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认他乡作故乡(2)
时间:2023-05-31 作者:彭程 点击:次
“生活在别处”,这句被米兰·昆德拉用作小说书名的话,曾经广为流传。它说出了人们向往陌生地方的一种隐秘的动机,这是一种自己也未必清楚的天性。于是,“且认他乡作故乡”,也便有了切实的心理依据。这不好说是移情别恋,因为通常并不会取代对家乡的情感,毋宁说是乡情的扩大更贴近一些。 这种意义上的故乡的疆域,是随着一个人经历、眼界、胸怀的扩大,随着他对人性的理解、对文化的包容和对理想生活的向往,而渐渐拓展的。这种家园之感有时甚至会跨越了国界。十九世纪奥地利诗人里尔克,在游历了俄罗斯之后,为粗犷辽阔的大自然所震撼,写下这样的话:“……土地广大,水域宽阔,尤其是苍穹更大。我迄今所见只不过是土地、河流和世界的图像罢了。而我在这里看到的则是这一切本身。我觉得我好像目击了创造。”与托尔斯泰、列宾等文艺巨匠的会面,则让他受到精神文化上的深深吸引,在给女友的信中写道:“我赖以生活的那些伟大和神秘的保证之一就是:俄国是我的故乡。” 其实也不必远处取譬,身边就有现成的例子。一位同学的父母,年逾古稀,推掉了儿子带他们去美加旅游的安排,执意要趁着尚能走动,去一趟俄罗斯。他们的青春岁月,是听着《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红莓花儿开》等前苏联歌曲度过的,那片土地成为他们心灵中一个牢固的情结。作为曾经的灵魂的栖息之地,那里显然具有一种精神家园的意义。也许现实会破坏心中的那个美好梦境,我也的确听到过有人归来后诉说幻灭感,但那是另一个问题。 心灵所萦系的地方,无疑便是故乡了。 爱故乡,同时把这种爱,扩展到更为广大的地方。这是幸福的一个源泉,汩汩涌流。 刊于《文汇报》2015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