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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则生威,眼里揉不得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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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水清才能发现生病的鱼

    2014年8月25日,在《与卓越同行——变革时代下的管理模式创新》的论坛现场,董明珠分享了自己的管理之道,她说:“有人说我太严苛了,但我认为企业管理就应该这样。因为没有管理,就谈不上人才和技术。”

    在论坛的现场,董明珠讲了一个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小故事,让听众见识到了她“无情”的一面。董明珠说:“在我们格力有车行道和人行道,规定必须分开行走,但是有一天,一位员工走了车行道,公司决定对他进行处罚。当时很多人来求情,说实话,我也想网开一面,但是后来想如果这次放过了,是不是说我们格力两万人每人都有一次犯错的机会?这是不允许的,所以这位员工按照规定被开除了。”

    董明珠认为在企业管理中,“水至清亦有鱼”,必须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并且严格公正地执行。不管是谁,只要违反规定,就应该受到惩罚。“如果把企业比作一池子水,当池水浑浊的时候,会滋生腐败的杂质,这些杂质能把一部分池鱼养得又肥又大,却最终逼死了其他的鱼,破坏了健康的生态。浑水摸鱼,永远不可能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机制。我们说的水清有鱼,只有水清了才能看到哪条鱼是健康的,哪条是生病的。”

    不仅仅对别人严苛,董明珠对自己和亲友的要求也非常高。1995年,正值全国空调销售旺季,董明珠的哥哥兴冲冲地从南京来到珠海。一个经销商想通过他找董明珠拿3000万元的货,承诺给他提成。这本是两全其美的事情,董明珠却断然拒绝了。

    她打电话给那个供货商,斩钉截铁地告诉对方:“我不会给你空调。”因为董明珠的心里横着一条红线:如果答应了帮哥哥拿货,开了这个先例,可能导致的后果就是其他经销商依葫芦画瓢,破坏了原有的秩序。

    古语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想有效地管理企业,就必须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使企业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员工有“法”可依、依“法”办事。完善的管理制度是企业不可或缺的。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那不是严格管理。一个企业有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如果不加以严格执行的话,这些制度充其量只是一种摆设,势必达不到管理的效果,也一样不是严格管理。反之,缺少制度或者制度不完善的企业,必然管理混乱甚至导致失败。

    也许在很多人看来,开会偶尔迟到一两分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在联想,却是不可原谅的事情。联想创始人柳传志认为,立下的规矩是要严格遵守的,如果每次开会都有人迟到的话,所有的事情就都议不成了。所以柳传志定下规矩:只要没请假,不管多重要的事情,都不能迟到。迟到了就要罚站,罚站就一定要站一分钟。而且,罚站的方式是大家先把会议停下来,看着迟到的人站一分钟,让迟到的人感觉自己非常难看。二十多年来,联想的开会迟到罚站制度一直延续下来,无一人例外。

    柳传志刚开始制定迟到罚站这个规矩时,原计算所科技处的一个老处长,也是柳传志以前的老领导,就成了第一个“始作俑者”。柳传志回忆说:“罚他站的时候,他站了一身汗,我在这儿坐着也是一身汗,后来我跟他说,老吴今天晚上我到你们家去,给你站一分钟。但是今天,你非得在这儿站一分钟不可。当时真的是很尴尬,但是也就这么硬做下来了。”

    联想的创始人之一,联想最早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张祖祥也因为开会迟到被罚站过。

    就连柳传志本人也曾被罚站过三次。

    除了罚站制度之外,柳传志在联想创立之初,还为联想设立了若干“天条”,这些“天条”成为联想不可触摸的雷区。天条的意思就是谁违反了绝对不行。联想“天条”的内容包括:不许谋取第二职业,不许吃回扣,不许收红包,不许利用工作关系牟取私利等。

    这些条条框框的“天条”制度对于大多数公司来说只是形同虚设,但在联想,对于触犯“天条”的员工,一定会受到类似于军法处置的严厉惩罚。柳传志表示,公司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职工给予提高奖金、提升职务职称、出国学习工作等方式的奖励,对犯错误或违反“天条”的职工给予批评、扣发奖金、退交人事部甚至开除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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