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率源自好习惯(11)
时间:2023-04-21 作者:刘文清 点击:次
诸葛亮也不气恼,放他回去,二人相约再战。 孟获跑回去之后,重整旗鼓,又一次气势汹汹地进攻蜀军,结果又被活捉。诸葛亮劝降不成,又一次把孟获送出大营。孟获也是个犟脾气,回去又率人来攻并同时改变进攻策略,或坚守渡口,或退守山地,却怎么也摆脱不了诸葛亮的控制。一次又一次遭擒,一次又一次被放。到了第七次被擒,诸葛亮还要再放,孟获却不肯走了,他流着泪说:“丞相对我孟获七擒七纵,可以说是仁至义尽,我打心眼里佩服,从今以后,我绝不再提反叛之事。” 孟获回去之后,说服各个叛乱部落全部投降,南中地区重新归属蜀汉控制。自此,蜀国的大后方变得稳定,南方各族人民也得以休养生息,安居乐业。 孟获的硬石头碰到了诸葛亮的软棉花,有劲没处使,除了臣服别无选择。 常言说,事不过三。忍让一次两次都可以,再三再四就有些按捺不住。可是诸葛亮却为了自己后方的稳定而对孟获捉了放,放了捉,耐着性子忍下去,并没有因为孟获的行为而放弃。诸葛亮之所以这样做,就是想以德服人,使孟获心悦诚服,下定决心不再叛乱。这就能够使自己获得一个稳固安定的大后方,使国内人民免于战乱之苦,同时也能逐渐积蓄力量以对付魏、吴的觊觎和侵略。如果诸葛亮对孟获的傲慢失礼和不识时务无法忍耐,抓住之后一刀杀掉,那也就只能出一时之气,反而会激起其他族人的敌忾,竟起效仿,那么他不但会对此疲于应付,而且会因无暇他顾而使曹魏和东吴有机可乘,丢了天下。 学会用软绳子去捆硬柴火,才能在人生中春风得意,才能在竞争中游刃有余。在行动中,有时候,反其道行之没准是一种最好的选择。 容人之过是一种气概 在上位的人不能容忍,动辄发怒,就会遗过于下面的人;如果在下位的人,不顾礼义,却逞强发怒一定会冒犯上位的人;只要有一方不知制怒,而轻易发作的话,后果都是贻害更多的人。这就需要“容过”。 唐太宗贞观二年,河南有个叫李好德的人有精神病,常乱讲一些妖言,皇帝下令大理丞相张蕴古去察访此事。张蕴古察访后上奏折说李好德确实有病,而且有检验结果,不应当抓起来。治书权万纪上书弹劾张蕴古,因为他是相州人,而李好德的哥哥李厚德是相州刺史,所以说是张蕴古讨好顺从他,考察之情也不会是实事求是。皇帝很生气,下令把张蕴古杀了。后来此事为魏征处理,皇帝暗地里很后悔。 由于自己一时的怒气,不详细核实,不做认真细致的调查,就草菅人命,唐太宗是过于轻率了。这是不忍怒气的后果,人一发怒,出于一时的激愤,做事就有可能过火,等到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为时已晚。就在同一年里,又有一次,唐太宗又因为瀛州刺史卢祖尚文武双全、廉直公正,征召他进朝廷,告诉他:“交趾久久没有得到适当的人去管理,现在需你去镇抚。”卢祖尚行礼感谢后出来,不久就感到后悔,他托病推辞。皇上派杜如晦等人宣读诏书,卢祖尚坚决推辞,皇上非常生气,说:“我派人都派不出去,还怎么处理政务?”下令在朝廷上把他杀了,但很快又感到后悔。魏征对他说:“齐文宣帝要任肯州长史姚恺为光州刺史,姚恺不肯去。文宣帝气愤地责备他,他回答说:‘我先任大州的官职,只有功绩并没有犯罪,现在却让我担任小州的官职,所以我不愿意去。’文宣帝就饶了他的死罪。”唐太宗说:“卢祖尚虽然有失臣子的礼仪,我杀了他也太过分,由此看来,我还不如文宣帝呢。”马上下令追复卢祖尚荫庇子孙任官的权利。 唐太宗认识到了自己做事因怒不忍,过于急躁,连杀了两位臣子,悔恨之意溢于言表。尽管他知错能改,但毕竟有些事情是无法补救的。正是出于怒能造成严重的危害,所以古今中外许多人都下工夫去研究制怒的办法。很多人发现制怒的惟一良方是忍。在一般的情况下,人们应该抑制愤怒情绪的发作,以利自身健康,以利团结他人,以利相安和谐,以利事业发展。在极特殊的情况下,也完全可以以怒为计,震慑敌人,激怒敌人,以便战胜敌人。 所谓“容过”,就是容许别人犯过失,也容许别人改正错误。不要因为某人一有某种过失,便忽视他,或一棍子打死,或从此以某种眼光去看待对方,“一过定终身”。这也是一种“忍”的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