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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29遵循规律,合乎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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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中庸”,就是为人处世要遵循事物内在的规律,顺乎事物的自然秉性。既然自然规律是客观存在的,那么我们以之为标准去待人接物就是自然而然的行为。

    然而,孔子多次感慨中庸之道不易施行,甚至认为与行中庸之道相比,把天下国家治理得井然有序反而是简单的。将天下国家治理得公平、公正,需要有大智慧;放弃诱人的官爵俸禄需要有大仁义;从雪白的刀刃上踩踏过去需要有大勇气。把大智慧、大仁义、大勇气发挥到极致已经很不容易了。有大智慧而平天下者,有尧、舜、大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等;有大仁义而淡然名利者,有伯夷、叔齐、虞仲、朱张、柳下惠、陶渊明等;有大勇气而为正义牺牲生命的仁人志士更是不胜枚举。

    那么,为什么做到这些常人所不能做到的事情之后,他们却不一定能遵行中庸之道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倘若一个人拥有大智慧、大仁义和大勇气,就说明这个人的头脑中有智慧与愚笨、仁义与不义、勇气与怯弱的概念,也就有善恶、美丑、正邪、高低、贵贱等的判断。头脑中有了这些相对立的概念,就好像有了佛教中所说的“分别心”,故而思考问题和做事情时就难免被这些概念所左右,戴上“有色眼镜”,产生偏见,就不可能做到“执两用中”,因此也就不可能做到永远正确。

    其实,中庸之道已经超越了这些相对的概念,这些概念对于那些行中庸之道的人来说没有本质差别,他们已经达到了如同道家所说的“返璞归真、自然无为”的境界,跳出了只关注事物表面的阶段,做事情只是依据事情的本质去做,只是按照“自然无为”的状态去做,这样处理任何事情都是游刃有余的。有这样一则故事:

    战国时期,有一只美丽的海鸟飞到鲁国京城的郊外,停在一棵树上。京城的人谁也没见过这种鸟,都以为是一种神鸟。鲁国国王看到了十分高兴,心想:“飞来了神鸟,这是个好预兆,看来要有大富大贵降到我的头上了。”于是,他命令手下把那只鸟逮住,供养在庙堂里。每天吹乐打鼓给它听,献出最好的美酒让它喝;杀猪宰羊,把最肥最鲜的肉献给它吃。对鸟照顾得够好了,可是那只鸟却一点儿也不领鲁王的情,吓得惊慌失措,在庙堂的顶棚上,一会儿飞来飞去,一会儿又躲藏起来。一天,两天,海鸟不吃也不喝。到第三天,那只海鸟就死了。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外表再美丽的鸟,它的本质仍然是鸟。而中庸的境界如同老子所说的“无为而治”一般,不会违背事物的本身的规律。有大智慧的人,在治理天下与国家的时候,会有意识地施与百姓仁爱,对百姓的行为加以干涉。这些手段都能够把天下国家治理得公正安定,做到这些对于有智慧的人来说,并不是难事。然而,如果要一个人对百姓既不强施仁爱,也不横加干涉,在珍惜百姓的同时,又给予他们一定的自由,教导他们按照正确的规律和自身的意识去生活,那么他就不一定能做到。而恰恰这样做才符合中庸之道。

    面对高爵厚禄,为了道义而毫不动心,不贪图利益,不出卖人格,这是有大仁义的人容易做到的。但是如果要这个人在处于某个官位时做到“执两用中”,工作起来恰到好处,他就不一定能做到。而这同样也是中庸之道的要求。

    同样的,为了达到目的而赴汤蹈火,置生死于度外,不贪生怕死,是有大勇气的人容易做到的。然而,要他做到顺其自然、适可而止,不恣意妄为或一意孤行,却难上加难。而这恰恰又是中庸所提倡的。

    总之,人是有欲望追求的,通过对人的观察孔子总结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在具备了常人所不具备的大智慧、大仁义、大勇气的条件下,确实有可能成功;对于万物之灵的人来说,也不是什么最难的事情了。然而,中庸之道所倡导的恰到好处、适可而止,却需要人们剔除本性中贪婪、自私的因素,时时注意修身养性,使自己具备仁、义、礼、智、信等品德,更要有永不放弃的勇气与毅力,才可能做得到。

    大自然赋予我们每个人以“天性”,这些“天性”中既有生、老、病、死等自然规律的共性,又有每个人特有的个性,比如脾气、爱好、特长等。当然,这种天性还包括人类拥有自己的精神和意志,并且能用自己的精神和意志去思考和判断一些问题。既然“天性”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那么就一定会有我们主宰不了的方面,这就是人类自身认识的片面性、局限性,以及我们能力的有限性。所以人们常常说“心有余而力不足”,有时我们做事又常常是“力有余而心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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