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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志第三十七 百官二(3)

  内侍寄禄官。泰和二年设,初隶宫闱局,寻直隶宣徽院。所以升用内侍局御直、内直有年劳者。中常侍。正五品。给事中。从五品。内殿通直。正六品。先名内殿给使。黄门郎。从六品。内谒者。正七品。内侍殿头。从七品。内侍高品。正八品。不限员。内侍高班。从八品。

  典卫司。大定二十九年,世宗才人、宝林位各设。泰和五年闰八月,以崇妃薨罢。兴定元年复设。世宗妃、才人、宝林位各设防卫军导从人。令,正七品。丞,从七品。直长。见《士民湏知》。

  孝靖宫。章宗五妃位。大安元年以有监同、无总领者,故设。令,从八品。丞,正九品。端妃位同监。真妃徒单氏。慧妃位同监。丽妃徒单氏。贞妃位同监。柔妃唐括氏。靓仪位同监。昭仪夹谷氏。才媛位同监。修仪吾古论氏。

  懿安家。贞祐三年,为庄献太子设。令,从八品。丞,正九品。

  宫苑司。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宫庭修饬洒扫、启闭门户、铺设氈席之事。直长,正八品一员。《泰和令》二员。都监、同监二员。泰和元年设。泰和四年罢同监。

  尚醖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进御酒醴。直长,正八品。二员。

  典客署。令,从六品。丞,从七品。直长,后罢。书表十八人。

  侍仪司。旧名擎执局,大定元年改为侍仪局,大定五年升局为司。令,从六品。旧日局使。掌侍奉朝仪,率捧案、擎执、奉辇各给其事。直长,正七品。旧设局副,品从七。

  右属宣徽院。

  秘书监。著作局、笔砚局、书画司、司天台隶焉。

  监一员,从三品。少监一员,正五品。丞一员,正六品。秘书郎二员,正七品。泰和元年定为二员。通掌经籍图书。校书郎一员,从七品。承安五年二员。泰和五年以翰林院官兼,大安二年省一员。专掌校勘在监文籍。

  著作局。著作郎一员,从六品。著作佐郎一员,正七品。掌修日历。皇统六年,著作局设著作郎、佐郎各二员,编修日历,以学士院兼领之。

  笔砚局。直长二员,正八品,掌御用笔墨砚等事。泰和七年以女直应奉兼。旧名笔砚令史,大定三年改为笔砚供奉,以避讳改为承奉。

  书画局。直长一员,正八品。掌御用书画纸札。都监,正九品。二员或一员。

  司天台。提点,正五品。监,从五品。掌天文历数、风云气色,密以奏闻。少监,从六品。判官,从八品。教授,旧设二员,正大初省一员。系籍学生七十六人,汉人五十人,女直二十六人,试补长行。司天管勾,从九品。不限资考、员数,随科十人设一员,以艺业尤精者充。长行人五十人。未授职事者,试补管勾。天文科,女直、汉人各六人。算历科,八人。三式科,四人。测验科,八人。漏刻科,二十五人。铜仪法物旧在法物库,贞元二年始付本台。

  右属秘书监。

  国子监。国子学、太学隶焉。

  祭酒,正四品。司业,正五品。掌学校。丞二员,从六品。明昌二年增一员,兼提控女直学。

  国子学。博士二员,正七品。分掌教授生员、考艺业。太学同。明昌二年添女直一员,泰和四年减,大安二年并罢。助教二员,正八品。女直、汉人各一员。教授四员,正八品。分掌教诲诸生。明昌二年,小学各添二员,承安五年一员不除。国子校勘,从八品。掌校勘文字。国子书写官,从八品。掌书写实录。

  太学。博士四员,正七品。大安二年减二员。助教四员,正八品。明昌二年不除一员,大安二年减一员。

  右属国子监。

  太府监。左右藏、支应所、太仓、酒坊、典给署、市买司隶焉。

  监,正四品。少监,从五品。丞二员,从六品。掌出纳邦国财用钱谷之事。

  左藏库。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兴定三年增一员。掌金银珠玉、宝货钱币。本把四人。

  右藏库。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兴定三年添一员。掌锦帛丝绵毛褐、诸道常课诸色杂物。本把四人。

  支应所。又作支承所。都监二员,正九品。掌宫中出入、御前支赐金银币帛。大安三年省。

  太仓。使,从六品。掌九谷廪藏、出纳之事。预除人。副使,从七品。

  酒坊。部除。使,从八品。副使,正九品。掌醖造御酒及支用诸色酒醴。

  典给署。本钩盾署,明昌三年更。令,从六品。旧曰钩盾使。丞,从七品。旧曰钩盾副使。掌宫中所用薪炭冰烛、并管官户。直长一员,正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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