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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锺书生命中的杨绛”(外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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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绛

    我原是父母生命中的女儿,只为我出嫁了,就成了钱锺书生命中的杨绛。其实我们两家,门不当,户不对。他家是旧式人家,重男轻女。女儿虽宝贝,却不如男儿重要。女儿闺中待字,知书识礼就行。我家是新式人家,男女并重,女儿和男儿一般培养,婚姻自主,职业自主。而钱锺书家呢,他两个弟弟,婚姻都由父亲做主,职业也由父亲选择。

    钱锺书的父亲认为这个儿子的大毛病,是孩子气,没正经。他准会为他娶一房严肃的媳妇,经常管制,这个儿子可成模范丈夫;他生性憨厚,也必是慈祥的父亲。

    杨绛最大的功劳是保住了钱锺书的淘气和那一团痴气。这是钱锺书的最可贵处。他淘气,天真,加上他过人的智慧,成了现在众人心目中博学而有风趣的钱锺书。他的痴气得到众多读者的喜爱。但是这个钱锺书成了他父亲一辈子担心的儿子,而我这种“洋盘媳妇”,在钱家是不合适的。

    但是在日寇侵华,钱家整个大家庭挤居上海时,我们夫妇在钱家同甘苦、共患难的岁月,使我这“洋盘媳妇”赢得我公公称赞“安贫乐道”;而他问我婆婆,他身后她愿跟谁同住,答:“季康。”这是我婆婆给我的莫大荣誉,值得我吹个大牛啊!

    我从1938年回国,因日寇侵华,苏州、无锡都已沦陷,我娘家婆家都避居上海孤岛。我做过各种工作:大学教授,中学校长兼高中三年级的英语教师,为阔小姐补习功课。又是喜剧、散文及短篇小说作者等等。但每项工作都是暂时的,只有一件事终身不改,我一生是钱锺书生命中的杨绛。这是一项非常艰巨的工作,常使我感到人生实苦。但苦虽苦,也很有意思,钱锺书承认他婚姻美满,可见我的终身大事业很成功,虽然耗去了我不少心力体力,不算冤枉,钱锺书的天性,没受压迫,没受损伤,我保全了他的天真、淘气和痴气,这是不容易的。实话实说,我不仅对钱锺书个人,我对全世界所有喜读他作品的人,功莫大焉!

    【漫谈《红楼梦》】

    我早年熟读《红楼梦》,新中国成立后分配在文学研究所专攻西洋文学。我妄想用我评价西洋文学的方式来评论《红楼梦》,但读到专家、权威的议论以后,知道《红楼梦》不属我能评论的书。我没有阶级观念,不懂马列主义,动笔即错,挨了一两次批斗之后,再不敢作此妄想,连《红楼梦》这本书也多年不看了。

    世移事易,我可以用我的方式讨论《红楼梦》了,但我已年迈,不复有此兴致,我只随笔写几点心得体会而已,所以只是“漫谈”。

    近来多有人士,把曹雪芹的前八十回捧上了天,把高鹗的后四十回贬得一无是处。其实,曹雪芹也有不能掩饰的败笔,高鹗也有非常出色的妙文。我先把曹雪芹的败笔,略举一二,再指出高鹗的后四十回,多么有价值。

    林黛玉初进荣国府,言谈举止,至少已是十三岁左右的大家小姐了。当晚,贾母安排她睡在贾母外间的碧纱橱里,贾宝玉就睡在碧纱橱外的床上。据上文,宝玉比黛玉大一岁。他们两个怎能同睡一床呢?

    第三回写林黛玉的相貌:“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深闺淑女,哪来这副表情?这该是招徕男人的一种表情吧?又如第七回,“黛玉冷笑道:‘我就知道么,别人不挑剩的,也不给我呀。’”林姑娘是盐课林如海的女公子,按她的身份,她只会默默无言,暗下垂泪,自伤寄人篱下,受人冷淡,不会说这等小家子话。林黛玉尖酸刻毒,如称刘姥姥“母蝗虫”,毫无怜老恤贫之意,也有损林黛玉的品格。

    第七回,香菱是薛蟠买来做妾的大姑娘,却又成了不知自己年龄的小丫头。

    平心而论,这几下败笔,无伤大雅。我只是用来反衬高鹗后四十回的精彩处。

    高鹗的才华,不如曹雪芹,但如果没有高鹗的后四十回,前八十回就黯然失色,因为故事没个结局是残缺的,没意思的。评论《红楼梦》的文章很多,我看到另有几位作者有同样的批评,可说“所见略同”吧。

    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多么入情入理。曹雪芹如能看到这一回,一定拍案叫绝,正合他的心意。故事有头有尾,方有意味。其他如第九十八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黛玉临终被冷落,无人顾怜,写人情世态,入木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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