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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灰姑娘(3)


 二

         小说意外地获得好评,惊得我自己都无话可说!老编更来劲了,要我放下手头的所有工作,专心致志地写小说。老天,我还能拿什么再胡说下去?
        盖了三层被子都没有灵感闪现,那个可恶的孤竹子也再不光临我的梦境。我在电脑前发呆了好几天,还是写不出一个字!管它呢!大不了被开了,我还去餐馆洗盘子去!反正全城差不多点的几家餐馆都有我认识的小姐妹!想到此,我再也不想继续苦思冥想下去,干脆拎了包,百无聊赖地满世界晃悠去。
        “如何让我遇见你,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刻?为此,我已经在梦里求了许多遍,求佛让我们再次相见。佛会把你变成什么呢?长在我必经的路前……”我漫无目的地走着,嘴里还念念有词。瞅着前面有一棵大树,我心身疲惫而又漫然无绪地倚了上去。手中的皮包被顺手一甩滑了出去,也懒得去拾。
        闭上眼睛,我的嘴里还在胡言乱语:“月老爷爷,快点给我掉个柳梦梅吧,我再也不想这样失魂落魄下去!”
        “给你。”又是一个温柔如水的声音,那么地亲切温暖,那么地似曾相识,我马上睁开眼睛来。
        月老果然不负所托,站在我面前的人居然是我梦中的孤竹子,那天差点将我撞上去的那个“温柔”的司机!他正一手举着包,一边用好奇不解的目光看着我这副神经兮兮的样子……
         这一刻,我自己也傻住了。好在立马就回过神来了,我怅怅地接过包,心里莫名想说些什么,却一个字也没想出来。只觉喉头发紧,嘴唇发干,就连最简单的“谢谢”也说不出口。以前常笑电视剧中的女主角见了帅哥不是发晕就是说不出话来,今天怎么轮到自己?我暗恨自己的不争气!
        他哂然一笑,转身而去。还是那倾国倾城的微笑,还是那遗世独立的风姿!我眩晕片刻后狠狠地捶了下自己的头。
        偏偏在这一刻,他翩若惊鸿地回过头来,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完了,两次神经兮兮的表现,人家准以为我是个疯子!
        我自己也相信自己是个疯子!不是疯子也至少是个傻子!好不容易才遇上他,千载难逢的机会,居然没交谈过一个字!我安琪真是笨得可以!
        老天真的让我又遇上他了,在我最需要他的时候。可是,我居然那么轻易的就让他转身而去了,真是懊悔!我自信自己不是花痴,可如果真发生点什么浪漫的相遇,至少我的言情小说能有个瞎诌的话题,现在……
        想想也真凑巧的可以:我第一天晚上梦到他,他第二天就和我相遇,我刚刚祈祷想见到他,他就出现在我眼前,莫非冥冥中真有天意?或者他根本就是神仙?鬼?
神仙太荒诞,鬼嘛?如果我再走到什么地方,忽然发现有一座新坟,墓碑上的照片就是他的样子……
        臭嘴,就是再想编故事也不该把人家一个好歹算帮过我的帅哥编成鬼吧!清除了这个想法,思路却一下开阔起来,可以编一个貌似聊斋的狐仙报恩的故事!大概很少人知道男狐是什么样子吧?
        我窃笑了一下,小说迫在眉睫,也就顾不得帅哥是不是委屈了。反正他未必喜欢看书,就是喜欢看也未必一定看到我编的这一期,就是看了,他也未必知道我是谁,如此一想,思绪灵感纷至,看来他还不定就是我命中的贵人呢!

        杂志出版了,我的小说又是出人意料的好评一片,弄的我也懵了,到底是自己哪儿不对了,还是全世界都不正常?接下来还有更疯狂的事!原本一直不景气的杂志,销量居然持续飙升!而社长在杂志最艰难得办不下去时都没有转让,现在竟然卖给了一家公司,据说价钱还不低!而那家公司据说竟是搞房地产的,与文化丝毫没有关系!疯了,整个世界都疯了!满世界都是疯子!那个房地产公司的老板一定是最白痴的疯子!
        好在这些都是对我造不成重大影响的事,我一个小人物,又没有什么雄心壮志,保得住自己的饭碗,可以在文学里做梦,在文字中游弋,已经是心满意足的美事了,还有什么可以牵动我的注意力?
        杂志社正式移交了,人家公司有人负责打理。今天算是第一天上班,也是第一次要见我们的新上司。虽然对人事的变动有些微的不满意(原来的老编被架成顾问),可人家心甘情愿,又关我什么事?
        未见新上司,早已一肚腹诽。虽然他是人家公司调派来的,但实在不想看他们玩这种游戏。我天生对文字有一种莫名的敬重,因此,不想别人不尊重。
        “这是我们新任的社长兼总编,欢迎他来指导工作。”原总编偕同一个年轻人走进我们办公室,一边介绍,一边热情地鼓掌。
        老编越来越没骨气了!我暗叹一口气,目光向新上司投了过去。当我确信没有看错人时,又一次差点晕了过去!这个新任的社长兼总编竟然是我两次相遇,两次无语,一次入梦,无尽萦回的孤竹子!幸亏我有先见之明,没有把他编成人鬼恋,不然一定有我好看的!但还是觉得脑袋轰一下大了,只听见他说了一句“我叫任超凡……”
        指导归指导,不就是做做样子?官样文章一过,还不是各行其事?我还是受命编我的言情故事,可是与其被逼的满口胡言乱语,还不如做点自己能做好的事。带着这个想法,我推开了他办公室的门。
        “总编,我不想继续写这个无聊的言情故事,没有丝毫的实际意义。”
        “有没有实际意义读者说了算,我调查过了,反响还可以。”
        “都是些小孩子看的东西,真正有文学修养的人是不屑一顾的。”
        “读者俗是作者俗,你可以引领读者到一种高品味,高境界去。”
                “我是搞社会新闻的,根本没有那样深厚的文学功底。”
        “你现在是言情专栏的特约撰稿人,而且我目前还没有撤这个专栏的意思,所以自己多努力吧,用事实说话远远胜于在这里磨嘴皮。”
        官大一级压死人,这个叫任超凡的家伙蛮横而专权地结束了我们的话题。
        本来我对他的外表和印象还可以,我压根儿没想他会做我的上司,现在碰了一鼻子灰,我那对他们公司的轻视之心又回到上峰。自己怎么样鬼才知道,反而先学会教训人?写就写,谁怕谁?上次写你狐仙这次也要让你出尽洋相,反正就你我知道的事!
        因为讨厌他那种冷清清的神情,那副凶巴巴的样子,为了报复他不肯免去我写言情的苦差事,我让小说中的男主角(当然是他的样子)向女主角(当然以我自己为原形)求一百次婚,而女主角一百次坚决不答应。
        真是气死我了,煞费苦心编的一场喜剧加闹剧审稿时居然没被通过!还强词夺理,振振有词地说什么情节老套,故事雷同太多,分明就是公报私仇嘛!没想到一个大男人竟然这么小气!可有什么办法呢?江山易主,今非昔比,到头来倒霉的还是自己!少赌口气不会死,没饭吃是会死人的,为了保住饭碗,就低一次头吧,可恨白白便宜了这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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