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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天

第二十二天
 
  有一个故事,我依稀记得自己读过——当然也可能是我杜撰出来的。
 
  一个人突发奇想,决定“闭嘴一天”。自己也觉得不太可能,工作岗位上,家里,多少话要说,有时嘴唇都破了还说得词不达意呢。
 
  早上,他无声无息地做早饭,正发愁如何喊小孩起床,闹钟响了。刚送小孩出门,扭头发现孩子的红领巾落家里了,硬忍下大吼,追出去默默给小孩戴上。小孩懂事地说:“爸爸,我今天晚上睡觉前把红领巾放在衣服上,就不会忘了。”奇怪了呀,以前的剧情明明是他跳脚斥责,孩子一边辩解一边哭。他眉开眼笑,紧紧地抱孩子一下,一大一小两个身体的相依,让人心中柔软。
 
  路遇熟人,一路跟他抱怨家长里短,要搁从前,他早不由分说打断对方:“你这件事就做错了……你媳妇真是极品……”但今天,他只是静静听,不时点点头。到了要分手的路口,熟人说:“真谢谢你呀,跟你讲完我心里痛快多了。”什么?根本不需要他插嘴。
 
  公司里,直属领导给他安排了一堆活,烦心费心还劳而无功。他一冲动,差点直接拍桌子,但是,光拍桌子不说话很滑稽吧?大概是他不作声的时间太长,领导叹口气,说:“我知道你为难,这样,有一个福利……算是补偿。”他心里乐开了花。
 
  这故事自有寓意,是“倾听比倾诉更重要”,是“语言是银,沉默是金”,我最喜欢的部分卻是他的“临时起意”,像拨云见日一样,马上是不一样的天气。
 
  所以我想,人生有时候需要“临时起意”。
 
  每天叫外卖的你,可以突然下个决心:三天不叫外卖。只三天而已,怎么都能对付过去,就算真的弹尽粮绝,也死不了。
 
  吃不吃外卖意义是否重大?我有朋友这么做过,我问他心得,他说:“觉得自己还是很有毅力的。”
 
  这是多么正面的感受,你在对自己刮目相看。这件事你能,其他事也一样。有人给你赞美,你猜那是信口敷衍;有人开口就是批评,你知道他对谁都这样。但你真的做了一件事,虽然只是一件小事,你简简单单许了个愿,也就平平淡淡完成了,如开山填海,挥出第一斧、第一锤,假以时日,却是可以惊天动地的。
 
  人说坚持最难,没错。我认识很多有念头、有情怀的人半途而废,令我为他们惋惜。但我觉得最不值的,就是那些连试都不肯试的人。开始,也许是更难的事儿。
 
  张爱玲说她经常遇到贵太太、女明星拉着她的手说:“我的故事像一部书那么长,洋鬼子的电影也不敢这么编。我就是太忙,等我闲了我一定要写出来。”我也遇到过,也真有故事让我脱口而出:“写吧。”把你心里的话写在纸上。你说开不了头?那就从中间写起好了。
 
  过了好多年,我才理解,他们说的这个“开不了头”,不是指无法完成一部作品的开头,而是激情好似云烟,刹那便烟消云散,没法成为强有力的动机,没法让他们坐下来,打开电脑,敲出第一个字。
 
  我于是思考,从“想”到“做”的距离。伟大的人,不见得比我们想得更多、更周全,只是一念及此,马上掀被下床。意念,决定,行动,如此三部曲。而我想,行动力也如意志力、想象力一样,是可以有意识地培养的。约好的时间快到了,能不能毫不犹豫站起来就走?说了一万次要早睡,今天能不能10点半就关灯?答应人家的事,是否马上就去做,不给自己忘的可能性?这都是最微不足道的事儿,如一砖一瓦,但人生的大厦就是靠着一个又一个的偶然、一次又一次的行动垒起的。
 
  《走出非洲》的男主角丹尼斯突然想学开飞机,就去学了,后来,他多次带他一生中唯一爱过的女子——女作家凯伦·布里克森一道飞上长空。
 
  墨西哥女画家弗里达年轻时不过是个轻浮的美女,一次车祸受伤,必须长期卧床,她想:总得找点儿什么事打发时间吧?要么读书,要么画画。她选了后者。
 
  我曾经用两三个月看了二三十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那是20世纪90年代的事儿,当时她的许多作品并不曾被翻译到国内,我有机会在图书馆遇到英文版,便借来看——严格地说,是租来看。虽然是大学图书馆,但有些部门是收费的,一天2毛钱。真不少,当时一个馒头大概是2分钱。为了省钱,我看得飞快,全然不管很多单词不认识,对描写风景的一整段都视而不见,反正我看得懂有人死了,我只关心凶手是谁。要等到大侦探一字一句说凶手破绽的时候,我才会掉过头去翻到相关的那一处,再三再四,哦,终于明白了。
 
  有些词,我永远不会忘记,比如“不在场证明”。
 
  我完全没打算学英语,我纯粹就是喜欢看侦探小说,但很神奇,我英语阅读的关,就这么误打误撞地过了。
 
  所以,如果你连看了21天柯南,到第22天,你可能会发现,自己的日语听力进步飞速。
 
  来吧,决定吧,行动吧,给自己一个突然的开始,然后跌跌撞撞地坚持。只因为,你和我一样,都想知道,第22天的你,会是什么样子。


    作品集叶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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