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语类·卷一百二十六·释氏(13)
时间:2023-01-05 作者:黎靖德 点击:次
因论释氏,先生曰:“自伊洛君子之后,诸公亦多闻辟佛氏矣。然终竟说他不下者,未知其失之要领耳。释氏自谓识心见性,然其所以不可推行者何哉?为其于性与用分为两截也。圣人之道,必明其性而率之,凡修道之教,无不本于此。故虽功用充塞天地,而未有出于性之外者。释氏非不见性,及到作用处,则曰无所不可为。故弃君背父,无所不至者,由其性与用不相管也。”时魏才仲侍侧,问其故。先生曰:“如今未有此病,然亦不可不知。譬如人食物:欲知乌喙之不可食,须是认下这底是乌喙,知此物之为毒,则他日不食之矣。若不便认下,他日卒然遇之,不知其毒,未有不食之也。异端之害道,如释氏者极矣。以身任道者,安得不辨之乎!如孟子之辨杨墨,正道不明,而异端肆行,周孔之教将遂绝矣。譬如火之焚将及身,任道君子岂可不拯救也!” 因说“诚意”,曰:“前辈有谓辟释氏为扶教者,安在其不妄语也!”闳祖。 伊川谓“所执皆出禅学之下”,此说甚好。谓攻之者。淳。 今之辟佛者,皆以义利辨之,此是第二义。正如唐人檄高丽之不能守鸭绿之险,高丽遂守之。今之辟佛者类是。佛以空为见。其见已错,所以都错,义、利又何足以为辨!旧尝参究后,颇疑其不是。及见李先生之言,初亦信未及,亦且背一壁放,且理会学问看如何。后年岁间渐见其非。扬。 儒之不辟异端者,谓如有贼在何处,任之,不必治。扬。 近看石林过庭录,载上蔡说伊川参某僧,后有得,遂反之,蜀本作“去”。偷其说来做己使,是为洛学。某也尝疑如石林之说固不足信,却不知上蔡也恁地说,是怎生地?向见光老示及某僧与伊川居士帖,后见此帖乃载山谷集中,后又见蜀本有“文集别本”四字。有跋此帖者,蜀本作“语”。乃僧与潘子真潘淳,乃兴嗣之子也。帖,蜀本云:“其所以载于山谷集者,以山谷载于山谷,而或与山谷帖也。”淳录云:“其非与伊川,明矣。”其差谬类如此。但当初佛学只是说无存养底工夫,至唐六祖始教人存养工夫。当初学者亦只是说不曾就身上做工夫,至伊川方教人就身上做工夫。所以谓伊川偷佛说为己使。义刚。 问:“灵源与潘子真书,今人皆将做与伊川书,谓伊川之学出于灵源也。恐后人以入传灯录中,如退之之比。不知可寓于何书注破?”云:“某旧十年前闻此事,则半夜起来为作文矣!其好辩甚也。”振。 释氏之教,其盛如此,其势如何拗得他转?吾人家守得一世再世,不崇尚他者,已自难得。三世之后,亦必被他转了。不知大圣人出,“所过者化,所存者神”时,又如何?必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