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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尽头

世界尽头
 
  我在初二的地理课上第一次知道北极圈、极光、阿拉斯加人的小冰屋和爱斯基摩狗。后来班会上,班主任问我们将来有什么远大理想,我都没来得及深思熟虑就说,将来要去北极圈住,养一只爱斯基摩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爱斯基摩狗”也成为我人生中第一个外号,从初中一直跟到我去香港念大学为止。
 
  所以当我在北极圈里,坐着爱斯基摩狗拉的雪橇,在结了冰的育空河上驰骋的时候,不免想到了我乏善可陈的少年时代。
 
  我生长在京杭大运河边上,很难想象从繁华的大上海驱车两个小时就能到达这么安静的地方。我住在父母单位的家属大院,房子是单位分的三室一厅。我的外公外婆也住在这里,他们的房子离我家走路只要五分钟。
 
  大院里的每户人家都互相认识,夏天的时候人们搬出凉席在小区门口吃西瓜、吹牛皮,冬天谁家煮了羊肉汤或饺子,大家闻到也总要去讨来吃。当年国有企业很吃香,单位有自己的医院、商店、宾馆、疗养院,大院里面的孩子都在同样的小学和中学读书,然后短暂地离开数年,到邻近省市上大学或者打转,之后回到这里,和父亲母亲一样进单位工作,拿同样的学徒工资,然后住单位分的福利房。
 
  从来没有人想过要离开家属大院,只有我那从苏联留学回来的外公颇有眼界。他当时一心想让我妈妈出国,未果,后来就成了我妈妈希望我出国。
 
  我的母亲日复一日地操心我的学习。小区里的女生在高二的时候都选了文科,只有我一个人固执地选了理科。我的母亲非常害怕女孩子到高中,心思变野、成绩变差,所以她发现我藏在抽屉里的情书之后狠狠地打了我。我每天都在担心让母亲失望,从小挨打的经历让我和她之间有种冷漠生疏感。好在我高考很争气,最终我赌气选了离家最远的香港中文大学。
 
  在香港待了三年之后,我去了法国游学,之后借着工作的机会走南闯北。
 
  母亲依然会在她同事女儿的婚礼上抹眼泪。她同事说:“我们家闺女从小学习就不好,没本事考到国外,但是她唯一的优点就是嫁得好。这不,她老公要去美国念博士,带她过去陪读,可比你们家的考GRE、考GMAT要轻松。”
 
  但是母亲哭归哭,我和她如此倔强地相似,所以她心里早就明白,我永远都无法回到我长大的那个京杭大运河边的小城市,永远无法在家属大院里过多数人选择的生活。我对她说我要去北极了,她一时没反应过来我要去的是地理意义上的那个北极,等反应过来之后,她知道没办法阻止我,就额外给我打了筆零花钱,让我买贵点的冲锋衣和靴子。
 
  飞机从洛杉矶起飞,直到凌晨才降落在阿拉斯加州的安克雷奇市。我和同行的朋友冒着暴风雪,一路向北穿过迪纳利国家公园和北美大陆最高的麦金利山到费尔班克斯。
 
  太阳完全升起之前,我们已经正式踏上了被BBC评选为全世界最危险公路的道顿公路。道路崎岖不平,勉强能容两辆车开过,当对面来车的时候,扬起的漫天雪花纷纷降落在车窗上。车在一望无际的冰川和原野中蜿蜒前进,穿过无数的森林与河流,途经无数的上坡和下坡,以及惊险的转弯。有麋鹿在我们面前从容不迫地横穿而过,几只异常硕大的乌鸦从天空中一路悲鸣,直到消失不见。正午时分,我们竟然见到几条流动的活水,在这零下三十摄氏度的地方,清澈的流水依然欢腾着冲刷过鹅卵石,凛冽的风吹开荡漾的水波,溪流叮咚作响,飞快地奔流不见。溪流两旁的树木也因为水流的滋润而长得格外高大健硕。
 
  我们在冻脚镇(Coldfoot)赶上了日落,天空是渐次变幻的橙红色。树林和原野在夕阳下灿烂生辉,远处野兽的毛发也被镀上了金色。
 
  “今天是春分,昼夜等长,从明天开始,每天的日照就会多二十分钟,直到五月份迎来极昼。”说话的是我们的向导苏珊,她在厚重的蓝色登山服里穿着俏皮的背带裤,浅金色的头发扎成两条麻花辫,雪白的皮肤上有被晒出来的两坨粉色。
 
  “我是因为失恋才来阿拉斯加的,原本只是想待一周,结果待了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她一边熟练地为我们卸行李,一边说。冻脚镇是美洲大陆最北端的有人居住的小镇。说是小镇,也只有三座房子,一座是旅馆,一座是餐厅,一座是邮局,此外还有一个加油站。小镇的居民大多并不是出生于此的因纽特人,他们有的是来自南部佛罗里达的中学老师,有的是来自纽约的商人,有的是来自南美洲的摄影师。他们都是因为各种各样的不如意才想要逃离,却未曾想到爱上了这片世界最北之地,一住就是好多年。
 
  我坐在从冻脚镇去怀斯曼的车上。怀斯曼在冻脚镇以北,那里没有饮用水,没有电,只能靠生火取暖。
 
  汽车在厚厚的积雪上勉强停稳,我在松软的雪地里深一脚浅一脚地前往这里唯一的小木屋。小屋的主人杰克,作为摄影爱好者,为了拍到极光而在北极圈长驱直入,最终被这片静谧神圣的土地深深打动,而长久地留了下来。
 
  小木屋里没有任何现代化的设备,用石头砌了一个壁炉,木柴烧得噼啪作响。他烧了一壶开水,招待我们喝咖啡和热可可,然后替我们逐个调相机上的参数。
 
  “我在这里拍了十几年,所有关于极光的东西我都知道。”他拍拍**。
 
  和我一起来看极光的有几位年过花甲的老妇人,她们中最老的那位叫南希,走路要拄拐杖,颤颤巍巍,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没膝的雪里。司机有好几次问她要不要在车上休息,她都愠怒地说“不”。
 
  当大伙儿在屋外待了没几分钟,双手被冻得失去知觉,连快门都按不动,要回屋烤火的时候,她一个人动作迟缓地支起三脚架,调好光圈和快门,对着在夜幕中跳舞的极光,拍出一张又一张照片。“我在威斯康星长大,不怕冷。”她调皮地冲我说道,露出少女般狡黠的眼神,“你这么年轻,在屋里待着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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