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八·传二首
时间:2014-06-25 作者:曾巩 点击:次
曾巩集(全文在线阅读) ●卷四十八·传二首
【徐复传】 复卒时,年七十余。既病,故人王稷居睦州,欲往省之。复报曰:“来以五六月之交,尚及见子。”稷未及往,至期,复果已死。其终事皆预自处。子?,年五十余,亦致仕,官至国子博士,复赠尚书虞部员外郎。复死十余年,而沈遘知杭州,榜其居曰“高士坊”云。赞曰: 复之文章,存者有《慎习赞》、《困蒙养》等篇,归于退求诸己,不矜世取宠。余论次复事,颇采其意云。若复自拔污浊之中,隐约于闾巷,久而不改其操,可谓乐之者已。 【洪渥传】 洪渥,抚州临川人。为人和平。与人游,初不甚欢,久而有味。家贫,以进士从乡举,有能赋名。初进于有司,辄连黜。久之乃得官。官不自驰骋,又久不进,卒监黄州麻城之茶埸以死。死不能归葬,亦不能还其孥。渥里中人闻渥死,无贤愚皆恨失之。予少与渥相识,而不深知其为人。渥死,乃闻有兄年七十余,渥得官时,兄已老,不可与俱行。渥至官,量口用俸,掇其余以归,有田百亩居其兄,复去而之官,则心安焉。渥既死,兄无子,数使人至麻城抚其孥,欲返之而居以其田,其孥盖弱力不能自致,其兄益已老矣,无可奈何,则念辄悲之。其经营之犹不已,忘其老也。渥兄弟如此无愧矣。渥平居若不可任以事,及至赴人之急,早夜不少懈,其与人真有恩者也。予观古今豪杰士传,论人行义,不列于史者,往往务摭奇以动俗,亦或事高而不可为继,或伸一人之善而诬天下以不及,虽归之辅教警世,然考之《中庸》或过矣。如渥之所存,盖人之所易到,故载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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