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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于本世纪的一篇文章:再次感叹只准生养一个孩子

  最近,我看到了两件事。一件是我的一个亲戚患了较严重的病,住进大医院,他只有一个独生女,守望和服务的责任就只有这个独生女一个人承担了。跑上跑下,累了白天熬夜晚的辛苦程度可想而知了。另一件事是,我们社区的一个近二十岁的年轻人,骑摩托车不慎摔死。是一个独生男孩。男孩的母亲近50岁。如果这个母亲失去了生育能力,后继便无人了。这是多么可悲的事情。岁月无情,生命渐老,患病生疮在所难免。要是不能自理,谁来照顾?

  这只生一个的确做得有些过头。有资料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目前全国男女出生性别比为116.9:100。全国有5个省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甚至高达130:100以上。海南省出生婴儿男女性别比为135.64:100,居全国最高水平。据推算,按照如今的婴幼儿性别比例,到2020年,中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多出3000万到4000万,这意味着平均5个男性中将有一个找不到配偶。 也就是说,20年后将有数千万男子面临光棍儿困局。”

  这么多的男娃娃找不到配偶,将对我国的婚姻制度提出严峻挑战。

  当初,人们制定只准生养一个孩子的政策主要着眼于经济方面,焦点是认为人口多了,养不起,缺吃少穿,还影响经济发展速度,导致贫困。而对只准生养一个带来的社会问题考虑甚少,更考虑不深。没有从生命规律运动的基本哲学观念来考虑问题。

  只准生养一个孩子是违背事理根本法则的。世界很复杂,千奇百怪,多姿多彩,但构成事物的基本点只有两个,按照中国传统文化术语说,一个是“阴”,一个是“阳”。“阴”代表事物生成的一个方面,“阳”代表事物生成的另一个方面。中医《内经》认为:“孤阴不生,独阳不长。”道理十分深刻。在物理学上有“负电”和“正电”,也说明了这个道理。有“阴”有“阳”,相互结合运动,事物的生成和发展才有源泉;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阴”与“阳”相互为用,共存共荣,事物才稳定、平衡和谐。所以,阴阳平衡和谐是世界最基本的和谐。

  这只准生养一个子女,要么选择了“男”(“阳”),要么选择了女(“阴”),这就违背了人口繁衍、生存和人口结构的“阴阳平衡和谐”基本法则。

  有很多人认为男多于女的原因是“重男轻女”的思想在作怪。直接原因是这样。但不能简单的批评“重男轻女”就是一种错误的观念。“重男轻女”有久远而复杂的文化历史背景。至从女氏族社会解体后,男氏族处于社会的支配地位,这是“重男轻女”最深层的原因。其次,从生理特征看,女性每月“经期”和怀孕哺乳影响劳动生产和社会活动,工作、学习、劳动特别是体力的使用一般而言不及男性。第三,在社会发展水平较低、文明程度不高、保险、福利、养老、就医等社会公益事业没有建立和健全的时候,男性便承担了这个责任和义务。俗话说的“养儿防老”就是指的这种现象。当然,这主要体现在农村。现行法律虽然规定男女双方都有瞻仰父母的义务,但在农村许多地方,女子出嫁他乡,一般不履行供养父母的职责,也不继承父母的财产,这些大都是儿子的事情。这样看来,“重男轻女”是很复杂的文化现象。现在不仅仅是农村出生的娃娃男多于女,一些城镇也是这样,我几天前遇到一个幼儿园的老师,无意中谈到男女比例问题,这位幼儿园的教师说,她们有几个班的学生各有40多人,女性每班只有10多人,男性占30多人。这证明,城镇也有“重男轻女”的行为。

  我的主张是,只准生养一个孩子太极端,至少应当准生养两个。在那些人口呈负增长的地区,可以允许生养三个。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地方特别是城市的一些人生育观念发生了变化,有的玩起违背生物生存发展规律的“同性恋”,有的年轻人为了自己轻松、玩好,不愿意生养孩子。所以在生的数量上放一点并不可怕。

  生命需要符合规律的延续,社会需要最基本的和谐。与时偕行,因情使变,方对人口发展和社会发展有益。

  (2007年10月27日星期六晨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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