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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让孩子“早恋”一场又如何

就让孩子“早恋”一场又如何

来自网络社区(注1)的一桩惨案在网络上广为流传:一对父母发现14岁的女儿恋爱并进行了谈话劝阻和行为管制(收手机、不得自行外出等);干涉无效之后,女儿开始撒谎、成绩下降乃至彻夜不归;当父母追查至宾馆房间将女儿领回家“教育”时,父亲盛怒之下将女儿用冰球棍打至尾骨骨裂。
 
尽管帖子仅包含了父母的单方视角,事件真实性也有待证实,帖子中的这对父母却代表着当代中国(大陆)众多家长和教师对于青少年恋爱的态度。除网络上随处可见的“孩子早恋怎么办”提问帖与指南之外,各媒体曾多次报道过各地高中通过“不得互发短信”“不得结伴就餐”等校规严格禁止男女生交往,在食堂设置男女生分餐的例子(注2)。
 
2007年,南京某中学曾尝试将审美上饱受诟病的“口袋式”运动校服改版为西服式制服,结果受到家长抗议(注3),称这样会刺激对异性的好感。家长与教育者的态度和官方思想口径一致:广电总局在2016年发布的《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中将对“未成年人早恋”的表现和抽烟酗酒、打架斗殴等相关内容并列,定性为“危害社会公德,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人教版《思想品德》八年级课本则在肯定异性同学交往益处的同时,细致地“分析”了青少年“认为自己‘恋爱’”了的几个原因:将对异性的“单纯”好感“误解”为恋爱、因家庭朋友关系不佳而寻求补偿、为向同伴炫耀以求得社交地位、对“正常”异**往过程中中的误解进行的报复或冲动反应。教材还“诗意”地劝告:“男女同学之间的情感,需要慎重对待,谨慎处理。世间万物各有时节,过早地成熟,会过早地凋谢。我们既然是在春天,就不要去做秋天的事。”
 
成年人常常将禁止青少年恋爱的理由归结于中高考压力,然而学业竞争同样激烈的东亚各地区却鲜有如上的“变态校规”(除去极少数私立学校),也并无“早恋”这样饱含审判意味的标签。事实上,2014年,台湾“教育部”正式废止了高中职学校中有关“禁止男女交往”等“不合时宜”的校规 (注4);戳中无数笑点和泪点的日本综艺《屋顶告白大会》中则直白地表现了日本学校中家长、同学和老师对于初恋这件“小事”的全情支持。
 
与绞尽脑汁禁止青少年恋爱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许多中国家长对成年子女婚配的极大焦虑:尽管大学与工作时期的压力未必亚于中学,家长却光速遗忘了自己昔日的立场,掉头加入了催婚阵营;这样的神转折又以家有女儿的父母为甚,仿佛今日不谙男女之情的小乖乖,明天马上就能变成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搞得定高富帅抱得了二胎的顶级人妻。
 
 
对于青少年恋爱如临大敌的态度,极大程度上来源于对恋爱的功利性认识、对性的恐惧或羞耻和对青少年发展特征缺乏理解。家长对于所谓“早恋”和“晚婚/不婚”的双重干涉反映的是以“结婚状态”为最终目标的恋爱观:判断恋爱“成功与否”的终极标杆是当事人是否最终(按照家长认知中的“社会规范”或“理想”)在“适当”的年龄和“对的人”结婚;至于恋爱作为一种经历本身的价值或当事人的主观体验则无足轻重。既然青少年恋爱“凋谢”的可能性极大而转化为婚姻的几率极小,这些花前月下岂不是浪费时间?如果恋爱的要义是最终在法律上有个名分,而不是与爱人相互磨合、共同经营让双方都感到舒适、自在、亲密的关系,早早开始”试水“练兵”有什么必要呢?。
 
美、欧、日等国的家长和教师对于青少年恋爱愈发宽容的另一个原因来自性观念的变革。防止青少年怀孕和感染性疾病仍是家长和教育者共同的目标;然而,随着性观念的进步和贞操观念的淡化,各发达国家性教育的重点正从确保青少年在婚前禁欲守贞(abstinence-only- until-marriage education)转向引导青少年进行安全、健康的*行为,通过给青少年发放避孕用品、强调*行为需要双方共同认可、探讨性与爱的联系等方式推进“全面性教育”(comprehensive sex education)。
 
在荷兰(注5),“性与关系教育”从幼儿园便开始进行;英国政府也已于去年批准 (注6),将性与关系教育从2019年开始引入中小学必修课程。中国社会的性观念与性教育不仅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与同文化背景的港、台、新加坡 (注7)等地相比也极为保守:“贞操是女人最好的嫁妆”等糟粕思想阴魂不散;许多中小学仍没有专门的性教育课程,即便有相关的课程也往往局限于解释男女生理差异并辅之以禁欲规训;家长们看到稍许直白的性教材便惊慌失措。文首帖子中因女儿“不自爱”与男友开房而震怒不已的父母,对于女儿尾骨骨裂、未来只能剖腹产这一结果,反倒觉得“没什么大事”呢。
 
 
成年人对于青少年恋爱的态度还标志着一个社会对于青少年判断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的信任。或许可以令中国网友稍感宽慰的是,关于青少年恋爱的恐慌并非是纯粹的“中国特色”;今日貌似理念先进的美国、欧洲和日本,对青少年的看法也经历了逐渐改变的过程。明尼苏达大学的青少年心理学家W. Andrew Collins等(2009)(注8)指出,尽管“少年维特的烦恼”自古以来是文艺作品喜爱的主题,关于青少年恋爱的研究却从九十年代才得到理论化和系统化,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便是人们对于青少年的误解:西方学者也一度认为恋爱只是个别问题少年的“补偿”和“炫耀”,或只是不懂事的小孩子“随便玩玩”或追求性刺激而已;近年以青少年为对象的神经科学研究(注9)更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人们对于青少年“冲动冒险”“不成熟”的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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