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语类·卷七十五·易十一(3)
时间:2022-12-23 作者:黎靖德 点击:次
蓍卦,当初圣人用之,亦须有个见成图算。后失其传,所仅存者只有这几句:“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挂一。揲之以四。归奇于扐。”只有这几句。如“以象两”,“以象三”,“以象四时”,“以象闰”,已是添入许多字说他了。又曰:“元亨利贞,仁义礼智,金木水火,春夏秋冬,将这四个只管涵泳玩味,尽好。”贺孙。 揲蓍法,不得见古人全文。如今底,一半是解,一半是说。如“分而为二”是说,“以象两”便是解。想得古人无这许多解,须别有个全文说。渊。 挂,一岁;右揲,二岁;扐,三岁一闰也。左揲,四岁;扐,五岁再闰也。人杰。 揲蓍虽是一小事,自孔子来千五百年,人都理会不得。唐时人说得虽有病痛,大体理会得是。近来说得太乖,自郭子和始。奇者,揲之余为奇;扐者,归其余扐于二指之中。今子和反以挂一为奇,而以揲之余为扐;又不用老少,只用三十六、三十二、二十八、二十四为策数,以为圣人从来只说阴阳,不曾说老少。不知他既无老少,则七八九六皆无用,又何以为卦?又曰:“龟为卜,策为筮。策,是余数厉录云:“筴是条数。”谓之策。他只胡乱说‘策’字。”厉录云:“只鹘突说了。”或问:“他既如此说,则‘再扐而后挂’之说何如?”曰:“他以第一揲扐为扐,第二第三揲不挂为扐,第四揲又挂。然如此,则无五年再闰。厉录云:“则是六年再闰也。”如某已前排,真个是五年再闰。圣人下字皆有义。挂者,挂也;扐者,勒于二指之中也。”贺孙。厉录小异。 二篇之策,当万物之数。不是万物尽于此数,只是取象自一而万,以万数来当万物之数耳。□。 “策数”云者,凡手中之数皆是。如“散策于君前有诛”,“龟策弊则埋之”,不可以既揲余数不为策数也。□。 “四营而成易”,“易”字只是个“变”字。四度经营,方成一变。若说易之一变,却不可。这处未下得“卦”字,亦未下得“爻”字,只下得“易”字。渊。 “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是占得一卦,则就上面推看。如干,则推其“为圜、为君、为父”之类是也。学履。 问“显道,神德行”。曰:“道较微妙,无形影,因卦辞说出来,道这是吉,这是凶;这可为,这不可为。德行是人做底事,因数推出来,方知得这不是人硬恁地做,都是神之所为也。”又曰:“须知得是天理合如此。”学蒙。 “神德行”,是说人事。那粗做底,只是人为。若决之于鬼神,德行便神。渊。 易,惟其“显道,神德行”,故能与人酬酢,而佑助夫神化之功也。学履。 “显道,神德行,是故可与酬酢,可与佑神矣。”此是说蓍卦之用,道理因此显着。德行是人事,却由取决于蓍。既知吉凶,便可以酬酢事变。神又岂能自说吉凶与人!因有易后方着见,便是易来佑助神也。□。 △右第九章 “易有圣人之道四。”“至精”、“至变”,则合做两个,是他里面各有这个。渊。 问:“‘以言者尚其辞’,以言,是取其言以明理断事,如论语上举‘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否?”曰:“是。”学履。 问:“‘以言’,‘以动’,‘以制器’,‘以卜筮’,这‘以’字是指以易而言否?”曰:“然。”又问:“辞、占是一类,变、象是一类。所以下文‘至精’合辞、占说;‘至变’合变、象说?”曰:“然。占与辞是一类者,晓得辞,方能知得占。若与人说话,晓得他言语,方见得他胸中底蕴。变是事之始,象是事之已形者,故亦是一类也。”学履。 用之问“以制器者尚其象”。曰:“这都难说。‘盖取诸离’,‘盖’字便是一个半间半界底字。如‘取诸离’,‘取诸益’,不是先有见乎离,而后为网罟;先有见乎益,而后为耒耜。圣人亦只是见鱼鳖之属,欲有以取之,遂做一个物事去拦截他。欲得耕种,见地土硬,遂做一个物事去剔起他;却合于离之象,合于益之意。”又曰:“有取其象者,有取其意者。”贺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