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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9)



    ——房租高,稿费贱,文字不值钱,文人养家难,这情况,到如今也没什么变化。当然,这些年大伙其实都看清了鲁迅的真面目:周先生是个有钱人。

    就说暂住上海的时期,人家平均月收入相当于人民币四万块呢。

    在民国,除了有志无钱的文学青年,手头很有些钱的人,似乎也不热衷买房。《民国房地产》中这样解说:在整个民国时代,除了一部分靠房租养家的包租公和靠炒房取利的投资客意外,大多数城市居民都没有买房的欲望。民国人喜欢攀比居住质量,他们更愿意花大价钱租一套大房子,雇黄包车雇奶妈厨子,房子外面挂上“×公馆”。我猜这种风气大概跟战乱时朝不保夕有关,天知道刚买的房会不会被炸弹炸塌呢?

    为了让收入过低的人有的住,民国政府也建过一种廉租房,叫作“平民住所”。

    民国十七年到民国二十年,上海特别市政府分别在杨浦区、卢湾区和闸北区建了三处平民住所,每处设有学校、礼堂、公厕、公共洗衣处,共设有六百多套廉租房,月租一般在两块大洋到两块五角之间。汉口也建有两个廉租房社区,里面盖着单层平房或瓦房,厕所公用,两个小区共九百间住房。与上海的平民住所类似,小区里还有公共学校、公共诊所、公共礼堂。入住者需要接受一个条件:必须让孩子到小区里的公共学校上课,不收学费。

    现今大城市里的租房族位于底层,居住条件最差的一群人住的是地下室。

    有统计数字称,只在北京一个市,住地下室的租户就有一百万之多,相当于一个县级市的全部人口。这群人里,有专业冷门、暂时委身民营出版社、保险公司的低收入应届毕业生,有美容美发店小工,更多的是不怕吃苦的中年打工夫妇。有些地下室是地下人防工程改建的,有些地下室十几间屋子被整租下来,算是酒吧美发店的员工宿舍。

    我跟几个住过地下室的人聊天,他们都摇头说,那不是住的地方,只能算是“塞”的地方,下班回来胡乱把肉身洗洗,胡乱往格子床里一塞。屋子就七八平米,没地方,东西都得装袋子,用粘钩挂在墙上。五六十人共用两个厕所,早晨大伙都尽量憋着,憋到地铁站或单位去。洗一次澡五块钱,限时二十分钟,有时洗着洗着水不热了,只能好歹擦一擦身上泡沫,跑到管理员那儿去吼。衣服床单洗完都晾外边,时不时丢一件。晚上十点钟左右,大伙陆陆续续都回来了,地下室社区才刚热闹起来,串老乡的,看电视的,打扑克的,给老家人打手机的……墙板薄,隔壁夫妇过夫妻生活都能听清。可是苦一天了,还不许人家快活快活吗?有一些打工的带着小孩,也不怎么管,几个小孩拉帮结派,咚咚咚在走廊里练折返跑,动静像一辆小坦克。反正清早一出门就是一整天。每次觉得难以忍受的时候,想想租金一个月才五百块,反正能不露宿街头,就念佛吧。

    我小心翼翼地说,要不你换一处地上的房子住?

    住地下室的人说:这话像是“何不食肉糜”、“他们为什么不吃蛋糕”,就那么点工资,还要分一半寄回老家给爹妈,好房子我住得起吗?

    能引用晋惠帝和安托瓦内特的话、能顾着爹妈,可见此人是有文化有孝心的人。不过一九九几年的时候,王小波写过一篇《饮食卫生与尊严》,提到应该让“外地来京人员”住在有尊严的地方,“那地方不在于有多考究,而在于卫生,有人管理,大家住着放心。厕所要卫生,还要有洗淋浴的地方。我在国外旅行,住过基督教青年会一类的地方,就是这个样子的寄宿舍,住在里面不觉得屈尊。对于出门在外的年轻人来说,住在这种地方可以说有了个人尊严,而且达到了国际标准。因为国际标准还有简朴、清洁、有秩序的一面。”我跟租房住的友人提起过这一段,他们都笑,说,租房子带家具带热水器,没听说有连带租“尊严”的。住地下室的人说,群居生活本来就没尊严可谈,尊严需要的是空间、隐私、距离;尊严没有便宜房租重要。

    可见,虽然距王小波写那篇文章的时间过去了近二十年,情况对我们这些“外地来京人员”来说一点儿也没好转。出租房里没有多少大城市的胸怀和善意。住地下室的人说,最糟糕的感觉不是像蚂蚁、蚜虫似的蜷缩在地下洞穴,而是周围北京老头老太太们的眼神,那让人觉得自己是城里不受欢迎的、多余的那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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