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诗三十九首(7)
时间:2014-08-31 作者:曾巩 点击:次
楚汉陈隋之际,天下争于战攻,人之在者少矣,耕之废孰有甚于此时?而文帝、太宗能养之以少求广爱之思,诱之以自然之势,则数岁之间,耕者有余食,然则农非不可复于田也。 秦既焚书册,绌礼义,绝天下之学,未有酷于此时,而汉武以来立学校,专之以经,励之以行,其制未可谓备也。其中间又或存或熄,然而士皆蒸薰渐渍,至于东汉之日,怀道德、救衰微之君子皆由大学而出,然则士非不可以复于学也。 秦、隋之亡,在位者皆不称其任,人才之不见,未有甚于此时也。及汉、唐受命,高祖、太宗设百职之员,充其选者皆向时之士,非借才于异世也。用变业而示之,则人人自奋,争出其才,求将相则得将相,求百执事则得百执事之才,欲除敝则敝革,欲修政则政举,无求而不得,无为而不成。由是观之,顾所以厉之而所以用之如何耳。汉武之末,纲纪大坏矣,官之耗乱未有甚于此时也。及宣帝总核名实,信赏必罚,而公卿百官皆称其职,然则官非不可复其职而使也。 隋唐之际,无井田之法千有余岁,兵之易农未有久于此时。天宝之后,将立于军二百余年。而至周,天子又军中之所立。天下之势劫于兵之骄,患于兵之不可用,未有极于此时。而太宗能开府设卫,则兵归于田。世宗能诛其奔军之将,则行师四方无不如其意者。然则兵非不可复于耕而使也。 武宗之时,佛入中国千年,人之相化,家酣而户溺矣。然而一朝去之,受冠带而为民者几五十万,曾无一人之阻,然则佛老非不可复于无也。 魏、唐之际,毛?、杨绾之势耳,然而变千岁之奢,不旋日而效,然则何患乎制礼节用之不可行也。 秦、隋之后,灭廉耻、捍文网,未有如此之熟烂也。然而文帝、太宗一日变之,则人人自厚,大臣至耻言人过,百姓至不烦于刑,然则何患乎仁义之不可施、俗之不可变也。 凡吾之欲行者,此各引一端,崇其所善,择之而未精,为之而未详,然而亦各随其小大深浅而如其计,见其效。苟有大有为之心,则知明先王之法度而用之,先之以笃好力行之义以成其化,其说非迂,其道易行也。 昔秦设首功之科,驱人于敌场,非伤即死然,而士皆靡然乐斗而喜战,此岂徒畏法哉?以秦之笃好力行之以移其俗也。今为治不改其业,不违其欲,所行者常礼,所为者常道,谨其节文而尊其行,养之以学校,而率之以身行,示之以所好恻怛恳诚之心,其亦孰有不从而劝者乎?且民之生不见先王之法度,不闻其教而日习于今之俗,故不能无恶也。使皆粲然日见恭俭之节、仁义之施,晓然皆知其行之易成,其物之易足,上之所好之在此也,则亦何为而不率乎古之人? 得其时、推此道以行于天下者,唐、虞、禹、汤、文、武之君,皋、夔、益、稷、伊尹、太公、周公之臣是也。不得其时,守此道以俟后世者,孔孟是也。其法已行,其效已见,告后之人使取而则之者,六经是也。然而士之欲有为者,言之欲切而反疏,行之欲通而反泥,遂若不可以为者,何也?昔周之衰,诸子之徒散之诸侯,管、晏、孙、吴、申、商之徒是也。诸侯用之,或伯或强,仪、秦之说至倾覆也,亦安中国者各十余年,彼岂不效见于一时哉?然而孔子恶其小,曾子耻其卑,至于孟子,尤独患之,何也?盖以其非尽爱人之意,非极于治人之体,非醇于教人之法,非备于防人之具,为之以亟而见于事者陋,欧之以势而强于民者薄,偷合于诸侯而用,焉可也?本之以先王之法度,推之以化导之方,则彼恶足以论乎? 今其为失固已明矣,非必过人之智而后知也。天下之士固尽学于孔子矣,而欲有为者复不能自信,此亦千岁以来学者之患也。何哉?世之学孔子者,读书求治乱之际,未尝不知其治由先王之道,其乱由后世之失也。欲有为于当世,莫若推其所学于孔子,而知者力行之,就其所以为治乱之故,其于公事最切,而于计最通也。而先王之道,有非俗之所能就;后世之失,有非俗之所能去。方其势牵于上下也,不能去之而不苟,一则仆仆焉而求进其说,一则乐其与之合而自小也。于是则宁贬道而随其失,不从先王而从近世,至不胜其弊也。欲治人之所为者反病之,欲正人而自我者反违之,其为之以亟,其欧之以薄,举其一,遗其二,急其末,忘其本,一切不异于诸子之为,又从而为说,曰近俗而易行者,尚无可奈何,安能以迂远之道为?呜呼!何其惑也。 夫所为者得,固可以救其失,所行者大,固可以兼其小,未有所为者失而其效反得,所行者小而其至反大。此所谓言之欲切而反疏,行之欲通而反泥也。为此者有原讲之而不明,守之而不固,汲汲乎欲有为者,固不可以为者是也。使其得君矣,则先王之法度,其说非高,其具甚易,何顾而为彼乎?孔子于周之末世,守二帝三王之道而不苟,孟子亦于其后守孔子之道而不苟。二子者,非不欲有为也,知不本先王之法度则不可以行,不得可为之势则不可以行,不得可为之势则不可以强通。故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又曰可以进则进,可以止则止。守之以终身,传之以待后之学者,此二子之见所以异于众也。 故闾巷之匠,规矩指画不可以非,不可以苟作而妄从,虽不用于世,其法度犹存,其为技犹良者,天下之知为匠者也;规矩指画既非矣,苟作而妄从矣,虽用于世,其法度已亡,其为技已卑者,天下之贱工也。天下之士亦若是自守而不苟者,天下之知为治者也,乐其与之合而自小者,天下之贱士也。天下之知为治者,有不用则非在乎人;天下之贱士有用有不用,非常在乎己。士之欲学圣人之道而仕者,得吾言而考之,其庶矣。〈《南丰曾子固先生集》卷十一〉 【刑赏论】 《书》记皋陶之说曰:“罪疑惟轻,功疑惟重。”释者曰:刑疑附轻,赏疑从重,忠厚之至也!夫有大罪者,其刑薄则不必当罪;有细功者,其赏厚则不必当功。然所以为忠厚之至者,何以论之? 夫圣人之治也,自闺门、乡党至于朝廷皆有教,以率天下之善,则有罪者易以寡也;自小者、近者至于远大皆有法,以成天下之务,则有功者易以众也。以圣神渊懿之德而为君于上,以道德修明之士而为其公卿百官于下,以上下交修而尽天下之谋虑,以公听并观而尽天下之情伪。当是之时,人之有罪与功也,为有司者推其本末以考其迹,核其虚实以审其情,然后告之于朝而加其罚、出其赏焉,则其于得失岂有不尽也哉?然及其罪丽于罚、功丽于赏之可以疑也,以其君臣之材非不足于天下之智,以其谋虑非不通于天下之理,以其观听非不周于天下之故,以其有司非不尽于天下之明也。然有其智而不敢以为果有其通,与周与明而不敢以为察也。必曰罪疑矣而过刑,则无罪者不必免也;功疑矣而失赏,则有功者不必酬也。于是其刑之也,宁薄而不敢使之过;其赏之也,宁厚而不敢使之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