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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集

  35年前,我背着一串晒得快要冒出油的红辣椒挤在溪河集熙熙攘攘的人流里,我绝对想不到,这个刚刚恢复集市交易的塞外小镇,竟然拥有600年的贸易史。而眼前我所能做的,是要在鸡蛋筐与黄瓜摊之间,寻个落脚之地,以便妥善安置我背来的那串不安分的红辣椒。

  我终于卸下辣椒,小心谨慎地把它和农货放在一起。辣椒红得刺眼,我的脸有点发烧,我不敢看身边的农民,更不敢看街上的行人。远处如果有熟悉的小伙伴的身影,我赶紧转过身,把自己藏起来,或者佯装成路人。

  那时候,经商是令人耻辱的事情,严重点儿说,是投机倒把。好在辣椒是自己地里产的,晒了一个冬天,吃不了,换些油盐钱,我爸说了,不犯法,也不丢人。

  偏偏这辣椒极贵,3元一斤,我问旁边的大叔,就是这个价。接连来了两个主顾,第一个是供销社饭店的,询了价格,嫌贵,扭扭头走了;第二个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小眼睛,长瓜脸,抹了头油的头发上落了一层灰。他说两块五卖了吧,我都要。我想着买卖就是有争有讲,哪能一口价咬死,就回价说给两块九吧。两块五我都要了,小孩!卖了赶紧回家,你妈该着急了。他提着我的辣椒串在阳光下照,好像这辣椒长了雀斑似的。他还揪下一块放嘴里嚼,辣得直吐舌头。再有别人问价,他直接就给回了,他说这辣椒是我的。

  我是搭邻居家毛驴车来的,快要散集了,车上人都已经坐齐,驴也伸脖叫着提出抗议,我只好把辣椒卖给他。

  这人带着秤,买下辣椒后转身就喊了起来:“辣椒!新鲜的干辣椒!3元一斤,童叟无欺!”原来是个二道贩子,我有一种上当的感觉。

  第二次赶集,我背去一丝袋子豆角。这一次我不再羞涩,我觉得与广大农民站成一排,接受收豆角的小贩讨价还价是一件很光荣、很值得骄傲的事情。只是,这回不能便宜这些二道贩子了, 5分一斤,少一个子儿也不卖。而且,我吆喝得也挺欢:5分一斤,新下架的豆角,快来买啊!

  时值盛夏,卖豆角的人很多,吃豆角的人很少。也不是少,家家都有,都拿集上来卖。好在有人来收购,是个五大三粗的妇人,她给3分钱一斤,说已经装满半个三轮车。有上次的教训,我一直站在太阳底下坚守。任由妇人三番五次游说,就是不降价。哼!少5分钱,门都没有!这次我是自己骑自行车来的,我怕啥?卖不了我再驮回去!

  临近中午,别人都缴械投降,主动把豆角给那个妇人送去了,唯独我的原封未动。散集之后,我跟豆角一起打蔫了,我把这袋豆角又驮到家里。

  妈妈问,怎么弄回来了?我说上次辣椒降价便宜了小贩,这次豆角我没让价,下个集我再去看看。妈妈脸色很难看,干辣椒放一年也不坏,新豆角现在就蔫了,还能等到下个集吗?

  我这才意识到犯了错误,豆角与辣椒没有可比性,它不具备保值条件。这袋豆角被妈妈一刀刀切了晾成了豆角丝。

  两次赶集经历给我稚嫩的人生上了一堂经济启蒙课。如今,我虽然不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但几经沉浮,毕竟脱离了“泥腿子”。面对城市林立的店铺和如蚁的人流,谁能否认,我身上那份数风流人物的矫情与自负,不是以35年前这两次不成功的交易作为积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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