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人格观——人格意象分解的理论探讨(4)
时间:2016-08-08 作者:朱建军 点击:次
但是他们之间是不相容的啊。
人格意象分解技术就解决了这个问题。
我们说人格是整体,是的,即使是被我们分裂后,那些子人格不也是一些整体的人格吗?每一个子人格都不是“特性”,而是一个完整的心灵,有它自己的认知、自己的情感和自己的行为倾向;它甚至有自己的历史、自己的爱憎、自己的性别心理和年龄心理。形象地比喻,我们没有把一个人拆成“手、
脚、头”这样的碎片,我们的结果还是人,我们把一个完整的人拆成了几十个同样完整的人。
但是,我们毕竟在拆,也就是说,我们承认人格是可以被拆解为部分的。这样,我们避免了整体阵营的弱点,他们没有办法分析人了,我们可以。
关键就是,对于分裂人格的方法,整体派过去理解得简单了,他们心中的方法,拆开人就只能像拆机器一样拆,实际不是的,人不是由一些零件像组合机器一样组合上的,而是像七种色光组成了白色的太阳光那样组合成的,是像一个不同频率的声音组合为一个声音那样组合成的。所以分解人格的方法也不是按特性分,而是按“频率”分,分开了的每一个部分自己也是一个完整的小整体。
这样,罗杰斯和卡特尔就没有矛盾了。
青年心理工作者左辉指出,各个子人格都可以看做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而整个的人格是这些子系统构成的大系统,分析子人格就是分析系统的组态。她提出,这个方法也可以叫做人格组态分析。我对系统论了解不够,但是我想应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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