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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世家(第一部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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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63年夏初的一天傍晚,沃里克郡巴顿领地的青年乡绅亨利.特尔福德正在伦敦的住所里,对着镜子摆弄自己高级衬衫的领子。他虽然尽心竭力梳妆打扮,但却毫无兴致。
 
    这次,他倒是宁愿留在家里早点睡觉,因为社交界里那些高谈阔论早已使他厌倦,此外,一坐就到深更半夜,他也并不习惯,但是上了年纪的梅丽夫人写信告诉他,在她邀请的来宾当中有一位贵族小姐,很想给他介绍一下。他觉得,即使为了感谢她的关心,也应当去参加这次舞会,但是他知道,她这一片盛情音乐会是徒劳无功的。
 
    如果说她没有能给他物色一个妻子,那也绝非她本人的过错。她心地善良,又喜欢为人作媒提亲,再加上姐姐的请求,她曾不遗余力地促成他的婚事;但到目前为止,在她给他介绍的那些女士当中,他认为没有一个可以成为巴顿领地的主妇的,这些女士的举止矫揉造作,有些也确实长得艳丽动人。他和别的男人一样,喜欢漂亮的女人——就像他喜欢爬满巴顿领地墙壁的玫瑰一样,但是给他未来的子嗣挑选一位母亲,却是一件严肃的事,其程度甚至超过为他的母牛挑选一头公牛,因此绝不能只根据他看中的一张漂亮脸蛋,就轻率地决定终身大事。那些娇生惯养的伦敦小姐不能生育和抚养健康的孩子,她们过分空虚的心灵也无法教育出笃信上帝的后代来。
 
    他本人就是很多独到之外,更不用说整个巴顿领地了。镜子里映出一个仪表堂堂的青年人,虽然带点土气,显得血气方刚,但却体格魁梧,身心都很健康,宽宽的肩膀,身体又高又壮,如果骑在马上,一定十分英俊威武。金黄色的头发,宛如熟透的麦穗,在前额上曲卷着,活象一个古代斗士;两只灰色的眼睛相距较远,看上去十分天真,相形之下他那方方正正的下巴倒不大引起人们的注意了。他生活没有节制,又酪爱陈葡萄酒,到六十岁的时候,很可能挺胸凸肚,容易中风,性格也会相当暴躁,这种情况在英国中部富足的贵族中屡见不鲜。可以预料,如果他不注意,年满四十就会发胖。但现在毕竟为时尚早,他刚满二十六岁,风华正茂,具有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健美体魄。
 
    他来到伦敦虽然没有达到目的,但此行终究是件快慰之事。当然,寻求这种快乐,代价很大,再次进行类似的旅行,也已无能为力,因为巴顿尽管是个极其富庶的领地,但毕竟不是金矿。即使他一无所获的回到家里,也别无他法,不得不和当地神父的女儿结婚,他也体验到,在上年纪以前,在尚未承担起家长的崇高义务以前,他已经象独身男人那样,尽情享乐了一番。以后他也不能当一个挥金如土、年轻漂亮的单身汉了。
 
    他在规定的期限内,为亲爱的父亲服丧,整理遗嘱,心情十分悲痛。后来,他看到一切合理的要求都已经得到满足,领地的事务也井然有序,于是,他就找个机会来到首都,痛痛快快过了九个星期。他是个颇有教养的青年,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上流社会的受人尊敬的夫人们家里度过的,受到她们的关照,只有两次——也许三次——他在别的地方寻欢作乐,但是十分珍惜自己的健康和声望。现在,这种享乐已经使他厌倦,他思念巴顿和那些母牛了。
 
    然而,毕竟不能不感到遗憾……他十分清楚,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样的妻子,他也知道,如果这次伦敦之行一无所获,他恐怕就很难找到称心如意的妻子了。在沃里克郡,即使他能遇上这样的姑娘,也得不到手。
 
 
 
    家乡的显贵们心甘情愿给他写了许多推荐信。大家对他本人并没有什么反感,左邻右舍的达官贵人,对他这个既有道德又有很多财产的青年很亲切,因为他为竞选基金和公众的慈善事业捐了很多钱,他是一名出色的骑手,也是一名熟练的射手,又和他们的儿子一起上过学。尽管他们对他相当亲切,但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他们委婉地向他示意,他在伦敦能如愿以偿,因为那里没有人了解他的父亲。
 
    对家乡这些勋爵和乡绅的宽宏大量的态度,他早就打心眼里感到厌恶。自从有了这种想法,他总觉得,他这个Parvenu的儿子,对土地有更大的权利,他与土地的关系,比任何一位梅丽或者蒙克顿都更紧密。不错,他父亲是个“粗野的暴发户”,卑贱的外来人,容许这种人在郡里活下去,只有由于需要而已。但他作为一个人——甚至作为一个领主——要比看不起他的那些趾高气扬的乡绅高尚的多。确实,他谨小慎微地骑在马上,害怕别人暗算,于是就成了人们嘲弄的对象。然而,他的佃户们都能喝上清洁的饮水,屋顶也不漏,这在许多其他领地上却根本做不到。此外,他还热爱巴顿的一草一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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