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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被冷落(2)



    爱和美的象征?至高无上的花?那是在西方。很长的年代里,玫瑰与中国人的浪漫情怀似乎绝缘。

    为什么?费解如宿命。

    玫瑰对生长条件要求很低,耐旱耐寒耐贫瘠,野生者多,到处可种,不需要精心照料,甚至可以直接用来做园林的花篱。也许因此没有“物以稀为贵”的娇贵,所以不被文人骚客所重?

    玫瑰的刺是它的一个特点,之所以如兴儿所说“戳手”,因为它是茎刺,刺是茎的木质的一部分,用手掰不下来(月季是皮刺,刺仅与茎的表皮相连,容易取下)。难道是因为有硬刺且不易去除,所以不但不宜攀折插瓶,也不宜“花向美人头上开”,不能点缀书房雅舍和丽人云鬓,因此也失去了诗人们的欢心?

    后来,多谢作家沈兄嘉禄提点我,说《长物志》中关于玫瑰的评价或可解此惑:“玫瑰一名徘徊花,以结为香囊,芬氲不绝,然实非幽人所宜佩。嫩条丛刺,不甚雅观。花色亦微俗,宜充食品,不宜簪带。吴中有以亩计者,花时获利甚夥。”什么食品?明高濂《遵生八笺》中也说:“紫者,干可入囊,以糖霜同捣,收藏,谓之玫瑰酱。”

    《长物志》的作者是明末的文震亨,其曾祖是“明四家”之一的文徵明,故文震亨诗文书画,均得家传。玫瑰为什么被冷落?这就是了:古人认为玫瑰虽香,但香气不够淡雅,做成香囊也不适合高雅的人佩戴;整棵花株难以造型(估计是因为与松竹梅等相比,枝条柔软散漫,容易生出与“劲节”“气节”“清幽”相悖的联想),又刺多(这是事实),“不甚雅观”;最后一条的“指控”最尖锐,说玫瑰的颜色“微俗”。

    玫瑰的香其实浓而不妖,和桂花、水仙一样,是香浓而有品位者,此三者当得上花香三甲。若说“微俗”,含笑、栀子、白兰的香倒是脱不了嫌疑。至于颜色,玫瑰颜色很多,常见的有粉红色,绝类海棠、杏花、宫粉梅花;还有素净的白色和黄色,不可能“俗”;那么,容易让人觉得“微俗”的,当是红、紫红、紫等色了,但这几色也不过是花王牡丹的微缩版。可笑古人能欣赏海棠、杏花,更推崇梅花、牡丹,却偏偏嫌玫瑰“俗”,觉得她不入流,真是有点非理性。玫瑰玫瑰,多么无辜!至于玫瑰一大特点——有刺,玫瑰多刺,犹如美人亮烈难犯,即使接近了也要小心对待否则动则生嗔,正是个性所在,有何不佳?不懂欣赏这一点的,正如熟读《红楼梦》,却全不能欣赏黛玉、探春、凤姐、晴雯一流人物,只爱袭人一般,才是无品而无趣。这不是“微俗”,竟是大俗了。

    况且,即使按照《长物志》标准,同样“不甚雅观”,同样多刺的蔷薇,在古诗词里,却比玫瑰受宠多矣。这又如何解释呢?

    这一句“不知何事意”,似乎该玫瑰对人说才是。幸亏,不论有没有冠冕和倾慕,玫瑰就是玫瑰。

    刊于《新民晚报》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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