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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吝啬你对“良知”的赞许(2)


 
  我们社会里大张旗鼓地倡导“感恩”,这说明国人已经不懂得感恩为何物了,人性的冷漠不能不说与国人拔高道德标准有着密切的关联。在我们的生活里倘若拣到别人遗失的钱财,接受(更不用说索求)失主回报的钱物,轻则直接抹煞其所做的好事(不值一提),更多的国人则会将其行为视为道德缺陷,予以无情的鞭挞。一个倡导做好事不求回报的社会,怎么可能使人懂得“感恩”,这不是悖论么!
 
  助人做好事希求(更不用说接受)回报,都要受到蔑视嘲讽,甚至无情的抨击,那谁还来做好事!所以,当笔者在学生群里发现孩子们(包括毕业多年的学生)积极参与救援,主动捐赠救灾时,明确盛赞孩子们的“高尚”。一个社会如果吝啬对于善良人的赞许与对善举的肯定,那这个社会不但不会产生人们渴望的“高标准的社会公德”,还必定成为一个道德堕落的社会。
 
  西方社会对于无法区分的责任事故与善举统统视为善举予以肯定,这不仅仅是司法程序的结果,更重要的就是要向世人传达这样一种信息,只要你做好事,绝对不会被误解,绝对会得到好报。可在我们的社会里恰恰相反。所以目前导致中国社会人性的冷漠除了体制原因外,还有国人观念的愚昧。
 
  说谁做了好事,要千方百计地寻求证据,若没有证据证明,几乎都不相信有人会做好事;若说谁做了坏事,不用证据,绝大多数人都相信是做坏事了。这种观念不禁在民间,最悲催的是严重影响行政与司法。甚至此观念能够给予司法人员足够的心理动力对抗法律。因为他们自认为是在做善事。中国大陆与法制社会的距离不仅仅是制度上的,观念上的距离也相当大。
 
  现代的年轻人,喜欢新事物,渴望参与陌生领域的活动。“志愿者”已经被大多数年轻人所接受。孩子们本性的善良,洋溢着人性的光辉。象参与救灾这种事,大多数的孩子没有什么深思熟虑,基本都是本能反应。即便他们潜意识中有渴望得到肯定与赞许的愿望,那也是人之常情。
 
  贪婪让国人迷失本性。现实中不乏这种现象,一个人丢失了巨款,在找不到时,内心里无数次想,哪怕能找回一半也行。甚至能找回一小部分也能心理稍慰。可是一但真有人把钱拾到送回,就一分钱都舍不得了。相当多的人,拿出少许,不是虚情假意地希望对方拒绝,就是希望“买断”这份情义。只要拣到钱的人接受钱物回报,那失主内心就会心安理得地觉得不再欠人家什么了。全然没有想到,如若不是人家归还,自己可能分毫都找不回,完全失去。个人保管不善丢失钱物似乎没有任何责任,不受任何谴责,内心无半点愧疚。到是归还拾到钱物,接受相应“回报”的人受到世人无尽的蔑视与嘲讽。只有那种拣到钱物,呆在原地不动,再在风雪中等个几个小时,然后分毫不差地把钱物归还给失主,才够得上国人能够接受“道德之举”。
 
  渴望惊天动地的善举,拒绝认同每个人身上焕发出的人性光辉。吝啬对良知的赞许,却不惜吐沫苛责“善举”。宁愿从做善事的人身上挖掘瑕疵,也难以接受没有“证据”的善良行为。如果一个社会,人们要是做好事必须给自己保留充分的证据,否则不被认可,甚至可能因之承担无关联的责任,导致自己的亲人从此生活拮据,这种社会道德不堕落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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