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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史·第十六章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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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夙以崇古称。昔时读书之人,几于共仞三代以前有一黄金世界,今则虽三尺童子,亦知笑其诬矣。虽然,昔人之抱此见解,亦自有其由,不得笑为愚痴也。人必有其所蕲至之竟。所蕲至之竟,大抵心所愿望,非必事所曾有也。然无征不信,立教者往往设为昔曾有是,以诱导人。即微立教者,合众人之心力,亦自能构成一实竟,以自慰藉,自鼓励。佛教之净土,耶教之天国,皆是物也。一人之所愿欲如此,一群之所愿欲,亦何独不然?昔所谓唐、虞、三代云者,则言治化之人,所蕲至之竟耳。身所经历,有不满者,辄虚构一相反之竞,而曰:三代以前如是,此犹今之自憾贫弱者,有所不满,辄曰:并世富强之国如何如何,其说原不尽实,然亦究非如天国净土等说,全出于人之虚构也。治化之升降,必合役物以自养及人与人相处两端言之。以役物之智论,后人恒胜于前人。以人与人相处之道言,则后世诚有不如古昔者。无怪身受其祸之人有此遐想也。中国社会之迁变,可以《春秋》三世及《礼》家大同、小康之说明之。《春秋》据乱而作,进于升平,更进于大平。礼家则说大同降为小康。小康之治,迄于成王、周公,盖以自此以后为乱世。《礼》家慨其递降,《春秋》。欲逆挽世运,跻于郅隆。其所谓升平者即小康,所谓大平者即大同,无足疑也。《春秋》之义,虽若徒存愿望,《礼》家之说,则实以行事为根据矣。然则《春秋》之义,亦非虚立也。孔子所谓大同者,盖今社会学家所谓农业公产社会。斯时之人,群以内既康乐和亲,群以外亦能讲信修睦。先秦诸子所知之治化,盖以此为最高,故多慨慕焉。如老子所云郅治之世,亦即孔子所谓大同也。然当斯时也,治化下降之机,即已隐伏于其中。盖世运恒自塞而趋于通。隆古社会,因其处竟之不同,仁暴初非一致。其相遇也,或不免于以力相君,则有征服者与所征服者之殊,而入于小康之世矣。治化之前进也,非一日可几于上理,而固有之良规,亦非一朝夕之间所能尽毁,大同之世之规制,留遗于后者,盖犹历若干时,此其所以获称小康也。其后在上之人,淫侈日甚。外之则争城争地,甚或以珠玉重器之故,糜烂其民而战之。内之所以虐使之苛取之者亦愈甚。耕作之术稍精,所治之土益狭,于是有所谓井田。井田,昔之论者以为至公,实则土地私有之制之根原也。耕垦之事既劳,益知人力之可贵,而奴婢之制,亦于是起焉。其尤甚者,则为商业。交易之道,所以使人分工协力,用力少而成功多。然相扶助之事,而以相朘削之道行之。在以其所有易其所无之世已然,至有所谓商人者兴,而人之相朘削乃愈甚矣。于是谋交易之便,而有所谓泉币。泉币行而物之变易弥易,人之贪欲滋甚。终至公产之世之分职尽坏,人不复能恃其群以生,群亦不复能顾恤其人,一听其互相争夺,而人与人相处之道苦矣。记曰:“强者胁弱,众者暴寡,知者诈愚,勇者苦怯;疾病不养;老、幼、孤、独不得其所:此大乱之道也。”苟以是为治乱之衡,后世所谓治平,如汉之文帝、唐之大宗之世,亦曷尝能免于大乱之讥乎?宁复有人,敢县《礼记》之所云者,以为治乱之鹄,而讥汉、唐之治为不足云者乎?然人之不甘以“强者胁弱,众者暴寡,知者诈愚,勇者苦怯;疾病不养,老、幼、孤、独不得其所”为已足也,则其心卒不可移易也。亦曷怪其县一竟焉,以为想望之鹄乎?故曰:昔人所抱之见解,未可尽笑为愚痴也。然欲至其所至之竟,必有其所由至之途。徒存其愿而不审其途,将如说食之不能获饱。惟社会组织之迁变,为能说明社会情状之不同,他皆偏而不全,而历史则所以记载社会之变迁者也。举国人乡所想望之竟,稽求其实,俾得明于既往,因以指示将来,此治古史者所当常目在之者也。不然,所闻虽多,终不免于玩物丧志而已矣,抑无当于史学之本旨也。

[1]史籍:多藏人家,人当作民,史记独藏周室,周室苞诸侯之国言。

[2]时代。

[3]史籍:史籍理论上之分类。

[4]古物:爱好古物之始。

[5]学术:《七略》实惟诸子、诗赋两类。

[6]经学:古文诗诗皆能得其作义,又无不与政治有关,不可信。

[7]经学:易可苞言理、言数两派。

[8]经学:《易》为古哲学公言,知此则今文《易》说,亡而不亡。

[9]封建经学:春秋前国少,后国多,乃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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