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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石纲这烂事儿的另一面

花石纲这烂事儿的另一面  
  
  这些记载说明花石纲确是一件挥霍无度、浪费公帑的烂事儿;不过同时也可以佐证宋徽宗本人其实并无“想从百姓那儿拿东西,看上什么拿什么”的流氓观念。
  昨天张鸣先生在腾讯·大家推出大文《花石纲这个烂事儿》,讲述北宋亡国之君宋徽宗大兴花石纲的荒唐事。在张先生的妙笔下,一个no zuo no die的任性帝王形象、一张“皇帝想从百姓那儿拿东西,看上什么拿什么”的专制皇权面目,跃然纸上。大文读罢,我忍不住技(shǒu)痒(jiàn),也想写一篇短文呼应一下。当然,我的目的并不是要反驳张鸣老师,更不是为花石纲这烂事儿辩护,只是想补充一些张文没有述及的细节,以便读者诸君对北宋花石纲的历史有一个更全面的了解。
  大约崇宁四年(1105),宋徽宗“以朱勔领苏杭应奉局及花石纲”,开始搜刮民间奇卉石竹,正史与稗官小说都提到朱勔在苏州践踏士庶财产权的行径:“凡士庶之家,一石一木稍堪玩者,即领健卒直入其家,用黄封表识,指为御前之物,使防视之,防不谨,即被以大不恭罪,及发行,必撤屋抉墙以出。人不幸有一物小异,共指为不祥,惟恐芟夷之不速。”这样的事情,确实让我们怀疑,赵宋的皇帝老儿是不是完全无视国民的私有产权,“想从百姓那儿拿东西,看上什么拿什么”。
  宋徽宗《听琴图》,相传图中弹琴者为宋徽宗自画像。
  宋徽宗《听琴图》,相传图中弹琴者为宋徽宗自画像。
  我相信对于身居东京深宫的宋徽宗本人来说,千里之外的江南之地发生的这一切,他是未必知情的;作为一国之君,他应该也不至于无耻到要侵夺百姓之家的一石一木。崇宁初年,蔡京刚拜相,当时有巨商六七人,带着政府的借款合同前来索债:“这是当年章惇、曾布相公向我们借的债务,总共三百七十万贯钱,到现在都没有偿还。”宋徽宗听到蔡京的汇报后,戚然说:“欠债这么久未还,真辱国!”并让蔡京设法筹款,偿还政府债务。我觉得,一个政府在出现财政缺口时,不是用征用民财而是用借债的方式来缓解财政困难,而且借款之后也羞耻于赖账,还真不好说它无视民间财产权。
  宣和三年(1121),宋徽宗还下了一道诏书,说:“自来收卖计置花竹窠石、造作供奉物色,委州县、监司干置,皆系御前预行支降钱物,令依私价和卖,累降指挥,严立法禁,不得少有抑配。……比者始闻赃私之吏借以为名,率多并缘为奸,驯致骚扰,达于闻听。可限指挥到,应有见收卖花石、造作供奉之物,置局及专丞指挥计置去处,一切废罢。仍限十日结绝官吏钱物,作匠并拨归元处。”这道诏书透露了一个信息:宋徽宗让监司、州县采办花石纲,是从皇室经费中预支了大笔款项,“令依私价和卖”的,而且也强调了“不得少有抑配”。只不过,这笔钱到了具体办事的人手里,应该被私吞了。
  这里宋徽宗有没有可能说假话呢?其他史料可以证实当时皇室确实划拨了非常多的钱物用于花石纲:据《宋史·食货志》、《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东南采办花石纲,“本路一竹之费,无虑五十缗,他路犹不止此”。为了支付花石纲的庞大花销,左藏库每月拨给皇室的经费,从原来的三十六万贯,“衍为一百二十万贯”。这些记载说明花石纲确是一件挥霍无度、浪费公帑的烂事儿;不过同时也可以佐证宋徽宗本人其实并无“想从百姓那儿拿东西,看上什么拿什么”的流氓观念。
 
  但是,在办花石纲的过程中,还是发生了“赃私之吏借以为名”、践踏士庶财产权的丑闻,宋徽宗身为花石纲的始作俑者,难辞其咎,自不待言。现在的问题是,如此劳民伤财的烂事儿,当时就没有人反对吗?
  事实上反对的人并不少。太学生邓肃进十诗讽谏,末句说:“但愿君王安百姓,圃中何日不春风。”蔡京看后,上奏徽宗:“今不杀肃,恐浮言乱天下。”不过宋徽宗没有答应,只将邓肃“放归田里”。另一位太学生翁采也上书“论花石纲扰民”,御史毛注上书,称花石纲“虚张事势”,“数郡为之骚扰”,请求“花石停运”。另一位御史许景衡也上书说:“财力匮乏在节用,民力困弊在恤民。今不急之务,若营缮诸役,花石纲运,其名不一,……宜节以祖宗之制而省去之。”张鸣老师认为宋朝的士大夫“也不会为了商民说话”,似乎不合史实。
  但即便有不少正直之士反对花石纲,毕竟还是未能阻止宋徽宗与蔡京安排花石纲的决策。这说明宋徽宗朝的政治确实出现了非常严重的问题。这个问题不在皇帝沉溺于文艺,因为按照宋朝政体,负责执政者为宰相领导的政府(而非君主),负责监察政府者为独立的台谏,君主垂拱而治,呈现为一个比较明显的“二权分立”结构。在这样的政体之下,皇帝玩玩书画,也无伤大雅、无关大局。但是在徽宗朝崇宁之后,“二权分立”的权力结构已经被破坏了。
  宋朝惯例,宰相多为群相,以便相互节制,独相的情况比较少见,但蔡京却单独担任宰相近十四年,接替蔡京的王黼也是独相,且都以“太师”或“太傅”之衔总领三省,这意味着,元丰改制后形成的三省内部的权力制衡(中书揆而议之,门下审而复之,尚书承而行之)不复存在。蔡京、王黼权力之大,为北宋其他宰相所无,时人称“但知有蔡京,不知有朝廷”;“(王)黼当国之久,专权稔恶,中外畏之,无敢言者”。
  与此同时,作为平行于政府系统的台谏系统的独立性,也受到削弱。宋朝台谏官例由君主亲擢,“宰臣、执政官勿预”,这一制度设计是有道理的,因为这样台谏官才可以保持最大程度的独立性,不受政府意见左右。但宋徽宗继位,却下诏:“宰臣、执政、侍从官各举可任台谏者。”宰相从此可以合法地操纵台谏人选,蔡京就是这么做的,“自除门人为御史”。宰相自己选择出来的台谏官,怎么可能独立地对政府展开硬碰硬的监督呢?如许敦仁,是蔡京故交,被蔡京擢为监察御史,“倚为腹心”,“敦仁凡所建请,悉受京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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