常能够看到这样一种现象:有些企业,规章制度倒是不少,然而只是一些摆设,一种形式,是给人看的,是为了得到上级的一句表扬,为了得到参观者的一句美言,只挂在墙上,只装订成册,却不准备实施。

    毫无疑问,即便规章制度制定得再多、再全、再完善,如果仅仅是摆设,反而会产生负面作用。而且,许多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造成失误或失败的事实,也说明了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

    有法不用,要法何用。管理要令行禁止,企业才有生存的希望。令行禁止,法律才有尊严,制度才有效力,管理者才有权威,队伍才有战斗力,才会战无不胜,否则充其量只是一群乌合之众,稍有挫折就会作鸟兽散。

    很多时候,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力,比没有制度更可怕。历史上,“诸葛亮挥泪斩马谡”提倡的是正面的制度执行,而“周幽王烽火戏诸侯”视国家安全制度如儿戏,为博得美人一笑而亡200多年西周基业。因此,“建立”与“执行”好比制度的“两条腿”,制度执行这条腿迈出的步子要更需坚实稳重。如果制度长期得不到有效执行,就会在无形中引发“破窗效应”,人人都会视制度为无物,逾规逾矩、践踏制度,制度威信将不复存在。

    对企业来说,建立一套科学的规章制度是搞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但是有了制度,更重要的是要严格执行这些制度,按章办事。有制度容易,按制度办事难,让每个能人都按制度办事就更难。因此,企业领导者对这些问题要常抓不懈,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能不能按章办事决定了领导有没有威信,决定了领导者能否把队伍带好。就每个人而言,要自觉按规章制度来办事。特别要强调的是,领导要带头执行这些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上世纪90年代,有一家公司财务处发现财务室被撬开,墙边的保险柜张着巨口,而柜内的20万元现金被席卷一空,这笔钱是公司第二天急需的购料款。然而令人不解的是,该保险柜是当时国内生产出的最先进的保险柜之一,柜子上面配有报警、电击和密码装置,并且密码系统由电脑控制,还能产生电击。试问:这样的保险柜盗窃分子是如何打开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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