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范·卷三 父母/ 父/ 母
时间:2023-02-07 作者:司马光 点击:次
家范(全文在线阅读) > 卷三 父母/ 父/ 母 父子之间有礼有节 【原文】陈亢向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闻斯二者,陈亢退而喜曰:“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 【译述】陈亢问伯鱼说:“孔夫子他老人家有没有什么奇闻逸事呢?”伯鱼回答说:“他老人家没有什么奇闻逸事,只是有一次我独自侍立,他的儿子鲤迈着小步快速经过厅堂,夫子问道:‘你学习《诗经》没有?’孔鲤回答说:‘没有。’夫子教导他说:‘不学《诗经》就没有说话的权利。’孔鲤便下去学习《诗经》。过了几天,我又独自侍立先生于侧,鲤又迈着小步快速经过厅堂,夫子问:‘你学习《礼》没有?’鲤回答说:‘没有。’夫子教导说:‘不学习《礼》就不能立身。’孔鲤便下去学习《礼》。”听了这两件事,陈亢出去后高兴地说:“我问了一件事,却懂得了三个道理:懂得了学《诗经》的道理,懂得了学《礼》的道理,同时又懂得了君子与他的子女之间应该是有礼有节的,不能随随便便的道理。 君子教子,遵之以道 【原文】曾子曰:“君子之于子,爱之而勿面,使之而勿貌,遵之以道而勿强言;心虽爱之不形于外,常以严庄莅之,不以辞色悦之也。不遵之以道,是弃之也。然强之,或伤恩,故以日月渐摩之也。” 【译述】曾子说:“君子对于他的子女,喜爱他们却不表露在脸上,支使他们也不露声色,让他们按道理做事情,但又不勉强他们。心里虽然很喜爱他们却不表露在外边,对待他们要严肃庄重,不能用和言悦色来讨他们喜欢。不教育子女按道理做事,就会把他们引上邪路。然而如果一味地强迫他们做,又会损伤父子之间的和气。因此对待子女只能靠平时言传身教去慢慢引导他们。” 父子之间,不宜简慢 【原文】北齐黄门侍郎颜之推《家训》曰:“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痒痛,悬衾箧枕,此不简之教也。” 【译述】北齐黄门侍郎颜之推在他写的《家训》中说:“父子之间应该严肃,不能随随便便,不能简慢。如果简慢随便,就会因怠慢而形不成父慈子孝,古人规定做官的人家,父子应该分开居住,这是养成父子之间不随随便便的方法;儿子要为父母按摩病痛,收拾被褥枕头等卧具,这是父子之间不生简慢的道理所在。” 人爱其子,当教子成人 【原文】石碏谏卫庄公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逸,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自古知爱子不知教,使至于危辱乱亡者,可胜数哉!夫爱之,当教之使成人。爱之而使陷于危辱乱亡,乌在其能爱子也?人之爱其子者多曰:“儿幼,未有知耳,俟其长而教之。”是犹养恶木之萌芽,曰俟其合抱而伐之,其用力顾不多哉?又如开笼放鸟而捕之,解缰放马而逐之,曷若勿纵勿解之为易也! 《曲礼》:“幼子常视毋诳。” “立必正方,不倾听。” “长者与之提携,则两手奉长者之手。负剑辟咡诏之,则掩口而对。” 【译述】石碏劝谏卫庄公说:“我听说父亲疼爱子女应该教给他们做人的正道,不使他们走上邪路。骄横奢侈,荒淫放纵,就会走上邪路。骄奢淫逸四种习惯都有,这是过分宠爱他们所造成的。”自古以来许多父亲都知道疼爱子女,却不懂得教育子女,以至于使他们危害他人,自取灭亡,这样的事例还少吗?疼爱子女,就应当教育他们,培养他们成人。疼爱他们却让他们走上邪路,又怎能算得上疼爱他们呢?疼爱子女的那些人常常说:“孩子小,不懂事,等他们长大后再来教育他们。”这就好比种了一棵不正的树苗,说等到树木长大后再来修剪它,那样费力不更多吗?又像打开鸟笼把鸟放走之后再去捉鸟,解开缰绳把马放走之后再去追它,与其这样,哪如事先就不放开鸟和马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