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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执行的遗嘱

不能执行的遗嘱
 
 
  《东周列国志》里有这样一个故事,国王对他的儿子们说:“我老了,等我死了之后,我这几个心爱的妃子你们要善待她们,随她们自己去嫁人。”但是国王在弥留之际忽然又改变了主意,对儿子们说:“这几个妃子是我心爱的,我舍不得她们,我死了之后一定要让她们殉葬。”国王死了之后,他的大儿子却要把这几个妃子给放了,由她们自己去嫁人。另外的儿子们就提出抗议,说:“父王尸骨未寒,你为什么不执行遗嘱?”大儿子说:“父王头一个遗嘱是在他头脑清醒的时候立下的,而后一个遗嘱是在他的头脑已经混乱的时候立下的,所以我要执行头一个遗嘱而不执行后面的遗嘱。”按照我们现行的法律,当然前一个遗嘱无效,后一个遗嘱才是有效的。
 
  我相信这个故事是真的,人的思维的确在很多时候会因为身体的某种变化而改变。不仅仅是思维的结果,就是思维的过程也不是我们人所能掌控的,当你在苦苦地思考一个问题时,你能使自己停下来吗?明知怎么思考也是无用的,但你仍旧要思考下去。有一个观点认为我们其实在很多时候不是在“思维”而是在“被思维”。可是谁在“思维”着我们?如果认真地考察一下,你会发现,你的位置,你的肌体,你的生理结构规定了你的思维结果,而不是你“思维”的结果。这个时候,就要拿出国王的大儿子那种冷静的执行力来,努力识破“被思维”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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