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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4)

       怪大人皱着眉头看看他。他立刻尴尬起来,软绵绵地吐出一个音节,看看房顶耸耸肩,再也不说话了。

       “拿瓶酒来,抽签!”怪大人当机立断。

       尼可拉·伊凡内基费劲地弯下他肥胖的腰,喘着粗气拿起地上的一瓶酒,放上柜台。

       怪大人用目光示意亚日卡:“你先。”

       亚日卡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铜板,用牙齿在上面咬出一个记号。包工头从大衣胸前的口袋里拿出一个崭新的皮质钱包,不紧不慢地把带子解开,在手心上倒了很多小硬币,又在硬币中选出最新的一个铜板。傻冒儿从头上摘下他那顶帽檐破了的旧帽子,亚日卡和包工头把他们各自的铜板扔进去。

       “你来抓。”怪大人对眨巴眼儿说。

       眨巴眼儿面带得色地笑起来,两手抓着帽子开始摇。

       屋子里寂然无声,每个人都屏气凝神,只有两枚铜板在彼此碰撞,声音微弱地叮当作响。我环顾四周,发现每个人的表情都满怀期待——怪大人眯着眼睛,我身边这个穿破袍子的农民伸着脖子。眨巴眼儿的手进了帽子,再出来的时候,里面拿着包工头的铜板。谜解开了,气氛缓和下来。亚日卡红了红脸,包工头打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

       “我早说过吧,你先,我早就说过了吧,”傻冒儿喊起来。

       “好了,别叫了。”怪大人一脸不屑,接着,他向包工头示意:“现在开始吧。”

       “我唱什么呢?”包工头一脸亢奋。

       “随便你,想唱什么唱什么。”眨巴眼儿说。

       “是啊,唱什么歌你自己决定,这个不能让我们给你定,”尼可拉·伊凡内基双手环胸,抱着胳膊说,“唱你想唱的歌,但是好好唱,我们会公平裁判的。”

       “公平,这是肯定的。”傻冒儿说完,伸出舌头舔了舔空酒杯边缘。

       “先生们,让我先开开嗓吧。”包工头说着,伸手拉拉衣领。

       “好了,别磨蹭了,快开始吧。”怪大人果断地说,说完低下头。

       包工头稍微想想,摇摇脑袋站起来。亚日卡紧盯着他……

       我想,在具体描述比赛场景以前,先对事件中出场的人作一番简短介绍,应该是必要的吧。这些人中,有几个我早在来颐和居喝酒前就听说过了,还有几个是我事后向人打听的。

       先说傻冒儿。这个人实际的名字是叶夫格拉夫·伊万诺夫,但这一带的人都叫他傻冒儿,他自己也老这么叫自己,这个绰号就这么流传开了。这个外号跟他的长相挺般配——他的长相是掉进人群里扒不出来的那种,还总带着副不耐烦的表情。他没结过婚,以前是别人家的仆人,因为每天不务正业混日子,所以每跟一个主人就要被解雇一次,现在早就没活儿可干了。没活儿干就赚不了铜板,但他总能找到一批人,每天供他喝酒吃茶。其实这些人自己也弄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供他吃喝,因为傻冒儿这个人实在算不上讨人喜欢,不但不会逗别人开心,而且恰恰相反,他的笑话从来都无聊透顶,他的举止从来都不顾及别人的看法,还经常耍赖,惹人讨厌,笑起来的声音让人听了也觉得刺耳。他不会唱也不会跳,一辈子就没说过一句机智的、让人听了觉得舒畅的话,不但没有,他还老不负责任地乱扯一气,绝对是个傻冒儿。但四十俄里内的随便哪场酒会上,如果看不到他那细长的身材,没有他在客人中间东游西逛的话,大家反而不习惯——大家包容他,就像包容随便哪个地方都避免不了的反面现象一样。说句老实话,大家包容他,也都看不起他,但没有一个人能让他安分下来,乖乖呆在一旁不捣乱,除了这位怪大人。

       眨巴眼儿和傻冒儿可完全不一样。眨巴眼儿的眼睛不见得比别人眨得多,但这个外号就是很适合他——您知道,没有哪个俄罗斯人不擅长取外号的。打听这个人的经历可费了我不少劲儿,即使这样,他的某些经历对我、或者对其他很多人来说,仍然是个不可知的空白,说句文绉绉的话,淹没在不知名的黑暗中了。在我打听到的消息里,他曾经是个老太太的马车夫。这位老太太无儿无女,把三匹马交给他照看。但他带着这三匹马溜之大吉,整整一年不知去向。后来,或许因为吃了不少苦,知道流浪生涯不是那么好过的,自己又回来了,跪在女主人脚下,请求原谅。他回来的时候已经瘸了一条腿。接下来的几年,他拼命干活,弥补过错,慢慢地改变了女主人对他的坏印象——他不但讨到了女主人的欢心,还赢得了她的绝对信任,成了主人的管家。后来主人过世了,他不知用什么办法赎回了自由,摇身一变成了商人。最开始,他租农民的地种些瓜果,后来发了财,过上了挺不错的日子。这个人有头脑、有见识,不好也不坏,特点是人情练达,擅长拉拢别人,很会为自己盘算。他像狐狸一样狡猾,言行慎重,从不疏忽;又像老太太一样嘴巴碎,但是说话滴水不漏,还能让别人对他掏心掏肺。他和爱装糊涂的那类聪明人不一样,他从来不装糊涂——比他那双精明的小眼睛更灵敏的眼睛,我是从来没见过——这双眼睛从来不是泛泛地看着谁,而是研究、观察,窥探。眨巴眼儿有时候接连几个礼拜考虑同一件事,这件事的容易程度,让人觉得不需思量;有时候好像突然拿定了主意,下决心去做一件冒险的事,这件事看起来几乎是不可能成功的——但你看,他总有办法成功。他运气很好,他相信运气,相信任何事发生以前总有某种预兆,总之他是个对未知事物有点盲目崇拜的人。没人喜欢他,因为他太冷漠了,对谁都不关心,但这不妨碍大家尊重他。他有一个儿子,仅有一个。这个孩子可是他的宝贝,他有这样的父亲,将来一定会前程远大的。“小眨巴眼儿跟他爹可越来越像了。”夏天的晚上,总有些老头坐在墙根下的土台阶上聊天,私底下这么谈论他们。这句话的意思大家心知肚明,没人会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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