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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爱好都是平等的(2)

 
这有时带来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结果,那就是这种功利心态表面上也可以迅速改变人们的认知。我有一次参加游园灯会,猜谜语得了一些小奖品,岳母见状笑着脱口而出:“你看的那么多闲书,看来也还是有点好处的。”仿佛读书这件“百无一用”的事,终于由此证实了它的价值。打桌球在很长时间里也被视为青少年百无聊赖的娱乐活动,但自从丁俊晖一战成名后,它就仿佛成了一条另类成功之路,有很多父母一夜之间就转变了态度,觉得“如果能成功,这倒也不错”。同样的,2018年雅加达亚运会上中国队在电竞比赛中以四轮全胜的战绩夺冠、近期又在《炉石传说》世界杯夺冠,很多评论纷纷乐观地寄望这会改变中国人对电竞长久以来的偏见——的确会改变,但却未必是你们所期望的那种改变,因为这背后的逻辑根本并没有变,只是这些“没用”的活动现在忽然证明了自己“有用”而已。
 
 
相反,如果某一活动随着形势的变化变得“没用”了,那同样会遭冷遇。一度曾是中国优势项目的射击移动靶、女子双多向飞碟(合计曾夺得4金),自2008年起被踢出奥运会,致使国内这两个项目极为低迷。各省基本都已撤掉移动靶队伍,队员情绪茫然。2008年北京奥运会女子射箭的金牌获得者张娟娟在接受采访时坦率庆幸自己当年没有练射击移动靶:“多亏没练,现在取消了。”在这里,重要的不是运动员的个人兴趣或意愿,而在于这相当于一门“生计”,但像橄榄球、棒球这种在美国有着深厚社会基础的运动,运动员不可能因为这不是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就陷入“情绪茫然”。
 
问题在于,很多新事物、新发明或实践活动最初时都没什么用,或是被用来做一些最无用的事。主持制造第一颗原子弹的罗伯特·奥本海默曾说:“每当看到某种在技术上很诱人的东西,你会迎头赶上,把它做出来;只有等到成功以后,你才能够去争辩这种东西可以干什么用。原子弹的情况也是如此。”因而吊诡的是,只有你不问结果地沉浸在自己所喜欢的事物中,才能专注于细节而把事情做得更好,最终在这样探索的过程中获得无意中的突破。
 
喜欢什么是你自己的事
由于中国社会对任何活动都要求合目的性,所带来的结果,不仅是它必须得“有用”,而且还得自证其合理性。在伦理色彩浓厚的传统中,这往往又意味着某一兴趣爱好得符合社会道德的标准,因为在这种观念中,一个人喜欢什么不仅仅是他自己个人的事,还被视为内心道德和社会风气的指针。
 
我爸从小喜欢文艺,初一时在学校参加了歌咏队,回到家里,上菜动筷了还在哼曲子,被我爷爷反手就是一记耳光。这让他终生难忘(也许这就是爷爷想要达到的效果),到我小时候,他也同样教训我:吃饭时就该正襟危坐,像个吃饭的样子,知礼懂礼要从这最细小的点滴做起。我初中时班上也有一个女生,性格活泼,喜欢唱歌跳舞,有次表演节目,她提议男女生一起跳迪斯科,被我们那个一向严防早恋的班主任当众严厉训斥了一顿,“勾肩搭背,成何体统”。她当时就哭了。二十年后老同学聚会,她拒绝和班主任合影,后来说:“我至今都不能原谅他。我只是喜欢跳舞,被他一说,就好像我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如今,人们早就习惯了综艺选秀节目中的歌舞,即便再出格的舞姿也只是欣赏舞者的艺术技巧,很少再会联想到他有什么道德问题,但在以前,这却是常有的事。
 
1921年创立厦门大学的陈嘉庚,舍家办学,其远见和人格一向为人所尊敬,但他在这方面却同样极为正统。在他的《南侨回忆录》中,再三严厉抨击跳舞之风,认为其危害不亚于鸦片,“若此跳舞营业,有百害而绝无一利,直是卖淫变相,为祸害青年陷阱”,甚至主张“我国抗战胜利后,内政方针第一件须禁绝跳舞,否则,执政之腐化庸污,无建国精神可知”。他对此事极为重视,以至于1940年夏面见胡宗南、蒋介石等政要时也多次提及,直陈“外国人害我国最惨者,前为鸦片烟,近年复添一种新祸,就是跳舞营业……贻害青年极形惨重,又失国体”,因而要求禁绝。
 
《南侨回忆录》《南侨回忆录》
这绝不是偶然的,中国历史上一些癖好甚至被视为败坏人心的恶习,而遭再三禁绝。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圣旨下令:学唱的割舌头,下棋打双陆的断手,蹴球者卸脚,犯者必如法施行。清代明令禁止所有七品以上官员和八旗子弟进入商业戏院,因为担心这些戏剧是具有道德腐蚀性的。当时的很多族谱中都规定,凡卖唱演戏的子孙逐出家族。在这种着眼于社会道德秩序的视野里,跳舞就不再只是个人喜好的问题了,而可能具有潜在的社会危害性(所谓“风气”),这与那种注重个体权利的现代观念恰好相反:按照后者的逻辑,一个人喜欢跳舞只要没威胁、损害他人的权利,那纯粹是他自己的自由。
 
这涉及到一个根本的问题,即一个人活动的意义究竟是对谁而言?按传统的观念,他必须注重社会的观感(尤其是父母的想法),也理应根据这些期望约束并调整自己的行为,否则他人有权进行评判乃至干涉;但基于个人权利的现代理念却认为,每个个体是彼此独立的,就算某人的爱好在你看来很古怪变态,但只要没妨碍他人的自由与权利,那你看不惯也无权干预。
 
在一个互动频繁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还不算是难事,但当一个社会越来越复杂之后,连最熟悉的家人之间也未必就能深切理解对方,那么更可取的或许是“即便看不惯也尊重”的态度,因为此时你所不理解的,也许对别人来说自有其道理。
 
英国小说家D.H.劳伦斯1915年出版的小说《虹》中,怀孕的安娜赤身果*体在自己丈夫面前跳舞,“她前后摇摆,像一株饱满的玉米,黄昏中略显苍白,在炉火前绕来绕去,用跳舞来表示他的不存在……他等待着,成了被遗忘的人。”她的动作有一种奇特的美,但她丈夫却无法理解她为何跳舞,只是厉声说道:“你在做什么?你会着凉的。”安娜的舞是跳给丈夫看的,但他却无法理解;然而在某种意义上,她也是在为自己而跳,从中体验到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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