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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导向营销模式(10)



    案例评点

    市场没有至尊“盟主”

    从竞争对手走向战略联盟或合作伙伴关系,这是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必然结果,也是越来越多企业采用的商业常规武器,合作的形式很多,比如像三星与索尼,联合开发产品、共享专利技术,除此之外,还有品牌组合、渠道合作等。

    一直称雄通信电子业的索尼一向喜欢独来独往,像森林之王一样,自主创新自担成败,但是面对竞争激烈的消费电子行业,索尼也开始明白,市场上不可能存在高高在上,不与人相通的“盟主”,同时,它也意识到对手亦可成为朋友。而且,索尼面临着不能独自承担的困境,如果依然与三星等强手拼死对抗,好的结果两败俱伤,不乐观的结果还可能会丢掉重回王者之位的机会。

    于是,索尼与三星强强联手,各取所需,一个安全渡过难关,一个巩固领先地位,这也说明一个问题,索尼面临困境寻找合作伙伴时,并没有选择其他比三星更强势的日本品牌,那是因为大家都面临相似的问题,即使合作也很难解决问题,于是索尼冲破日韩两国的历史障碍和贸易纠纷,终于与三星牵手。

    但并不是说,三星接受索尼的合作就不存在竞争,而是竞争更加激烈,合作就是为更好地对外竞争,与其他对手的较量中更加充分体现规模和效益,实现各自的战略目标和市场定位。这样的竞争、合作充满着智慧,也包含着风雨欲来的味道。

    除了与索尼建立合作关系之外,三星还与同样是竞争对手的戴尔、爱迪德、Napster、微软、雅虎、高通,还有数字媒体业务公司等建立了合作,以此对抗共同的对手。比如,三星与索尼联手形成坚固的阵营,对垒以夏普、日立和LG飞利浦为首的阵营,三星与戴尔联手一起蚕食苹果的数码电子业务。像这样在竞争中联手,势必会对竞争对手造成更大的压力,特别是对那些在苦苦维持成本费用的竞争对手更是一种严峻的挑战,如此一来,竞争对手要么扩大投资,要么退出市场,三星的合作也就达到了目的。因此说,三星与索尼联手,标志着电子业又将开始展开新一轮的争斗,也是双方称雄业界的强烈信号。

    除此之外,在竞争中采取合作的方式达到“双赢”的目的,并非只有三星与索尼,像美国德尔塔航空公司和迪斯尼乐园,LG电子与飞利浦电子技术共享,松下公司、东芝和日立共同开发液晶(LCD)技术,还有索尼还与爱立信在手机市场的合作,与飞利浦在其他市场互动,等等。不过,这些企业之间大多都是单一产品或某一市场的合作,很少像三星与索尼之间多方位多元化的合作。

    尽管在竞争中与对手合作,获得“双赢”这种营销模式产生于消费品营销领域,但也为非消费品营销提供了更好的营销示范,特别国内企业,随着对关系导向营销模式的认识的加深,以及广泛的传播和应用,必将给国内企业带来更多的利益。

    惠普(Hewlett-Packard)——品牌联合

    品牌的力量是非常大的,它会起到最终的推动作用。我们在全世界都要做一些调查研究,这里面包括不同的地区和国家。品牌的力量不是用来直接的销售,但是它有这种能力来影响销售,影响着不同的人。当一个品牌起到作用的时候,品牌即会影响销售。

    ——HP公司部门负责人Anderw

    2005年500强排名:28

    中文名称:惠普

    英文名称:Hewlett-Packard

    总部所在地:美国

    主要业务:计算机办公设备

    2005年营业收入(百万美元):79905.0

    “品牌联合”营销模式的意义

    惠普公司创始人戴维·帕卡德曾说过,如果一个企业不赚钱,它是无法长期经营下去的。而一个企业要实现利润最大化,高效率的营销是重要的一环,尤其是最适合企业的营销模式更是帮助企业达成夙愿的整体组合。

    从1939年成立到现在,惠普公司在60年的发展过程中,随着市场的变化不止一次调整营销模式,从没有固定一种模式保守不动,毕竟市场是动态的、向前发展的,但不管运用哪一种营销模式,惠普都那么从容不迫,而且尽可能照顾到合作伙伴的利益。虽然惠普总是选择简单而高效的营销模式,不过,与合作伙伴的关系并没有变化,合作制胜的原则也依然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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