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人习惯了。
我想一个人过。
我只会这样过。
你们认为我不会的,我都会了。你们做菜不好,才会把做菜,当作一件天大的事,但是你知道吗,越大的事情,其实越不会神秘,就像越伟大的爱情,其实越纯真。
做菜一点儿也不神秘,我有我的标准,就是我能把生的变成熟的,怎么做是一种快乐,怎么吃又是另外一种快乐。我喜欢绿色的菜,那是人类一切语言和画笔都表达不出来的真实,那是生命展开的景观;我喜欢卖菜的老阿姨的问候:加班了吗,刚下班吗——这使我觉得自己很忙。
简单的做法,豪华的心情。都知道我有时候会喝一点酒,一点酒,加一盘菜,就合成了快乐,就能使我思想,使我憧憬,使我觉得活着有意思,活着的意思就是现在还活着,就是还有饭吃,还会做菜,还有无数可能,还有无论怎样、怎样都会好好活下去的念头。
有一次,有个朋友问我:嘛呢,也不电我,也不短我。我说,我洗衣服呢。那个朋友居然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大大的问号,超过了人们对宇宙的怀疑,他不相信我这样的生物能会洗衣服。
也不知道怎么了,我不能给人以会洗衣服的感觉,就像,我不能给人以好人的感觉,我洗不掉他脑子里的偏见,就像这么多年,我洗不掉心灵里那一些尘埃。但是,这几年,我的衣服一直是干净的。我不喜欢男人的衬衣有尘埃的味道。男人的衣服就是男人的旗帜,活着就是体面。
有一次我看电影,孙红雷,我看到了他黑色的外套里如雪的衬衣,我看到冷酷的面容下温柔的心,我就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喜欢白色的衬衣。我的内心最最的深处,有一件没有尘埃的衬衣,它在任何一件衣服里,在任何一种生活里,它永远没有尘埃的味道。为了干净一天,我愿意洗上一千年。人们说白衣服容易变脏,那,好人,是不是就容易受伤?我不是好人,所以我还活着,我不管我是什么人,洗好衣服是男人应该做的事。
如果我变成了一个唠叨的长舌妇人,如果聊天也变成了我生活中重要的事情,我就会告诉他:我自己缝了几床被子。对,我,是我,小默,在某个秋日的午后,一口气缝好了三条被子。
钢铁变成了针,才能在布与棉之间往来穿梭,人变得细致,才能在日子里游刃有余。
我哲学吧,我哲学了又能怎么样。干细活的时候,不静下心来行吗,当我们安静的时候,不胡思乱想,行吗,当我拿起针,把两块布和一堆棉花,变成一种温暖时,我不说点什么,鼓励自己去完成这跋涉,行吗?
当我下决心,拆掉第一床被子时,我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个什么人,我洗好了被面和被里,我晒了好几天,我的被子里都有太阳粒子的味道了,我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我还有两个可以用,其实那是褥子和被子。我一直用着另外的两个,而把先前拆掉的那个忘了。直到有一天,我醉了。忽然把心里事情吐到了床上,才真的明白了自己的得过且过。
那个清晨,我的三条被子都不能用了,我才发现自己是个得过且过的人,只要还有被子用,我就不会把拆过的被子缝起来;只要我不是一无所有,我就不会去想把曾经失去的拿回来;只要我还能走路,我就忘记了医治自己心里的伤;只要我还苟且活着,我就忘了被自己拆开的,凌乱的,飘在阳光里的青春年华。
我啊。
我一口气缝三条被子。我过得不好,是因为我从来就没有一口气缝好过三条被子,以后,我会在缝缝补补中过。我一定会使自己过得暖和,有时候雪下得很大,那时候,我就缝好自己的小屋,在里面好好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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