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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顺性应世篇(1)(2)

  面对自然界、他人、社会,唯有适应一途。然而,这就足够了。因为,虽然不能改变身外之世界,却可以通过适应来融入其中,进而驾驭、利用,以成就自身。适应,便是顺从。顺从,便能利用。你适应大自然,便能利用大自然。适应他人,就能利用他人。适应社会,便能利用社会。适应,当然是作为个体之人的自己去适应身外世界,而不能叫身外世界来适应自己。

  对于个体的人来说,自身之外的一切人都是他人。但凡讲要适应某某人的,也就是自己要与对方建立对立面关系的人,或者已形成对立面关系的人。

  适应,便是按对方原样全盘接纳,接纳对方已有的一切。就比如结婚,很多人喜欢唱“带着你的妹妹,带着你的嫁妆,赶着那马车来!”这是一种美好浪漫的境界;而现实带着的往往是老爸老妈,或者正待养育的弟妹,我们就不好只接纳新娘不愿接纳随之而来的一切吧!既然你选择了她,就选择了一种固有的社会关系。

  当然,以上所提到的是指表面上的全盘接纳,更重要的是对一个人的人性,性格等的包容与接纳。你试图改变对方的一切努力都必将是徒劳的。因为人是不可改变的存在物。

  首先,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他自己改变不了自己,别人也无法改变他。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有能力改变任何人的任何东西。

  其次,你的这种企图改变对方的行为是违逆对方人性的,那是对对方人格的不尊重,是冒犯对方的行为,如果是那样,你通过与对方合作来实现幸福的目的便无法达到了。这便是不适应的恶果。这便叫“适者生存。”在这个世界上,谁的适应能力愈强,谁就生活得愈好。适应,既是生存的法则,更是生活的艺术、技巧。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当老板的永远是少数,绝大多数人是以打工仔的身份去介入社会,去谋取自身的生存、发展的。比如,去为他人打工,到企业、单位中去谋职,进入机关单位当公务员等等。就适应的问题看,本质还是一样的。

  但这里首先有一个自我推销的问题。即你要利用别人来成就自身,首先得要被别人所用才行。也就是说,得靠他人给你一个舞台。有了别人给你的舞台,你才能施展你的拳脚,才能谈得上利用别人成就自身。

  对于用者而言,合用者为材,不合用的再好也是废物。对人才的使用也是这个理的。人世间,历史上,许多所谓的优秀人才,或者不善于推销自己,或者根本不去搞什么自行推销,一味坐等他人来发现;或者自恃才高,高不成、低不就,结果蹉跎岁月,长期得不到重用,其人生哀也。

  之所以如此,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们的适应社会的能力差。可他们偏偏不自我反思,反而怨这怨那,说社会黑暗,制度不好,埋没人才,或者说伯乐太少了。这便是世间众多的所谓的强男强女、靓男靓女的命运。从处世的角度看,这些所谓的优秀人才,根本上就不是什么真正优秀者,更说不上是真正的强者。

  环境,选择的是宜者,而不是强者。其实,所谓的“强”,不仅指自身的某方面的能力的强,更重要的是适应环境方面的能力的强。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生存能力强不强,关键在于其适应社会的能力强不强——适应社会的能力强才是真正的强。

  这就正如前面所说的宜居城市,其标准是死板的,但当一个人如于丹,其选择的宜居城市,必然带着对这个城市的感情与融合度,杭州对于她是宜居的——“所以我说宜居城市,它的很多功能的设施、包括它的文化传统,不是高高在上、膜拜瞻仰的,而是让你觉得平和、亲切、如在生活中。”

  12、把人间的伤害视同自然灾害怨恨就容易化解

  大自然的灾害比如唐山大地震、汶川地震,人们可以理解,往往很快就从灾难中找出对策,然后才会究其原因。对自然的安排,人们更多的是在顺应的基础上寻找出口。其实,他人、社会,就是大自然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说,就是大自然。在这里,我们试图把来自他人的伤害视同大自然的伤害,以这样的态度应世,怨恨的情绪就容易化解。

  从本质上看,人与大自然是一样的。人性天成,人的喜怒哀乐,就像自然界的风霜雨雪,是不可知的。从个体的角度看身外的他人、社会,更是无法改变的。按照这一观点,作为个体的人,如果他与身外的世界不协调的话,出现什么矛盾、纠纷的话,那肯定是自己的问题,而不是他人、社会的问题。他人、社会不会错,错也不错。你不错也错,你的错误就在于不适应。所以,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能埋怨他人、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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