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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语类·卷六十三·中庸二(14)


  问:“中庸解载游氏辨文王不称王之说,正矣。先生却曰:‘此事更当考。’是如何?”曰:“说文王不称王,固好,但书中不合有‘惟九年大统未集’一句。不知所谓九年,自甚时数起?若谓文王固守臣节不称王,则‘三分天下有其二’,亦为不可。又书言‘太王肇基王迹’,则到太王时,周家已自强盛矣。今史记于梁惠王三十七年书‘襄王元年’,而竹书纪年以为后元年,想得当时文王之事亦类此。故先儒皆以为自虞芮质成之后,为受命之元年。”广。
  △第十九章
  “旅酬”者,以其家臣或乡吏之属大夫则有乡吏。一人先举觯献宾。宾饮毕,即以觯授于执事者,则以献于其长,递递相承,献及于沃盥者而止焉。沃盥,谓执盥洗之事,至贱者也。故曰:“旅酬下为上,所以逮贱也。”广。
  “旅酬”,是客先劝主人,主人复劝客,客又劝次客,次客又劝第三客,以次传去。如客多,则两头劝起。义刚。
  问“酬,导饮也”。曰:“仪礼:主人酌宾曰献,宾饮主人,主人又自酌而复饮宾,曰酬。宾受之,奠于席前,至旅而后举。”主人饮二杯,宾只饮一杯。疑后世所谓“倍食于宾”者,此也。铢。
  问:“如何是‘导饮’?”曰:“主人酌以献宾,宾酬主人曰酢。主人又自饮,而复饮宾曰酬。其主人又自饮者,是导宾使饮也。谚云“主人倍食于宾”,疑即此意。但宾受之,却不饮,奠于席前,至旅时亦不举,又自别举爵,不知如何。”又问:“行旅酬时,祭事已毕否?”曰:“其大节目则已了,亦尚有零碎礼数未竟。”又问:“想必须在饮福受胙之后。”曰:“固是。古人酢宾,便是受胙。‘胙’与‘酢’‘昨’字,古人皆通用。”广。
  汉卿问:“‘导饮’是如何?”先生历举仪礼献酬之礼。旅酬礼,下为上交劝。先一人如乡吏之属升觯,或二人举觯献宾。宾不饮,却以献执事。执事一人受之,以献于长,以次献,至于沃盥,所谓“逮贱”者也。旅酬后,乐作,献酬之俎未彻,宾不敢旅酬。酬酒,宾奠不举,至旅酬亦不举。更自有一盏在右,为旅盏也。受胙者,古者“胙”字与“酢”字通。受胙者,犹神之酢己也。周礼中“胙席”,又作昨昔之“昨”。谓初未设,只跪拜,彻后方设席。周礼王享先公亦如之。又举尸饮酢之礼。其特祭,每献酬酢甚详,不知合享如何。周礼旅酬六尸。古者男女皆有尸,女尸不知废于何代。杜佑乃谓古无女尸,女尸乃本夷虏之属,后来圣人革之。贺孙因举仪礼士虞礼云:“男,男尸;女,女尸。是古男女皆有尸也。”先生因举陶侃庙南昌南康。每年祭祀,堂上设神位,两厢设生人位。凡为劝首者,至祭时具公服,设马乘仪状甚盛,至于庙,各就两厢之位。其奉祭者献饮食,一同神位之礼。又某处择一乡长状貌甚魁伟者为之。至诸处祭,皆请与同享。此人遇冬春祭多时节,每日大醉也。厌祭,是不用尸者。古者必有为而不用,如祭殇,阴厌、阳厌,是也。贺孙。
  问“燕毛所以序齿也”。曰:“燕时择一人为上宾,不与众宾齿,余者皆序齿。”焘。
  问:“吕氏分‘修其祖庙’以下一节作‘继志’,‘序昭穆’以下一节作‘述事’,恐不必如此分?”曰:“看得追王与所制祭祀之礼,两节皆通上下而言。吕氏考订甚详,却似不曾言得此意。”又问:“吕氏又分郊社之礼,作立天下之大本处;宗庙之礼,言正天下之大经处。亦不消分。”曰:“此不若游氏说郊社之礼,所谓‘惟圣人为能享帝’;禘尝之义,谓‘惟孝子为能享亲’,意思甚周密。”铢。
  问:“杨氏曰:‘玉币以交神明,祼鬯以求神于幽。’岂以天神无声臭气类之可感,止用玉币表自家之诚意,人鬼有气类之可感,故用芬香之酒耶?”曰:“不然。自是天神高而在上,郁鬯之酒感它不着。盖灌鬯之酒却泻入地下去了,所以只可感人鬼,而不可以交天神也。”僩。
  “或问中说庙制处,所谓‘高祖’者何也?”曰:“四世祖也。‘世’与‘太’字,古多互用,如太子为世子,太室为世室之类。”广。
  林安卿问:“中庸二昭二穆以次向南,如何?”曰:“太祖居中,坐北而向南。昭穆以次而出向南。某人之说如此乃是。如疏中谓太祖居中,昭穆左右分去列作一排。若天子七庙,恐太长阔。”又曰:“大率论庙制,刘歆之说颇是。”义刚。
  孙毓云:“外为都宫。太祖在北,二昭二穆,以次而南,出江都集礼。”向作或问时,未见此书,只以意料。后来始见,乃知学不可以不博也。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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