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枫轩 > 雨枫书屋 > 经典名著 >

家范·附一:司马光传(8)

  西部少数民族部落将领嵬名山想凭借横山的兵众,挟谅祚来投降,诏令边境的臣子招纳他的人众。司马光上疏尖锐地指出说:“嵬名山所凭借的民众,不一定能制服谅祚。即便侥幸战胜,消灭了谅祚,又生出一个谅祚,这有什么利益?如果不获胜,嵬名山一定带领民众来归顺我们,到那时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件事。我恐怕朝廷不仅失信于谅祚,而且又会失信于嵬名山了。如果嵬名山余众还多,返回北边又不可能,进入南边又不被接受,他到了穷困无所归附的时候,一定会突然占据边境城堡来以求自救。陛下难道没有听说过侯景的事吗?”皇上没有听从他的话,派遣将领种谔带兵迎接,夺取绥州,花费了六十万。对西方用兵,大概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百官上尊号,司马光掌管诏书,他说:“先帝举行祭祀大礼,不接受尊号。到先帝末年时,有人建议,说国家与契丹往来通信,他们有尊号而我们没有,因此没有到册封的时候又进行了册封。过去匈奴冒顿自称‘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但没有听说汉文帝又取名来加封给自己。希望揣知先帝的本意,不要接受这个名号。”皇帝很高兴接受司马光的建议,亲手下诏嘉奖司马光,并让他写好答谢辞,以昭示内外人士。

  掌管政务的官吏,认为河朔一带天旱歉收,国家用度不充足,请求在南郊祭祀时不要赏赐黄金绢帛之类。皇上下诏让学士们议论这件事。

  司马光和王珪、王安石同时被召见,司马光说:“救灾和节约用度,应该从贵戚和近臣开始,这件事可以这么办。”王安石说:“常衮推辞政事堂的公膳,当时的人认为常衮没有什么能力,应当辞去职务而不应当推辞俸禄。况且国家用度不足,不是当前一时的紧急事务。国用之所以不足,是因为没有得到善于理财的人。”司马光说:“善于理财的人,不过是按人头收谷,用箕收取罢了。”王安石说:“不是这样,善于理财的人,不增加赋税而国家的财用就能够充足。”司马光说:“天下哪里会有这样的道理?天地所生财货和各种物资,不在老百姓那里,就在公家,他们设法掠夺百姓,其危害比增加赋税更历害。这大概像桑弘羊骗汉武帝一样,太史公写他,那是因为太史公也不明白。”对这个问题,群臣们争论不休。皇帝说:“我的意思与司马光一样,然而暂时不能允许。”正巧让王安石草拟诏书,他引用常衮的事责备两府,两府不敢再推辞。

  王安石开始主持政务,施行新法,司马光坚决反对,上书陈述利害。

  迩英将上书进献诵读,当读到曹参代替萧何的事时,皇帝说:“汉朝一直遵守萧何之法不变,行得通吗?”回答说:“不仅是汉朝,三代的君主也常常固守大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的法则,这个法则即使保存到今日也没问题。汉武帝采取高祖纷纷改变成规的办法,结果盗贼布满了半壁天下,元帝更改孝宣帝时候的政策,汉朝的王业从此衰落。这样说来,祖宗之法是不能变改的。”

  吕惠卿说:“先王的成法,有一年改变一次的,‘正月始和,布法象魏’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也有五年变更一次的,巡行境内的考绩制度就是这样;还有三十年变更一次的,‘刑法时轻时重’就是这个道理。

  司马光说的不对,他的用意在于讽刺朝廷罢了。”皇帝问司马光,司马光说:“布法象魏,是颁布原来的法规。诸侯国改变礼节和乐器的,国君在巡行时遇到就要诛杀诸侯王,这就是说这些不是可以随便改变的。

  关于刑法,刚建立的国家用轻法,混乱的国家用重法,这就是所谓时重时轻,但并不是变化。况且治理天下好比住房子,房子坏了就修补一下;没有倒塌就不要另造新房。公卿侍从们都在这里,希望陛下询问他们。

  三司使掌管天下的财富,没有才能的人罢黜他们是可以的,但不能让掌管政事的人干预三司使的事务。现在设立三司条例司,不知为了什么?

  宰相用德行辅佐君王,怎么用规程、条例呢?如果用规程、条例,那是低级官吏的所为。现在看到的详见于中书条例司,为什么呢?”吕惠卿不能回答,就用别的话来诋毁司马光。皇帝说:“互相讨论事情的错对,何必这样!”司马光说:“百姓放债收取利息,还能够蚕食剥削下等的人家,何况政府放债呢?危害可想而知。”吕惠卿说:“青苗法,是愿意借就借,不愿借的也不强迫。”司马光说:“无知识的老百姓知道借债的利益,但不知道还债的害处。不只是政府不强迫,那些富裕而放贷的百姓也不强迫。过去太宗平定河东,制定和籴法,当时一斗米十钱,百姓乐意和官府做交易。后来物价暴涨而和籴之法没有取消,终于成为河东的世代祸害。我恐怕它日的青苗法,也会像这样。”皇帝说:“官仓籴米怎么样?”在坐的人都站了起来,司马光说:“也不好。”吕惠卿说:“籴米一百万斛,就可以省去东南的漕运,然后我们用这些省下的钱供给京师。”司马光说:“东南很穷,一粒米而能使人变得贪暴凶残,现在不籴米而收取漕运的费用,是放弃那些有余的,而去与那些穷的人收,对农业和商业都有害处!”侍讲吴申站起来说:“司马光所说的,切中了要害。”



作品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