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范·卷三 父母/ 父/ 母(8)
时间:2023-02-07 作者:司马光 点击:次
【译述】汉代汝南功曹范滂受党人牵连被收执,他的母亲于是与他诀别,说:“你为正义而死,得以与李杜齐名,死又有什么遗憾的呢?你既已获得了名节,还怎么去追求长寿呢,这二者岂可都占全呢?”范滂跪地领受教诲,向母亲拜了两拜,辞别而去。 【原文】魏高贵乡公将讨司马文王,以告侍中王沈、尚书王经、散骑常侍王业。沈、业出走告文王,经独不往。高贵乡公既薨,经被收。辞母,母颜色不变,笑而应曰:“人谁不死,但恐不得死所,以此并命,何恨之有?” 【译述】魏高贵乡公准备征讨司马文王,他把这个打算告诉了侍中王沈、尚书王经、散骑常侍王业。王沈和王业出来后,就跑到司马文王那儿告了密,惟独王经没有去。后来,高贵乡公去世,王经于是被收执。王经去和母亲告别,母亲脸色不变,笑着说:“人哪有不死的,只怕死得不值得,你为正义而死,又有什么遗憾的呢?” 为成子名,母不避祸 【原文】唐相李义府专横,侍御史王义方欲奏弹之,先白其母曰:“义方为御史,视奸臣不纠则不忠,纠之则身危而忧及于亲,为不孝;二者不能自决,奈何?”母曰:“昔王陵之母杀身以成子之名,汝能尽忠以事君,吾死不恨。”此非不爱其子,惟恐其子为善之不终也。然则为人母者,非徒鞠育其身使不罹水火,又当养其德使不入于邪恶,乃可谓之慈矣! 【译述】唐朝宰相李义府专横跋扈,侍御史王义方想弹劾他,先告诉母亲说:“我身为御史,看见奸臣而不去弹劾是对皇上不忠;若弹劾他,那么自己危险又会使亲人担忧,这是对母亲不孝。这两者我无法作出决断,怎么办才好呢?”母亲说:“昔日王陵的母亲自杀以成全儿子的名声,你能以忠诚事君报国,我死而无恨。”这并不是不喜爱儿子,是担心儿子不能至始至终做好事。为人之母,她的责任并非只是抚养儿子长大,使他不遭水、火之灾,还应当培养他的品德,使他不走上邪路,这才称得上是慈母。 慈爱之道,义感人神 【原文】汉明德马皇后无子,贾贵人生肃宗。显宗命后母养之,谓曰:“人未必当自生子,但患爱养不至耳。”后于是尽心抚育,劳瘁过于所生。 肃宗亦孝性淳笃,恩性天至,母子慈爱,始终无纤介之间。古今称之,以为美谈。 【译述】汉明德马皇后自己没生儿子,贾贵人生下了肃宗。显宗命后母抚养肃宗,并且说:“人不一定只有自己生的孩子才感情好,只怕你爱护养育的恩情不够啊!”后母于是尽心竭力地抚养肃宗,其辛劳的程度超过了亲生子。肃宗对待后母也非常诚恳孝顺,自然就产生了养育之恩,他们母子慈爱,始终没有一点隔阂。这件事古今传诵,成为美谈。 【原文】隋番州刺史陆让母冯氏,性仁爱,有母仪。让即其孽子也,坐赃当死。将就刑,冯氏蓬头垢面诣朝堂,数让罪,于是流涕呜咽,亲持杯粥劝让食,既而上表求哀,词情甚切。上愍然为之改容,于是集京城士庶于朱雀门,遣舍人宣诏曰:“冯氏以嫡母之德,足为世范,慈爱之道,义感人神。特宜矜免,用奖风俗。让可减死,除名。”复下诏褒美之,赐物五百段,集命妇与冯相识,以旌宠异。 【译述】隋朝刺史陆让的母亲冯氏,生性仁爱,有慈母的风范。陆让是她的庶子,犯了贪赃枉法的罪,应当被处死,即将受刑的时候,冯氏蓬头垢面来到朝堂,首先数落陆让的罪行,流涕痛哭,亲自捧着一碗粥劝陆让吃,接着上书皇上哀求,言词悲哀,情真意切。皇上怜悯而为之改变了态度,于是召集京城的士庶官员来到朱雀门,由舍人宣读诏书:“冯氏以非亲生母亲的身份善待庶子的品德,足以成为世人的典范,她的慈爱之道,义感人神。应当嘉奖勉励,以净化风俗。陆让可以免去死罪,予以除名。”又下诏褒奖冯氏,赏赐五百段布帛,还召集那些有身份的妇女与冯氏认识,以示对她的特殊恩宠。 母亲心存大义,以己子救人子 【原文】齐宣王时,有人斗死于道,吏讯之。有兄弟二人,立其傍,吏问之。 兄曰:“我杀之。”弟曰:“非兄也,乃我杀之。”期年,吏不能决,言之于相。相不能决,言之于王。王曰:“今皆舍之,是纵有罪也;皆杀之,是诛无辜也。寡人度其母能知善恶。试问其母,听其所欲杀活。”相受命,召其母问曰:“母之子杀人,兄弟欲相代死。吏不能决,言之于王。王有仁惠,故问母何所欲杀活。”其母泣而对曰:“杀其少者。”相受其言,因而问之曰:“夫少子者,人之所爱,今欲杀之,何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