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枫轩 > 雨枫书屋 > 经典名著 >

第一部一、引子(斯捷潘齐科沃村的居民)(6)

 
  “老弟,是我自己有错,”他与人促膝谈心时常常说,“错都在我,对受过你恩惠的人应当加倍地有礼……就是说……我说什么呀!什么受过你的恩惠!……又胡说了!根本不是你加惠于人;相反,他住在我这里,是他加惠于我,而不是我加惠于他!可我却抱怨他在我家白吃饭!……话又说回来,我根本没有抱怨他,但是看得出来,我有什么话说漏了嘴——我常常说漏嘴……你瞧,人家毕竟吃过苦,立过功;十年来,一直在忍辱负重地伺候患病的朋友:这一切都应当得到补偿!嗯,还有,那么大的学问……又是作家!一位学识非常渊博的人!一位非常高尚的人——总之……”
 
  福马的形象(一个学识渊博的人,一个不幸的人,一个在喜怒无常、狠心的老爷身旁当过小丑的人),使叔叔高尚的心灵感到无限惋惜和愤慨。福马的一切怪癖,一切并不高尚的乖戾行为,叔叔都立刻归之于他过去所受的痛苦、所遭到的屈辱和他的愤世嫉俗……他在自己的温柔和高尚的心中立刻认为,一个饱受痛苦的人跟常人不一样,对他不应该苛求;对他不仅应该原谅,而且应该用温暖治愈他的创伤,恢复他的本来面貌,使他与人类言归于好。他抱定这个宗旨以后,就头脑发热,鬼迷了心窍,完全看不出他的新朋友不过是一个好色的、反复无常的畜生,一个利己主义者,懒汉和二流子。他全心全意地相信福马的学问和天才。我还忘了说,叔叔一听到“学问”或者“文学”二字,就极其天真并且由衷地佩服得五体投地,虽然他自己从来没有攻读过任何学问。
 
  这是他基本的和最天真的怪癖之一。
 
  “在写书哩!”他常常这样说。离福马·福米奇的书斋还隔着两个房间就蹑手蹑脚地走路了。“我不知道他在写什么,”他带着骄傲和神秘的神情补充道,“但是有一点毫无疑问,老弟,这是一杯浑酒……就是说,是一种高尚意义上的浑酒,对于有些人一目了然,可是对于你我,老弟,这简直成了天书……他好像在写关于什么生产力,这是他自己说的。这大概是政治中的什么问题吧。是啊,他将一举成名!那时候,你我托他的福也会分享到光荣。这是他自己对我说的,老弟……”
 
  我千真万确地知道,叔叔奉福马之命,不得不把自己那把漂亮的深褐色胡须剃掉了。此公觉得叔叔留了胡子像个法国人,因此他身上就少了对祖国的爱。渐渐地,福马开始插手田产管理,提出许多英明的建议。这些英明的建议说来可怕。农民们很快就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谁是真正的主人,弄得简直一筹莫展。后来我亲自听到福马·福米奇与农民的一席谈话,说实话,这是我偷听来的。福马早先宣布他喜欢和聪明的俄国农夫聊天。于是,有一次他来到打谷场,跟农夫们聊了聊农事。虽然他自己连燕麦和小麦也分不清,他肉麻地谈到农民对主人的神圣义务,又捎带说了一下电以及劳动分工的问题。不用说,他对此根本一窍不通。他又向他的听众们讲述了一下地球是怎样绕太阳旋转的,最后,他被自己滔滔不绝的口才所感动,怡然自得地谈起了各部大臣。对于这,我是理解的。要知道普希金也曾经谈到过一个爸爸,他向自己四岁的儿子暗示说,他,也就是他爸爸,是“这样勇敢,连皇上都喜欢他”……可笑的是这个爸爸居然需要找一个四岁的听众!而农民们从来都是满脸赔笑,洗耳恭听福马·福米奇的自吹自擂。
 
  “怎么,老爷,你大概是拿过皇上家很高的俸禄吧?”农夫中一个头发斑白的,绰号叫矮脚阿尔希普的小老头突然问道,他明显想要讨个好;但是福马·福米奇觉得这个问题太放肆了;而他最讨厌的就是不知分寸的套近乎。
 
  “这跟你什么相干,蠢材?”他鄙夷地瞅了一眼这个可怜的农民,回答道,“你伸出你那狗脸干吗,是让我吐唾沫吗?”
 
  福马·福米奇从来都是用这种腔调跟“聪明的俄国农夫”说话的。
 
  “老爷……”另一个农夫接茬说,“我们都是一些无知无识的人。也许,您是少校,或许是上校吧,要不您就是什么爵爷——我们不知道该怎么称呼您老。”


作品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