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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大位手足相残,这事儿怎么破?

为争大位手足相残

  张明扬兄刊发于“腾讯·大家”的大文《帝王父子政见之争背后》,讲述了一组发生在历史上的帝王父子之争,并指出政争背后存在着帝王意志与儒家理念之间的深刻分歧。读后觉得意犹未尽,便顺着明扬兄的话题,从另外的角度再作阐述。不过我分析的重点不是父子政争,而是放在围绕夺储而展开的骨肉相争上。
  稍微了解历史的朋友大概都会知道,几乎每一个朝代都发生过为争夺皇位继承权而骨肉相残、同室操戈的事情。我们且略举数例,秦朝:太子扶苏与胡亥集团明争暗斗;汉朝:有明扬兄提到的“巫蛊之祸”;魏晋时代:曹丕、曹植兄弟“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隋朝:杨广弑父杀兄而登上皇位;唐朝:有“玄武门之变”;宋朝:有“斧影烛声”的悬案;元朝:元文宗弑天顺帝,复弑兄长元明宗;明朝:有“靖难之役”;清朝:有“九王夺嫡”的传闻。
  
  其实,在西方的历史上,王宫内也从不缺少骨肉相残的血迹,比如查理曼帝国在公元9世纪便发生了国王与儿子的战争。
  为什么宫廷之内这么容易出现父子反目、手足相残的人伦悲剧呢?在我看来,最重要的原因有二:一是皇位所代表的荣耀与权力太有诱惑力了,当初秦始皇出巡,威仪万千,威风凛凛,项羽见了,便想“彼可取而代之”;刘邦见了,则想“大丈夫生当如此”。项羽与刘邦还是草莽之人,都忍不住生出觊觎皇位之念,而那些距皇位只有一步之遥的皇子皇孙们,更是难免垂涎欲滴。为夺得大位,什么父子之亲、兄弟之情,都可以抛之脑后。
  二是历朝未能建成一套预期稳定、可操作性强的制度化皇位继承方案,立嗣的不确定性太大,往往受皇帝意志、权臣态度、皇子势力左右。儒家主张的“嫡长制”,倒也符合预期稳定、可操作性强的立嗣原则,但从历史实践来看,嫡长制并未获得严格执行,有研究者统计过,“在中国从秦至清二千余年的历史长河中,只有2/5的皇帝是依靠嫡长子继位制登上皇位的。”可见嫡长制虽为儒家心仪,却未能落地生根,成为稳固不易的制度。
  如果我们同意上面的分析,那么便可以对症下药提出化解夺储之争的方案。针对“皇权太诱人”的问题,解决之道便是“虚君化”,即只保留君主的尊贵地位,限制君主的权力。皇位所代表的权力如果非常有限,就不太容易激励周边的人起觊觎之心,铤而走险。
  这几年我潜心研究宋史,确信宋代士大夫在政治上有一个重叠共识:大体上都赞同“虚君共治”。比如北宋理学家程颐解《周易》,提出:“进居其位者,舜、禹也;进行其道者,伊(伊尹)、傅(傅说)也。”意思是说,天子(舜禹)只是天下的主权者(进居其位),宰相(伊傅)才是天下的治理者(进行其道)。余英时先生认为,“程颐理想中的君主只是一个以德居位而任贤的象征性元首;通过‘无为而治’的观念,他所向往的其实是重建一种虚君制度,一切‘行道’之事都在贤士大夫之手。我们还可以肯定地说,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想法,而代表了理学家的一种共识。”
  余先生目力过人。我再引证两条宋代士大夫的言论,以支持余先生的立论。南宋理学家陆九渊说:“人主高拱于上,不参以己意,不间以小人,不维制之以区区之绳约,使其臣无掣肘之患,然后可以责其成功。故既已任之,则不苟察其所为,但责其成耳。”表达的也是“虚君共治”的意思。
  另一位理学家朱熹亦认为,君主的责任是“修德”为天下垂范,同时任命贤能的宰相治理天下,再任命台谏对宰相的权力进行监察和制衡:“只消用一个好人作相,自然推排出来。有一好台谏,知他不好人,自然住不得。”显然朱熹也赞成“虚君”,他心仪的政体是君主端拱于上,下面设“二权分立”:政府执政;台谏监察。
  
  我当然不会认为宋代已经实现了“虚君立宪”,但说“虚君共治”是宋儒追求的理想政治,应该没有疑问。“虚君”有一个额外的好处,即可以降低觊觎者对皇位的兴趣与热情,至少从理论来说是如此。一个“联即国家”(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名言)的位子,显然要比一个“快意事也做不得一件”(宋神宗语)的位子更能够吸引野心家。
  针对皇位继承不确定性太大的问题,儒家主张的“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所谓“立嫡以长不以贤”,即嗣君的人选,以出生时间为标准,而不考虑其人贤或不肖的后天因素,长子为嗣,哪怕他的才德在其他兄弟之下。“立子以贵不以长”则是针对多妻制提出的补充,即皇后(王后)所出的嫡子比嫔妃所出的庶子具有成为嗣君的优先性,哪怕庶子的年纪比嫡子大,也应该以嫡子为皇嗣(王嗣)。这便是前面我们提到的“嫡长制”。
  嫡长制的好处是,可以通过先天性的、非人力所能改变的条件,将嗣君的人选限定为一个人。哪一位皇子可以成为皇位的继承人,完全取决于先天,这样,便可以避免诸子为争夺继承人的资格而手足相残。相比之下,“立贤”的继承方案,虽然“看上去很美”,但实际上,如何衡量一个皇子贤还是不肖,从来都缺乏客观的标准,这就非常容易引发竞争、斗争乃至战争。用南明士大夫路振飞的话来说,“议贤则乱,议亲则一”。
  明朝算是历朝中最为严格实行嫡长制的王朝。在明朝16任继位皇帝中,至少有10任是按照嫡长制继位的,还有4任是因为先帝没有子嗣而按血缘近远的原则成为嗣君,只有2名嗣皇帝完全不具嫡长子的身份。万历年间,神宗皇帝迟迟不立皇长子朱常洛为太子,意欲以郑贵妃所生的福王朱常洵为嗣,却遭到众大臣的抵制和抗议,从而拉开一场长达十五年之久的“国本之争”,最后,身心交瘁的明神宗不得不让步,遵从嫡长制,立皇长子朱常洛为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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