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纳妾制度(5)
2014-03-10 本站原创 作者:诗侠李洋 点击:次
但是对于特权心理来说,这丝毫不能成为夜的罪责,更阻挠不了黑幕的潜行。 只不过因为自我论证因果关系的需要,有些常情约束还是要遵守的,盖为不纳妾名誉,得此几项: 1、妻子对丈夫有恩的不得纳妾; 2、自由恋爱的不纳妾; 3、男追女业的不纳妾; 4、夫妻感情好的不纳妾; 5、江湖儿女不纳妾; 6、患难夫妻不许纳妾; 7、名妻、义妻、贵妻、侠妻、缘妻五类在堂,无纳妾之先例。 探意种种,总之是女方有一样压到男方。这是一种提醒,要女孩挺起胸膛,俯视群山, 两相比较,做妾的女子也多有几类情形: 1、陪嫁的丫环-----因为自小与姑娘生活在一起,有姐妹之实,成为心腹,所以一并娶了,谓之陪房; 2、普通丫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可以入偏房; 3、妓女-----尤其是名妓,歌舞中袅袅婷婷的,有自己的思想,并非不能正嫁,只是要得富贵,好似追求恒星,宁可穿越沉维,一路上的宇宙,不看花和草木,直往刹那千百年。 4、贫困的迫使------这个大家理解的,都是火坑的时候,雪山也就弥足珍贵了。贫穷究竟是谁的罪过,竟让婚姻给它圈阅。那时候大户人家女孩做妾的微乎其微,甚至说是不太可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