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解读(4)
时间:2022-05-11 作者:李树海 点击:次
大学生就业指导:理论与题解(全文在线阅读) > 第5章 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解读(4)
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择业可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6.退役的高校毕业生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有无时间期限?
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期限从毕业生退出现役当年的12月1日起到次年12月31日止。
47.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年限是多少?
我国现行的义务兵役制度服役年限是两年。
48.什么是士官?与义务兵有什么区别?
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
49.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是否直接为士官?
目前部队面向高校毕业生既招收士官,也招收义务兵,这是两个不同兵役性质的士兵系列。士官不属于义务兵役。这次预征指的是义务兵,义务兵服役两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被选为士官。
50.士官直招什么时间开始?如何报名?
士官直招工作5、6月份开始,8月份批准入伍,符合军队特殊专业需求的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或者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征兵办公室报名,经过体检、政审、学历专业审定等环节,招收到部队。
北省机构编制政策解读
一、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作用
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是河北省机构编制工作的最高权力机关,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河北省机构编制的日常工作,为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既是省委的工作机构,又是省政府的工作机构,列省委机构序列。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拟订全省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管理和指导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和指导全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2)组织拟订全省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省委、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审核省委、省政府各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设区市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并管理全省各级各类人员编制总额。指导、协调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3)协调省委、省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省委各部门之间、省政府各部门之间、省委各部门与省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省直各部门与设区市、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研究提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职能认定意见。
(4)审核或审批省委、省政府及各部门的派出机构和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设区市党委、政府副处级以上机构设置和调整事宜。审核设区市、县(市、区)、乡镇机构编制分类。负责中央垂直管理部门或双重管理部门需要承办的机构编制有关事宜。
(5)审核省人大、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设区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副处级以上机构设置和调整事宜。审核因特殊需要设置的相当于县级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事宜。
(6)组织拟订全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制定各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审核各设区市事业编制总量和结构。审核或审批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或直属事业机构,以及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指导并协调设区市及以下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设区市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审批设区市科级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审批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占可用财力比重超过40%县(市、区)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审核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门联系的各群众团体的机构编制事宜。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7)指导全省开发区(园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8)负责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负责对全省机构编制的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和机构编制标准化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以及编制使用核准等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制约机制。
(9)负责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10)负责全省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和机构编制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省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指导全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指导设区市、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1)承办省委、省政府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河北省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进人权限解读
河北省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干部职工人数由河北省机构编年委员会审批。具体权限如下:
(1)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职数审批。进人职数权限由河北省编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省人社厅根据每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编制人员需求情况提出进人计划,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如中央或国务院有增加编制的要求精神,则按上级要求增加编制。如省委、省政府有特殊要求,由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即编制职数由省编办控制,行政机关进人由省人社厅负责,省直机关群众团体部门进人由省委组织部或人社厅负责。人社厅负责进人计划审批,财政厅负责人员工资。河北省每年招录公务员或选调生计划,由人社厅或省委组织部上报省委批准后,由省编办落实编制,人社厅或省委组织部负责招录考试,财政厅负责人员工资。
河北省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只有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两个部门具有招录权。省委组织部负责选调生的招录,省人社厅负责公务员的招录。招录选调生的必备条件是大学应届毕业生或二年以上大学生村官,***党员或预备党员,班以上学生干部。选调生也需参加全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后进入面试。面试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进入面试选调生的入选比例是2比1。选择调生具有公务员身份,工资待遇与同期公务员相同。选择调生与人事厅招录公务员的区别是,选调生被招录后列入各级党委组织部后备干部序列,放到基层乡镇经受锻炼,表现突出的优秀者工作一至二年可以直接提拔为副科级干部。公务员的晋升条件是要经过办事员、科员岗位3-5年后,才能提升为副主任科员或副科长。省人社厅公务员局负责全省公务员的考试和招录,公务员面试比例是3比1。
(2)负责事业单位、群众团体职数审批。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如大学、测绘、贸易促进会、设计规划院部门等。群众团体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正式组织,这些组织都是与党政体制高度一体化的组织,都是对照公务员序列或工资待遇的(简称“参公”单位)。河北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分四类:即全额财政拨款,规费开支、差额财政拨款和自收自支的单位和团体。这四类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在省、市、县、乡(镇)都有。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人员职数一律由省编办控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群众团体,进人也要“逢进必考”。差额拨款、规费开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人员职数一般的也要报省编办审批,进人一般要经省人社厅批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进人一般由用人单位自己组织招考,一般应该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或备案。
(3)企业单位进人审批权限。这里的企业单位是指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河北省的企业大致分为四类,即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县属企业,个体企业。其中省属企业管理又分两种,一种是省委直接管理的企业,对省委管理企业,省委直接负责董事长和总经理两个“一把手”的任免,副职由省委组织部代行省委管理。第二种是省政府国资委管理的企业。由省国资委负责任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市属企业是指由各设区市委、市政府直接管理的企业。县属企业目前大多已经改制完毕。除省、市属管理以外的企业就是个体企业或称民营企业。省、市管理的国有企业进人权限一般由企业领导根据本单位用人情况自行决定,有的是从当年或之前的大学毕业生中选聘,有的是从其他单位或部门中接收。私人企业进人由企业主自行决定。
国家关于大学生村官政策摘要
一、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摘要
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自2008年以来,各地按照中央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大学生村官工作,在改善农村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生机活力、形成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健全和完善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规划、政策、体制、机制,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现就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明确目标规划。稳步推进选聘工作,不断提高选聘质量。到2015年,全国有一半左右的行政村配备大学生村官。坚持以用为先,着力培养一大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和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经过3至5年努力,平均每个乡镇有2名左右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正职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每个县(市、区)至少有3至5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拓宽大学生村官发展渠道,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或继续学习深造,积极向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各行各业输送优秀人才,形成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多样发展的职业发展机制。
2.规范岗位管理。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是国家开展的选派项目,其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等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乡镇党委直接管理、村党组织协助实施;人事档案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管理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由省(区、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定期、统一组织实施,或者由省、市两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由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一般为2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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