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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贵族的婚姻(2)

 
有的贵族家族设立了家法(Hausgesetz)来规定婚姻方面的问题。而不门当户对的婚姻(Mesalliance)可能被视为贵贱通婚(morganatische Ehe),后果可能会很严重。贵贱通婚大部分是男方地位较高。女方可以从夫家得到收入,但不能享有相应的社会地位与特权,不能用丈夫的头衔,但可能会获得一个较低的新头衔。贵贱通婚所生的孩子不能享有完整的继承权,但可以算作“备胎”,如果没有合法性更强的继承人的话,这样的孩子也可能继承头衔和家业。
 
1839年,奥地利皇帝斐迪南一世颁布家法,规定男女大公们(哈布斯堡皇族成员)的婚姻、更换住地、出国必须得到皇帝的批准。男女大公们的婚姻必须门当户对(必须是统治家族的成员),否则他们的后代没有皇位继承权。所谓“统治家族”是指享有主权的政体的统治者,在当时的德意志诸邦里至少要是侯爵。
 
一个著名的例子是,1914年在萨拉热窝遇刺从而引发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皇储弗朗茨·斐迪南大公的妻子索菲仅仅是个伯爵的女儿,虽然他俩被允许结婚,但他们的孩子没有继承权;并且,在公共场合,索菲不能陪同丈夫一起露面,不能乘坐皇室马车,不能使用剧院的皇室包厢。
 
奥匈帝国皇储弗朗茨·斐迪南大公一家,1910奥匈帝国皇储弗朗茨·斐迪南大公一家,1910
这是一个爱情冲破世俗障碍的例子,但这毕竟发生在皇家,不能算普遍现象。而且“贵族的婚姻必须门当户对”也不仅仅是个人的勇气能够对抗的,在很多地方是法律问题。1794年普鲁士王国的法律明文禁止贵族男子缔结不符合贵族荣誉与体面的婚姻,不过允许他们与“资产阶级上层”的女子结婚。这项规定只在普鲁士有效,但一直延续到19世纪下半叶。在整个德意志范围,一般来讲,贵族结婚时需要得到自己所在家族族长的许可。如果固执己见非要和地位远远低于自己的人结婚,那么男女贵族都会受到很大的负面影响,比如在财产继承方面不能享受完全权益。
 
到了19世纪之后,贵族只与贵族结婚的规矩逐渐放松,不门当户对的婚姻不会受到法律的惩治,但在上流社会的社交场合仍然是会受歧视的事情。所以很多贵族家庭按照传统仍然只在自己圈子里寻找婚姻对象,当然如果能与地位更高的家族攀亲就再好不过了。
 
注:
[1]布姆克,约阿希姆。《宫廷文化:中世纪盛期的文学与社会》译者: 何珊 / 刘华新。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P.478.
 
[2] Ibid., Pp.478-9.
 
[3] Zmora, Hillay. State and Nobility in Early Modern Germany : The Knightly Feud in Franconia, 1440-1567.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3. P.62.
 
婚姻谈判与契约
有了门当户对的婚姻对象之后,两个即将联姻的贵族家庭就要开始一系列谈判了。
 
中世纪的贵族婚姻很少与爱情有直接关联(当然不是说没有爱情),主要是政治影响力和经济的交易。参与谈判的是双方家庭,有时是新郎与新娘的父亲直接谈。指腹为婚和儿童被父母订婚的现象很常见,有的新人直到结婚才第一次见面。[4]
 
谈判的主要内容是女方的嫁妆(Aussteuer或Mitgift或Heiratsgut),以及除了嫁妆之外岳父应当给女婿多少钱,如果丈夫死亡而寡妇进修道院的话,寡妇的父亲应当为其提供多少经济支持;女方的零花钱(Nadelgeld或Spillgeld),这指的是丈夫定期给妻子自由支配的金钱;财产继承的安排,女方有无继承丈夫财产的权利,如果有的话又可以继承多少;监护权的安排,如果男方早逝,孩子归属监护;寡妇的赡养(Wittum),如果男方早逝,寡妇如何维持生计,寡妇有无权利继续居住在丈夫的房子里,寡妇从男方家庭得到多少生活费和实物紧贴等等。毕竟婚姻大事不能开玩笑,德意志人很早就对婚姻的经济层面考虑得很细,也极认真。另外,一个贵族女孩能不能嫁得出去,能嫁得怎么样,她的父亲能拿出多少嫁妆是重要的因素。
 
谈判的过程就是讨价还价的扯皮过程,谈判有可能拖得很慢。美国传记家克斯汀·唐尼在描写阿拉贡的凯瑟琳与英格兰王子亚瑟(亨利八世之兄)的婚姻谈判时说,“这些婚姻安排还是很像买卖牲口”[5]。双方对嫁妆、彩礼等问题讨价还价,从1488年一直谈到1509年,从凯瑟琳三岁的时候一直谈到她二十四岁。
 
阿拉贡公主凯瑟琳,后来成为英王亨利八世的王后阿拉贡公主凯瑟琳,后来成为英王亨利八世的王后
双方谈妥之后就可以签订婚姻契约(Ehevertrag)。其实先小人后君子的婚姻谈判和契约有时对女方(尤其是比男方富有的女方)有利,比如在19世纪,富有的女方可以规定婚后双方财产仍然是分割的,不会形成夫妻共有财产;女方可以自由支配自己原先的财产,等等。
 
注:
[4]布姆克,约阿希姆。《宫廷文化:中世纪盛期的文学与社会》译者: 何珊 / 刘华新。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P.478.
 
[5] 《伊莎贝拉:武士女王》,克斯汀·唐尼著,陆大鹏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P.377。
 
兰茨胡特婚礼
兰茨胡特婚礼,历史油画兰茨胡特婚礼,历史油画
1475年的兰茨胡特婚礼是德意志中世纪历史上的一次著名婚礼,因为极尽奢华且得到详细记载而特别闻名,并且从1903年开始至今每隔若干年(两次世界大战期间赞同)都会举办历史重演,热闹非凡,堪称盛事。
 
兰茨胡特市民身穿中世纪服装,扮演新娘、新郎、主教、骑士等,每次重演长达数周,能吸引数十万观众。
 
巴伐利亚-兰茨胡特公爵格奥尔格巴伐利亚-兰茨胡特公爵格奥尔格
巴伐利亚-兰茨胡特公爵格奥尔格(绰号“富人”,1455—1503)于1475年迎娶了远道而来的波兰公主黑德维希·雅盖隆(Hedwig Jagiellonica,1457—1502),这是两国结盟对抗如日中天的奥斯曼帝国的政策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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