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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语类·卷九十四·周子之书(11)


  直卿问:“‘利贞诚之复’,如先生注下言,‘复’如伏藏。”先生曰“复只是回来,这个是周先生添此一句。孔子只说‘干道变化,各正性命’。”又曰:“这个物事又记是“气”字。流行到这里来,这里住着,却又复从这里做起。”又曰:“如母子相似。未生之时,母无气不能生其子,既生之后,子自是子,母自是母。”又曰:“如树上开一花,结一子,未到利贞处,尚是运下面气去荫又记是“养”字。他;及他到利贞处,自不用养。”又记是“恁他”字。又问:“自一念之萌以至于事之得其所,是一事之元亨利贞?”先生应之曰:“他又自这里做起,所谓‘生生之谓易’,也是恁地。”又记曰:“气行到这里住着,便立在这里。既立在这里,则又从这里做起。”节。
  问:“‘元亨诚之通’,便是阳动;‘利贞诚之复’,便是阴静。注却云:‘此已是五行之性。’如何?”曰:“五行便是阴阳,但此处已分作四。”可学。
  “利贞诚之复”,乃回复之“复”,如人既去而回,在物归根复命者也。“不远而复”,乃反复之“复”,反而归其元地头也。诚复,就一物一草一木看得。复善,则如一物截然到上面穷了,却又反归到元地头。诚复,只是就去路寻得旧迹回来。因论复卦说如此。更详之,俟他日问。端蒙。
  △诚下
  问诚是“五常之本”。曰:“诚是通体地盘。”方子。
  “诚下”一章,言太极之在人者。人杰。
  问:“‘诚,五常之本。’同此实理于其中,又分此五者之用?”曰:“然。”可学。
  问:“‘果而确’,果者阳决,确者阴守?”曰:“此只是一事,而首尾相应。果而不确,即无所守;确而不果,则无决。二者不可偏废,犹阴阳不可相无也。”铢。
  △诚几德
  通书“诚无为”章,说圣、贤、神三种人。恐有记误。铢。
  “诚无为。”诚,实理也;无为,犹“寂然不动”也。实理该贯动静,而其本体则无为也。“几善恶。”“几者,动之微”,动则有为,而善恶形矣。“诚无为”,则善而已。动而有为,则有善有恶。端蒙。
  光祖问“诚无为,几善恶”。曰:“诚是当然,合有这实理,所谓‘寂然不动’者。几,便是动了,或向善,或向恶。”贺孙。
  曾问“诚无为,几善恶”。曰:“诚是实理,无所作为,便是‘天命之谓性’,‘喜怒哀乐未发之谓中’。‘几者,动之微。’微,动之初,是非善恶于此可见;一念之生,不是善,便是恶。孟子曰:‘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是也。德者,有此五者而已。仁义礼智信者,德之体;‘曰爱’,‘曰宜’,‘曰理’,‘曰通’,‘曰守’者,德之用。”卓。
  濂溪言“诚无为,几善恶”。才诚,便行其所无事,而几有善恶之分。于此之时,宜当穷察识得是非。其初有毫忽之微,至于穷察之久,渐见充越之大,天然有个道理开裂在那里。此几微之决,善恶之分也。若于此分明,则物格而知至,知至而意诚,意诚而心正身,修而家齐国治天下平,如激湍水,自已不得;如田单火牛,自止不住。宇。
  道夫言:“诚者,自然之实理,无俟营为,及几之所动,则善恶着矣。善之所诚,则为五常之德。圣人不假修为,安而全之;贤者则有克复之功。要之,圣贤虽有等降,然及其成功,则一而已。故曰:‘发微不可见,充周不可穷之谓神’。”曰:“固是如此。但几是动之微,是欲动未动之间,便有善恶,便须就这处理会。若至于发着之甚,则亦不济事矣,更怎生理会?所以圣贤说‘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盖几微之际,大是要切!”又问:“以诚配太极,以善恶配阴阳,以五常配五行,此固然。但‘阳变阴合,而生水火木金土’,则五常必不可谓共出于善恶也。此似祇是说得善之一脚。”曰:“通书从头是配合,但此处却不甚似。如所谓‘刚善刚恶,柔善柔恶’,则确然是也。”道夫。
  问:“‘诚无为,几善恶’一段,看此与太极图相表里?”曰:“然。周子一书都是说这道理。”又举“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一章,及“心一也”一章。“程子承周子一派,都是太极中发明。”曰:“然。”问:“此都是说这道理是如此,工夫当养于未发。”曰:“未发有工夫,既发亦用工夫。既发若不照管,也不得,也会错了。但未发已发,其工夫有个先后,有个轻重。”贺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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