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演戏,尺度有点大(4)
时间:2018-04-24 作者:吴钩 点击:次
更重要的是,历朝历代中,宋代的讽政环境相对而言是最为宽松的,朝廷崇尚“异论相搅”,鼓励台谏直言无讳。优伶在滑稽戏中调侃高官,讽刺时弊,一般来说,也不至于获罪。“优言无尤”并不是一句欺人的空话,比如丁仙现一再讥讽王安石,王安石虽“不堪”,却“无如何也”;内廷伶人讽谏宋徽宗与蔡京力推的福利政策让“百姓一般受无量苦”,徽宗“恻然长思,弗以为罪”;伶人以“韩信取三秦”挖苦秦氏家族,秦桧“亦不敢明行谴罚”;优伶王公瑾讽刺韩侂胄是“假杨国忠”,韩“虽憾之,而无罪加焉”。
但是,我们又不能不承认,“优言无尤”在宋代只是相对而言,伶人因嘲讽官长而受责罚的例子并非太罕见。在我们搜集到的63个宋朝优谏例子中,可以明确知道伶人被“笞杖”、“下狱”、“驱逐出境”、“发配”的,有10例,约占16%,绝多数都是地方官所为。其中一例,优伶因为讽刺秦桧卖国求荣,“桧怒,下伶于狱,有死者”。这是我们见到的发生在宋朝的惟一一例有伶人因为优谏而付出生命代价的悲剧。不过,这一案例是被宋朝士大夫当成秦桧的劣迹记入史书的。
宋朝士大夫对当时盛行的优伶戏谑之风,态度很有意思。前面我们提到过,宋代滑稽戏中有一类“弄孔子”戏,专拿孔子、孟子、颜回等儒家先贤戏弄。士大夫对“弄孔子”戏非常不爽,认为优伶“离析文义,可谓侮圣言”,但同时又承认,伶人“巧发微中,有足称言者焉”。所谓“巧发微中”,是说伶人通过曲解《论语》等儒学经典,对奸臣、时弊之针砭堪称入木三分(可参见前述“何不钻弥远”一事)。显然,按宋朝士大夫的看法,先贤不可以侮辱,高官不妨尽情讽刺。这是当时的时代精神。
宋代杂剧砖雕宋代杂剧砖雕
总而言之,“蒙诵工谏”与“优言无尤”的优伶传统,相对宽松的讽政环境,促使宋代的优谏盛极一时。
余话
宋朝优谏之盛,是其他王朝远所未及的。
我统计过任中敏先生《优语集》辑录的历朝优伶谏语:唐朝之前,因史料严重佚失,能搜集到的优语寥寥可数,可忽略不计;唐朝优语收录了44条,其中属于谏语的有16条,占比约36%;五代优语31条,其中谏语只有11条,占比约35%;两宋优语86条(含增补),其中谏语为63条,约占73%;元朝优语总共才3条,属于谏语的有2条(其中一条还应该归入宋代);明代优语30条,其中谏语13条(中有数条优伶奉官长之命而讽谏之例,不计在内),约占43%;清代的优语数量最多,共有112条,但谏语仅有23条,仅占21%。
不管就谏语所占比例,还是就优谏总数而言,宋朝伶人都可以将其他王朝甩出几条街。把唐、五代、元、明、清五个历史时期的优谏数目加起来,才跟赵宋一朝的优谏数目相当。可以说,“蒙诵工谏”与“优言无尤”的古老传统,发展至宋朝,终成滑稽戏之大观;宋后,优谏之艺脉尽管不绝如缕,但已迅速没落。
这应该跟优伶讽政环境的变化有着密切关系。元朝戏剧大盛,且当时一些文人也认为,百戏“皆不如俳优侏儒之戏(滑稽戏)”,因为滑稽戏“有关于讽谏,而非徒为一时耳目之玩也”,但讽刺的是,我们能找到的元代伶人讽谏事例,只有一例,而且是一名晚明文人记录的:
元内廷曾演《吕蒙正》杂剧,优伶饰长者到市场买瓜,卖瓜者说:“一两银子。”长者问:“怎么比往日市价贵了十倍?”卖瓜者说:“税钱重,十里一税,宁能不如此!”此时,吕蒙正也来买瓜,卖瓜者语如前。吕蒙正说:“吾穷人,买不起。”指着旁边的南瓜说:“我买黄的罢。”卖者怒道:“黄的也要钱。”“黄的”谐音“皇帝”,看戏的元朝皇帝发觉伶人原来意在“规己”,大怒,“落其两齿”,打掉伶人两枚牙齿。
那名晚明文人记录此事时,说“元大内杂剧,许讥诮为谑”,可谓是自作多情,自欺欺人。按元代立法,“诸乱制词曲为讥议者,流”;“诸妄撰词曲,诬人以犯上恶言者,处死”。伶人借演戏讥议时事,是刑法明文禁止的。
朱元璋立国,法禁更严厉,所以从洪武朝至成化朝这100年间,并无一例优谏。任中敏先生认为,此“应非无故,疑与政情动宕、刑戮无常有关”。成化朝以降,才偶有优伶嘲讽时务。
清代的整个“康雍乾盛世”,同样找不到一例优谏(伶人献媚的谀语倒可以找到数条)。何以致此?我们看一个事例就明白了:雍正年间,清世宗日理万机,罕御声色,一日“偶观杂剧”。演的是院本戏《郑儋打子》,伶人演得很卖力,“曲伎俱佳”,雍正帝看后很高兴,赏赐酒食。席间,有一名伶人偶然问起:“今常州守为谁者?”因戏中“郑儋乃常州刺史”,伶人也是一时好奇。雍正帝立即勃然大怒,翻脸不认人:“汝优伶贱辈,何可擅问官守?其风实不可长!”命人将那个倒霉的优伶拖下去,“立毙杖下”。记载这件事的清朝文人歌颂说,我皇“严明也若此”。直至道光朝之后,才逐渐出现了一些优谏之语。
即便同是优谏,宋朝杂剧与明清戏剧又有很大不同:
从时间分布的角度来看,宋代从太祖朝至度宗朝,基本上各个时段均有讽谏时政的滑稽戏上演,而明清时期的优伶谏语则多集中于某个时段、某个优伶,如明朝的优谏多发生在成化、弘治、正德三朝,其中内廷优伶阿丑一人贡献了4条,约占明代优谏数目的1/3;清代的优谏多出现在同治、光绪、宣统三朝朝,京剧伶人刘赶三一人贡献了9条,超过清代优谏总数的1/3。这大概说明,明清之时,即便有优伶讽政之举,亦已非普遍现象,而仅仅是言论控制松动时期少数伶人的个人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