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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五十六 志第八(4)

  求四方所在晷影
  各于其处测冬夏二至晷数,乃相减之,余为其处二至晷差;亦以地中二至晷数相减,为地中二至晷差。其所求日在冬至后初限、夏至后末限者,如在半限以下,倍之;半限以上,覆减全限,余亦倍之;并入限日,三因,折半,以日为分,十分为寸,以减地中二至晷差,为法;置地中冬至晷影常数,以所求日地中晷影定数减之,余以其处二至晷差乘之,为实;实如法而一,所得,以减其处冬至晷数,即得其处其日晷影定数。所求日在夏至后初限、冬至后末限者,如在半限以下,倍之;半限以上,覆减全限,余亦倍之;并入限日,三因,四除,以日为分,十分为寸,以加地中二至晷差,为法;置所求日地中晷影定数,以地中夏至晷影常数减之,余以其处二至晷差乘之,为实;实如法而一,所得,以加其处夏至晷数,即得其处其日晷影定数。
  二十四气陟降及日出分
  (以下表格略)
  二分前后陟降率
  春分前三日,太阳入赤道内,秋分后三日,太阳出赤道外,故其陟降与他日不伦,今各别立数而用之。
  惊蛰,十二日陟四。(六十七、一十六。)此为末率,于此用毕。(其减差亦止于此也。)
  十三日陟四。(四十一、六。)十四日陟四。(三十八、九十。)
  十五日陟四。
  秋分,初日降四。(三十八。)一日降四。(二十九。)二日降四。(五十九)。三日降四。(六十八。)
  此为初率,始用之。(其加差亦始于此也。)
  求每日日出入晨昏半昼分
  各以陟降初率,陟减降加其气初日日出分,为一日下日出分;以增损差(仍加减加减差。)增损陟降率,驯积而加减之,即为每日日出分;覆减日法,余为日入分;以日出分减日入分,半之,为半昼分;以昏明分减日出分,为晨分;加日入分,为昏分。
  求日出入辰刻
  置日出入分,以六因之,满辰法而一,为辰数;不尽,刻法除之,为刻,不满为分。命子正算外,即得所求。
  求昼夜刻
  置日出分,十二乘之,刻法而一,为刻,不满为分,即为夜刻;覆减一百,余为昼刻及分秒。
  求更点率
  置晨分,四因之,退位,为更率;二因更率,退位,为点率。
  求更点所在辰刻
  置更点率,以所求更点数因之,又六因之,内加更筹刻,满辰法而一,为辰数;不尽,满刻法,除之,为刻数;不满,为分;命其日辰刻算外,即得所求。
  求四方所在漏刻
  各于所在下水漏,以定其处冬至或夏至夜刻,乃与五十刻相减,余为至差刻。置所求日黄道去赤道内外度及分,以至差刻乘之,进一位,如二百三十九而一,为刻;不尽,以刻法乘之,退除为分;内减外加五十刻,即得所求日夜刻;以减百刻,余为昼刻。(其日出入辰刻及更点差率等,并依前术求之。)
  求黄道内外度
  置日出之分,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上,去之,余为外分;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下,覆减之,余为内分。置内外分,千乘之,如内外法而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即为黄道去赤道内外度;内减外加象限,即得黄道去极度。
  求距中度及更差度
  置半法,以晨分减之,余为距中分;百乘之,如周法而一,为距中度;用减一百八十三度一十二分八十三秒半,余四因,退位,为每更差度。
  求昏明五更中星
  置距中度,以其日午中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昏中星所格宿次,因为初更中星;以更差度累加之,满赤道宿次,去之,即得逐更及明中星。
  步月离术
  转终分,一十四万四千一百一十,秒六千二十,微六十。
  转终日,二十七,余二千九百,秒六千二十,微六十。
  转中日,一十三,余四千六十五,秒三千一十,微三十。
  朔差日,一,余五千一百四,秒三千九百七十九,微四十。
  象策,七,余二千一,秒二千五百。
  秒母,一万。
  微母,一百。
  上弦度,九十一,分三十一,秒四十一(太)。
  望度,一百八十二,分六十二,秒八十三半。
  下弦度,二百七十三,分九十四,秒二十五(少)。
  月平行度,十三,分三十六,秒八十七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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