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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志第三十七 百官二(4)

  市买司。天德二年更为市买局。使,从八品。副使,正九品。掌收买宫中所用果实生料诸物。

  右属太府监。

  少府监。尚方、织染、文思、裁造、文绣等署隶焉。泰和四年,选能干官兼仪鸾局近上官。

  监,正四品。少监,从五品。丞二员,从六品。大定十一年省,二十一年复置。掌邦国百工营造之事。

  尚方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造金银器物、亭帐、车舆、床榻、帘席、鞍辔、伞扇及装钉之事。大定二十年,令不专除人,令人兼。直长,正八品。

  图画署。明昌七年,省入祗应司。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图画缕金匠。直长,正八品。明昌三年罢。

  裁造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造龙凤车具、亭帐、铺陈诸物,宫中随位床榻、屏风、帘额、绦结等,及陵庙诸物并省台部内所用物。《泰和令》有画绘之事。直长,从八品。明昌三年省,裁造匠六人,针工妇人三十七人。

  文绣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绣造御用并妃嫔等服饰、及烛笼照道花卉。贞祐二年,止设官一员。直长,正八品。绣工一人,都绣头一人,副绣头四人,女四百九十六人,内上等七十人,次等凡四百二十六人。

  织染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直长,正八品。掌织纴、色染诸供御及宫中锦绮币帛纱縠。

  文思署。明昌七年,省入祗应司。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造内外局分印合,伞浮图金银等尚辇仪鸾局车具亭帐之物并三国生日等礼物,织染文绣两署金线。直长,正八品。明昌三年省去。

  右属少府监。

  军器监。承安二年设,泰和四年罢,复并甲坊、利器两署为军器署,置令、丞、直长,直隶兵部。至宁元年复为军器监,军器库、利器署隶焉。旧辖甲坊、利器两署。

  监,从五品。少监,从六品。丞,从七品。掌修治邦国戎器之事。直长,正八品。《泰和令》无,《总格》有。

  军器库。至宁元年隶大兴府,贞祐三年来属。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品。省拟,不奏。掌收支河南一路并在京所造常课横添和买军器。大定五年设。

  甲坊署。泰和四年废,旧置令、丞、直长。

  利器署。本都作院,兴定二年更今名。同随朝来属。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修弓弩刀槊之属。直长,正八品。

  右属军器监。

  都水监:街道司隶焉。分治监,专规措黄、沁河、卫州置司。

  监,正四品。掌川泽、津梁、舟楫、河渠之事。兴定五年兼管勾沿河漕运事,作从五品,少监正六品以下皆同兼漕事。少监,从五品。明昌二年增一员,卫州分治。丞二员,正七品。内一员外监分治。贞元元年置。掾,正八品。掌与丞同,外监分治。大定二十七年添一员,明昌三年并罢之,六年复置二员。勾当官四员,准备分治监差委。明昌五年以罢掾设二员,兴定五年设四员。

  街道司。管勾,正九品。掌洒扫街道、修治沟渠。旧南京街道司,隶都水外监,贞元二年罢归京城所。

  都巡河官,从七品。掌巡视河道、修完堤堰、栽植榆柳、凡河防之事。分治监巡河官同此。其泸沟、崇福上下埽都巡河兼石桥使,通济河节巡官兼建春官地分河道。诸都巡河官,掌提控诸埽巡河官、明昌五年设,以合得县令人年六十者选充。大定二年设滹沱河巡河官二员。散巡河官。于诸局及丞簿廉举人,并见勾当人六十以下者充。

  黄汴都巡河官,下六处河阴、雄武、荥泽、原武、阳武、延津,各设散巡河官一员。

  黄沁都巡河官,下四处怀州、孟津、孟州、城北,各设黄沁散巡河官各一员。

  卫南都巡河官,下四处崇福上、崇福下、卫南、淇上,散巡河官各一员。

  滑浚都巡河官,下四处武城、白马、书城、教城,散巡河官各一员。

  曹甸都巡河官,下四处东明、西佳、孟华、凌城,散巡河官各一员。

  曹济都巡河官,下四处定陶、济北、寒山、金山,散巡河官各一员。凡二十五埽,埽兵万二千人。

  诸埽物料场官,掌受给本场物料。分治监物料场官同此。惟崇福上、下埽物料场官与当界官通管收支。

  南京延津渡河桥官,兼讥察事。管勾一员,同管勾一员,掌桥船渡口讥察济渡、给受本桥诸物等事,内讥察事隶留守司。余浮桥官同此。

  右属都水监。皇统三年四月,怀州置黄沁河堤大管勾司,未详何年罢。正大二年,外监东置于归德,西置于河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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