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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为什么会患上失忆症

  英国导演克里斯托弗·诺兰(Christopher Nolan)拍过一部很著名的影片叫《记忆碎片》(Memento)。在片中,主人公因遭袭击而记忆受损,随之发生了一系列扑朔迷离的事情。有人想帮他,也有人想利用他的失忆症,而他自己则想尽办法,试图克服记忆的障碍,找到真凶。
  诺兰具有极强的叙事能力,把一个原本老套的失忆故事讲得格外精彩。他对失忆症状的刻画也相当专业,显然做足了功课。可惜不少观众忽略了导演的努力,轻易接受了电影简介里“短时记忆丧失症”这一似是而非的概念。
  
  从表现来看,电影主人公患上了典型的“顺行性失忆症”(anterograde amnesia)。这种失忆症的主要特征就是患者会忘掉失忆之后发生的事情。与之相对的叫“逆行性失忆症”(retrograde Amnesia)。这一类患者遗忘的,是失忆事件发生之前的记忆。
  两种不同的失忆症充分显示了记忆的复杂性——不同的记忆有不同的加工机制、储存区域与提取方式。然而就像《记忆碎片》揭示的那样,只要一个人的记忆能力没有彻底丧失,故事仍有发展下去的可能。
  《记忆碎片》海报
  《记忆碎片》海报
  与似是而非的概念相悖,电影主人公的“短时记忆”(short-term memory)看来并无大碍。顾名思义,所谓短时记忆,是指在有限的时间内头脑记住信息的能力。一般而言,这有限的时间以秒计。研究表明,顺行性失忆症患者短时维持信息的能力基本正常,时间可长达30秒。只是这样的记忆,患者无法将其加工为新的“长时记忆”(long-term memory)——我之前谈到的外显记忆与内隐记忆皆属此类。
  容量是限制短时记忆的关键因素。早在1956年,心理学家乔治·米勒(George A. Miller)就在《神奇数字7±2:我们信息处理能力的局限》一文中指出,人们为什么喜欢说世界七大奇迹、七大洋、七宗罪、北斗七星、人生的七个阶段、七重地狱、七种主色调、七声音阶以及七天为一个星期,无非因为人类的短时记忆大概只能容下“7±2”个组块(chunk),无论这些组块是数字、字母、单词还是别的什么单位。米勒把这种信息处理能力的局限称为信道容量(channel capacity)的限制,如今看来,他说的其实就是短时记忆的主要特征,长时记忆不受此限。
  前额叶和顶叶是与短时记忆相关的主要脑区,而与长时记忆有关的脑区要多得多。从生物化学的角度看,短时记忆与长时记忆的区别也很大。要把信息加工成长时记忆,需要合成新的蛋白质,而短时记忆只涉及到几种神经递质(例如5-羟色胺、环磷腺苷以及谷氨酸)的释放和浓度变化,无需合成蛋白质。
  正如电影表现的,长时记忆的缺失固然让主人公的人生化作碎片,沦为悲剧,但这个人仍有运用他的逻辑能力予以弥补的希望与可能。而这种运用逻辑解决问题的能力,最重要的基础就是短时记忆。正是因为主人公拥有短时记忆,他才能够用纸、笔、纹身和宝丽来快照的方式记录下那些稍纵即逝的东西,来标识自己的行动线索和计划目的。
  短时记忆就像一个摆放着几种材料的操作台,以供我们的心智进行信息处理。有些学者把这个处理过程与短时记忆区别开来,叫它“工作记忆”(working memory)。为此神经科学家托克尔·克林贝里(Torkel Klingberg)讲过一个小故事:他的一位朋友某天晚上在酒吧里邂逅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士。走出酒吧相互道别之时,女士把她的电话号码告诉了那个朋友。然而当时既无名片又无纸笔,朋友也不放心把这串至关重要的数字交由自己的长时记忆保存,而是求助于工作记忆。他将号码留在短时记忆里,在步行回家的路上不断默念它,同时尽量避免去看车牌号、公交车号以及其他可能令人分心的数字。20分钟后,他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个号码写在纸上。如今,克林贝里的朋友不仅和那位女士组成了家庭,还有两个可爱的孩子。
  这则小故事形象地说明了短时记忆与工作记忆的区别和联系。短时记忆往往只涉及信息的保存和重复,但工作记忆则需要更多的操作,譬如规则的运用,以及注意力的控制等等。不过,这二者很难完全区分开来,因为它们激活的脑区都在额叶和顶叶。鉴于这些区域在计划、知觉和注意等认知功能中的重要作用已经得到广泛的研究,我愿意再次强调,短时记忆或工作记忆与逻辑能力之间的紧密关系。没有短时记忆,我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在短篇小说《博闻强记的富内斯》里塑造了一个绰号“活钟表”的乡下小伙富内斯。自从这个19岁的小伙子落马摔成瘫痪,记忆力更是达到极致。他记得五年前4月30日黎明时分南面朝霞的形状,并且在记忆中同他只见过一次的一本皮面精装书的纹理比较,或者与一年前他在某条河泛舟时船桨激起的涟漪相比较。他记得所有书籍的所有内容,记得每一座山林中每一株树的每一片叶子。非但如此,他还记得每次看到或回想到它们时的感受。他对“我”说,他一个人的记忆就抵得上开天辟地以来所有人的记忆总和。
  “我”对富内斯的记忆力无比佩服,但同时又认为他的思维能力不强。因为思维是忘掉差异,是归纳,是抽象,而富内斯的世界里满是琐碎的细节。事实上“我”觉得富内斯的不幸就在于此。事无巨细的世界涌进他的记忆,使他夜夜失眠。而睡眠对于他而言,本是摆脱对这个世界无休无止的牵挂的唯一办法。他仰躺在床上,整晚想到的却是房屋的每一条缝缝和龟裂。他试图把夜晚想像成黑色、致密、均匀的黑暗,可是铺天盖地的细节将他的头脑变成了垃圾倾倒场。在记忆的折磨下,他的身体很快就垮了,21岁时死于肺充血。
  
  这个人物当然出自作家的想像,但我不得不承认,博尔赫斯的思辨是非常有力的。没有任何人可以将所有的短时记忆加工成长时记忆。那既不可欲,也不可能。正如神经科学家坎德尔总结的那样,不是所有的经验都能成为长时记忆。只有重要的事件才能通过两种相互拮抗的蛋白质构成的阈限,并形成新的神经突触。归根结底,记忆意味着脑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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