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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湘

 
  甚矣,口生诟而口戕口。有吴慎修者,针工也,宁波人。妻袁氏,本苏宦之婢,即如苏人,面凹而口阔,身肥而足大,性荡佚。吴素不如所好。
  
  邻有回人马姓,伟而壮,屠羊为业。袁素倚门见之,喜其准高而力硕,以指示后,又掠裙跨步作态。马喜。屋后固有短垣,夜,马逾墙相从。且数,吴觉之,不敢发,诚以妻悍而马恶。
  
  吴有友李湘,好事而多言,且好雌黄人。一日,吴就李饮,将醉。吴忽垂首,咨嗟而涕洟。李问之。不答。固问,吴曰:“汝度人心事,试一猜之。”李曰:“汝不过意马而心猿。”吴愕然,既请受命。李笑曰:“是不难,闻汝妻悍,且凌汝,何不赠马,则马德汝,而妻不仇汝。”吴怪曰:“汝浑家何不赠之。”李曰:“我妇若此,刃之,如烹小鲜,岂似汝瓮中鳖缩缩然,使背高于首者!”吴曰:“我诚拼以命,何不可歼。但恐官方絷因耳。”李乃以指点吴曰:“汝好不惶愧,几曾见杀奸而抵者?且将邀厚赏焉。”
  
  吴归,告其妻有夜工,伪出,抉刀俟于墙隅。更深,袁氏掩扉而脱衣,马来入室,即与妇奸,立于床下。吴挺刃入,马执灯檠格之,刀落,马夺门走。吴拾刃杀其妇而函其首,诣李曰:“如命,将求赏于官。”示以首。李大惊曰:“马首安在?”吴曰:“马逸去。”李曰:“无马首,必不可。”吴曰:“汝使我杀妇,固未言马。无已,请以君首代。”遂欲杀李。李曰:“姑徐徐。今汝即杀我,不能移我尸于汝妇寝所。为汝计,莫若汝妇候于门,有过者,乘黑杀之,移尸而入室,方可以代。”吴释李,仓皇归。
  
  适一人暗中来,甫及门,吴促之入。其人慑栗不敢声,杀之。火而视,僧也。吴乃移尸扫迹,以二首鸣官,云其妻与僧奸宿,杀之当场。官抵吴所检焉。妇赤身而僧裹衣,于是解衣剥肤。仵者喝报曰:“衣者亦女也。”盖僧而尼。官大骇,鞠吴。吴不能讳,供以初谋于李,妻杀而马逸,继复谋于李,杀僧而化尼。
  
  官乃捕马至。马伏罪律,以和奸而酿命,戍焉。而吴以擅杀而故杀,抵焉。至于李,始也戏吴杀妻,而类同谋;继也诡吴杀尼,而甚加功,亦拟辟,谳遂定。
  
  嗟乎,李惟口之故,出好兴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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